■ 徐子强
根据公安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开展“两个重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今年5~9月在交通港航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交通公安机关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提高交通港航系统火灾防控能力。期间,共出动警力16 479人次、警车5 040车次,出动巡逻艇、消防船796船次;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18 635处,船舶2 541艘次,排查隐患8 256处,查处消防行政案件449起,罚款104.19万元,拘留4人;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403场次,共出动消防车887辆次,消防船61艘次,3 957名指战员参加;组织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1 1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 500余份,职工群众32 720人次参与。
各交通公安机关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整治重点,组织召开动员会,逐级签订责任状,督导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长江航运公安局先后下发了《长航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长航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沿江各分局召开专题会、推进会31次,签订安全责任状400余份,有力推动了夏防工作的落实。宁波港公安局组织全港50余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召开会议,对夏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秦皇岛港公安局组织港口集团各分、子公司、代管单位,在港、驻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专题会,对港口上半年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传达贯彻部公安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并就做好港口火灾防控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各交通公安机关深刻汲取天津“8·12” 事故教训,紧密结合相继开展的“两个重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实行“多警联勤,全警消防”工作机制,着重对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危险品源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格整治,刚性执法,确保实效。始终保持专项行动从严从重处罚的高压态势。青岛港公安局对排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单位电子消防档案,详细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彻底消除管理死角、盲区。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通过定期对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掌握单位消防现状,从源头上切断因麻痹大意而引发的消防隐患。湛江港公安局采取实地检查和查看台账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联合执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7起7人,罚款62 300元。
各交通公安机关积极动员辖区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张贴各类宣传画册、悬挂宣传标语,并利用LED显示屏和企业单位内部网络播放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和重大火灾案例,时刻提醒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做好火灾防范,消除火患;结合“消防装备展示和消防知识咨询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活动,将辖区职工群众“请进来”,通过消防专项业务技能表演、火场逃生技能展示以及对常见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详细讲解,让广大职工群众近距离接触消防、学习消防、体验消防,进一步掌握消防器材装备使用、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等安全知识和发生火灾时的有效应对措施;结合“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安全检查”行动,推行“理论+实践”的培训新模式,组织消防民警“走出去”,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课程,内容涵盖各场所易存在的火灾隐患、火灾事故的预防、火灾现场的逃生自救、初期火灾的扑救等内容。大连港公安局组织开展“勿忘‘7·16’、安全在心中”警示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开展消防检查和画板展示、消防车悬挂标语在港区重点单位巡逻等形式,努力扩大消防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醒港口干部职工时刻牢记消防安全,时刻绷紧消防安全弦。上海、烟台港公安局充分借助通讯行业网络覆盖面积广,宣传高效、快捷的优势,在消防部门与辖区单位之间建立了“微信群”平台,以微信的形式,将通俗易懂、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发送至辖区单位员工群众,将夏季消防检查宣传工作延伸到港区各个角落。
各交通港航公安消防部门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实际情况,着眼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强化“六熟悉”,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日照港公安局结合日照石大科技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以提升基础业务能力、初战指挥能力、专业攻坚能力、合成作战能力、安全防护能力等“五个能力”为目标,开展了联合跨区消防实战演练、危化品火灾处置程序培训、特勤器材操作培训和消防水源道路普查活动。广州港公安局修订完善危险品、汽车库、高层建筑等不同场所不同类型火灾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以重点单位为核心的灭火救援演练,保证夜间演练比例。并针对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促进实战水平不断提升。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苏州分局全面推进水上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与治安、派出所等多警种协作,和海事、航道等部门联动,有关专家成员配合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有足够力量和装备投入灭火救援。
各交通公安机关认真梳理港口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紧密结合港口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对照消防站建设标准,争取港口企业加大消防投入,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结构。积极督促港口企业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第三方维保机制,定期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降低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率。广州港公安局积极争取广州港集团公司支持,投入 60 万元对2艘消防船进行了设备更新;投入 138万元购买一批消防员防护装备和一辆水罐消防车。秦皇岛港公安局积极协调秦皇岛港集团公司投入2 060余万元,更新了8辆消防车,同时出资300余万元,对港口宾馆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日照港公安局每日组织消防中队对消防车辆、装备等进行技术检查、维护保养,每周组织开展装备巡检和装备抢修业务训练,确保消防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切实做好战勤保障工作。
防控,我们在行动,而行动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