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城市化”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2015-01-04 03:20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河南新乡453002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10期
关键词:城市化人口农村

■ 吴 希(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 河南新乡 453002)

在区域经济学中,“城市”和“农村”是其中关键并且典型的二分概念,各空间层面“城市-农村”关系的长、短期变化过程一直与人类活动有逻辑关系,同时这也是实证研究中的焦点问题之一。

中国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2013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6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31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3.73%,比上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截至2013年底,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53.73%。国内外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城市化一般规律是,一国城市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标志着城市化进程的开始,超过20%以后进入快速城市化阶段,至50%左右成为城市化国家,达到70%时将趋于稳定。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城市化国家行列,但是相对程度还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城乡关系经过发展,城市对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功能的聚集效应越来越明显,但随之而来的是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地域空间的扩张,城市规模逐渐扩大,这一方面反映出城市对周边区域的功能辐射和扩散作用,另一方面中国人口基数大、分布不均匀,在城市化发展中,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加剧了人口不均衡分布,致使大城市人口密度过高,随之一系列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一)城市人口居住成本高

城市住房具有典型刚性需求特点,随着城市化进度推进,原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加上城市本土人口对住房的自然增加和外来人口城市住房的新增需求,使得住房的供需矛盾愈发紧张,房价不断攀升。尤其是2006年以来,房价的涨幅超过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使得城市住房贵、住房难成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也是加剧贫富差距的重要影响因素。

出于成本考虑,低收入家庭只能选择在远离市区的郊区购房或干脆租房居住,居住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是造成很多上班族不得不早出晚归,将资金和时间花费在上下班的路上,这无形中又增加了生活成本。

(二)城市资源紧张

城市功能的强化和聚集,提供了新增就业岗位,但这与城市人口的岗位需求之间存在供给缺口。大中专院校多位于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在校生顺利毕业后大多倾向于继续留在工作、生活条件较好的城市。同时,由于城市扩张使得原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若当地农村缺少产业发展的支撑,就只能背井离乡到乡镇或城市中寻找工作机会。由于失地人口缺乏相应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所以他们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科技含量低的重体力活,工作时间和收入难以得到保障。

人口数量增加还引发医疗、教育等社会资源愈加紧张。城市常住人口以及富裕起来的农民在遇到健康问题时,都会到医疗水平较高、设施齐全的骨干医院就诊,这些医院受到规模局限,接诊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矛盾越来越突出。进入城市的农民中,无论是否能够在城市购房安家,都会优先考虑将子女安排在自己身边上学,九年义务教育对于拥有城市户口的孩子和进城务工子女同样实行,尽管各城市都相继为农民工子弟提供了入学便利,但真正实行起来还是困难重重。

(三)城市环境恶化

城市地域范围逐渐扩大,私家车保有量连年增加,这极大加重道路负荷,上下班高峰时期交通拥堵、行车秩序混乱已经演变成常见的城市现象,由此带来出行成本上升和效率下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频发并加重空气污染。

早年间,各地普遍经历过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城市化发展中又面临产业结构调整转移,加上国际污染问题的影响,中国城市污染日益严峻。水资源匮乏、大气污染加剧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居民生活、工业生产用水量增加,水源、水流被污染;另一方面,汽车尾气排放和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直接或稍作简单处理就直接进入大气,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

城市人口规模大、流动性强,大城市对人口的精细化治理和人性化服务不到位,中小城市则社会安全网络建设不完善,于是城市成为刑事案件高发地。刑事犯罪行为会对城市居民社会安全感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导致其社会安全感弱化,影响居民的幸福感。

中国现阶段“逆城市化”的真伪辨析

美国地理学家波恩在1976年首次提出了“逆城市化”的概念,用以描述发达国家城市发展过程中人口重心发生变化、城市人口向乡村居民点和小城镇回流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城市功能自我优化、减轻空间压力的内在要求和必然冲动。鉴于其推动力,城市化主要与工作和首次居住地有关,而逆城市化主要与旅游和二次居住地有关,直接表现为城市人口向农村和自然地区分散,从而一方面减轻大城市由于过度聚集效应带来的诸如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缓解农村地区长期人口缺失带来的土地退化和碎片化、自然资源损失等现象,实现对大城市过度人口压力的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17.9%上升为2012年的52.57%,按照公安部的户籍统计,有将近2.4亿的城镇人口只是常住城市却没有城市户籍,户籍城市化率只有35.2%。人口的城市化与人口户籍的城市化这两个概念存在统计出入,而在中国,户籍制度不仅标志城市和农村人口身份的不同,也带来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异。这样,我国的“高城市化率”本身就存在来自学术界的质疑,甚至有人称其为“伪城市化率”。

目前在中国一些城市出现人口向城郊或农村流动的“逆城市化”现象:一种是被媒体誉为“逃离北上广”的原本在一线大城市打拼的人,迫于生活压力和户籍限制,转而迁往二、三线城市或小城镇;另一种是集中出现在东部经济较发达的浙江、江苏等省,一些大学毕业生和公务员主动放弃城市户籍,选择农民身份。但是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些人中不愿进城落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村户口可以享受到村集体经济分红、征地补偿、回迁安置房等收益,然而,农村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农民能享有的收益在长时间来看很难得到延续。

可见,城市人口的流出只发生在特定环境下,是偶发现象,不具有普遍性,并且从人口流动数据上看,流出的人口数量与流入的数量相比十分悬殊,人口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流动还是以人口向城市移动为主。这些人口回流农村的现象并没有改变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主体地位,城市发挥聚集和扩散功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应仍然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

西方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实践建立在城乡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基础之上,主要表现为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高速公路网的形成、经济结构转型、政府政策引导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生态性、舒适性、私密性等要求提高,城市人口向郊区转移大大加快。显然,中国还不具备“逆城市化”的条件,农村人口数量大、基础设施不完备、公共服务不完善,城市-农村之间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距,所以仅就个别地区出现的城市人口流向农村现象就断言我国进入逆城市化阶段太过于片面和武断,应客观地将其界定为中国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非正常现象。

西方“逆城市化”实践经验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目前我国城市化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果,诸如生产要素实现城乡间自由流动、交通技术可以突破空间的局限、信息技术为城乡互动发展提供支持等,这同时也是“逆城市化”发展的必备条件,从而为借鉴西方经验促进我国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一)“城市-农村”均衡发展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数量大,如果沿用发达国家围绕几个特大城市发展城市化的模式,显然动力不足,并且会使已经出现的城市问题进一步恶化。结合中国“城市-农村”的实际,更为有效的城市化发展路径应该是建立在“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农村”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小城镇和农村有序发展。大城市和中小城市要通过合理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实现有效扩容,充分发挥城市聚集带动效应,缓解现有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矛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建立产业支撑,健全城镇功能,着力强化其承接和递进效用,一方面作为城市功能、产业发展的补充和扩展,另一方面则是作为中间媒介,缓解地区间的不平衡,促进人口和各项资源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农村则要在保障农业产业有序发展的同时,发挥优势打造绿色宜居环境。

(二)借助“逆城市化”动力机制实现人口流动

西方逆城市化是人们追求美好居住环境的结果,本身并不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水平的下降,相反,它将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和空间拓展。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是正常现象,农村地区也要不断完善设施和生活条件,利用优越的自然资源,吸引青睐休闲生活的中高层次人才离开城市到小城镇或农村生活和工作,同时利用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流回”农村居住和创业,这样的良性人口流动,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三)参考“逆城市化”实现条件完善城乡建设

西方的逆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建立在城乡一体化得以实现的基础之上。中国的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与城市相比较,各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在城市化发展中,要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促进“城市-农村”资源的流动和融合,同时发挥城市的集中功能和反哺功能,而农村则要把产业发展作为基础,寻求准确定位,实现功能互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建设。

(四)适当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西方逆城市化是在市场自发调节下进行的,由于“政府缺位”导致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城市化的本质是要让城乡居民都能同样享有生产力发展成果,分享现代文明,而不是居住地和身份的界定,所以政府应该打破城市化的制度瓶颈,进行制度创新,诸如改革户籍制度、财政收支制度、土地制度等。因此,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要确保市场机制主导地位,同时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为城市化的顺利实现提供保障机制。

(五)强化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

企业是经济社会的两大主体之一,在市场交易中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作为各种产品的供给者,另一方面则在要素市场购买各种要素用于生产。对企业而言,城市的聚集效应可以降低要素使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但是当大城市的企业的聚集度(要素的需求程度)大于要素的聚集度(要素的供给程度)时,企业的用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等生产要素成本就会不断上升。这时,企业出于经济性的做法,应该寻找方法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力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可以借助城市化发展中新一轮的“城市-农村”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将生产基地从大城市或中心城市迁往中小城市或小城镇,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在要素市场上,资源密集型的企业可以将生产场所迁至原材料产地附近,以降低运输和储藏费用;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可以将生产场所迁至劳动力充裕的地区,以获得能力强、成本低的劳动力保障;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可以将生产场所迁至新建的产业集聚区内,利用便利条件和优势尽快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等。在产品市场上,企业可以避免大城市激烈的市场竞争,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居民需求紧密结合,培植自身的产品优势,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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