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东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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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到一组图片,是跟拍某地一组乞丐的一日生活。看那照片上的场景,这乞丐一家除去每天在路边的工作时间之外,生活质量是很不错的。于是就有不少人惊呼受骗,说是以前经常会为这些乞丐掏一点零钱的,以后见到乞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以前也经常会在遇到乞丐时犯起犹豫,不知道是该掏些零钱出来,还是该假装没看见。这样的犹豫犯了很多年、很多次,每次都要先观察几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下再决定。但这种事儿确实没那么好分辨,又不可能花太多时间,所以经常是心内辗转个几番,还是拿不定主意,或者是做了决定,但走远几步又觉得可能不太妥当,反倒弄得自己还有些道德上或智力上的小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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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近几年好点儿了,因为我后来想出来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强行给自己制定了一条行为准则:遇到行乞者,凡是有任何“才艺展示”行为,或是能看出任何“自食其力”态度的,就赶紧掏些零钱,凡是只会叩头哀告或是默默宣示惨状的,就全然不顾。
这个办法未必完美,但对我个人来说,确实是减少了很多次精神上的挣扎,也节约了不少时间。而且,这个标准未必能说服别人,但却足够说服我自己:既然我没资本救济天下寒士,也不想把自己的钱浪费在骗子身上,那就必然要有所选择。林语堂说,外国的乞丐手捧鲜花口称祝福之语,中国的乞丐却常以烂疮示人。相比之下,我也更喜欢前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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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非街头见过一个青年乞丐,就是在塞车时走入车流行乞的那种,当时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纸牌子,上面用英文写着一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大致是:“宁做乞丐不做贼——给我几块零钱,街上少一小偷。”这句话刚看到时觉得很气派,穷横穷横的,很有点人贫志不短的意思,后来细一琢磨就觉得不对了——这是拿自己的道德底线要挟旁人?世上又不是只有做贼和行乞两种人生。
所以,也就更愿意把零钱捐助给那些仍愿为他人做出些微薄贡献而换取报酬的人,而不是那些显然仍有部分劳动能力但却只会伸手乞讨的人。即便是怀抱胡琴手拿琴弓、只会吱吱扭扭把半首《十五的月亮》无限循环下去的小伙子,也好歹比那些只会博取旁人可怜的更多些诚意。
这样判别当然是简单粗暴了些,错怪的、漏网的,恐怕都不会少,但似乎也并不大要紧,我一个人少给乞丐几块钱,也不至于有谁记恨我,乞丐自己的收入也并不会有多少波动,社会也不至于因此就和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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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需要一些简单粗暴的小原则,来处理一些麻烦而不紧要的小事。小时候常在公共厕所等处瞧见写着“南洋一针灵”的广告,上边说的这类生活小诀窍,要算是“人生一针灵”了。都是你有千般变化,我有一定之规,以不变应万变,包治百病的好绝招。
巴甫洛夫让狗一听铃铛声就流口水,于是狗只需要每次听见铃声赶忙分泌唾液就好,省心而高效。只不过,狗流口水这事儿还是靠狗自己长期的经验慢慢摸索出来的,简单粗暴的人生小诀窍,也要靠经验和思考得出才好,讲究的就是“一次思考,终身受益”,可现如今从朋友圈到教科书,到处全都是正确答案,随便捡一堆款式新颖或是光荣正确的就坚定不移起来,指导今后的人生,可不大靠谱儿。
而且,小病可以拿“一针灵”来顶一阵,大病还是得辩证施治。多给或是少给乞丐几块钱都是小事,错了也就错了。大是大非上,也来“瞧见吹拉弹唱就掏钱”“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什么的,可就不科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