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产业善治路径选择
王军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随着新能源产业发展,我国铅酸蓄电池市场需求旺盛,但再生铅产量占比不足30%,增加再生铅产量,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及环境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铅回收市场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形成多元善治格局更趋重要且紧迫。首先,运用SWOT方法分析了铅酸蓄电池和铅回收产业发展态势;其次,将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环境产权界定与交易和环境经济政策转型四个理论整合为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和污染治理善治属性;第三,构建铅酸蓄电池铅回收再生业态以及污染治理善治结构范式,并提出通过政府、企业、行业、消费者和社会层面路径选择的各类对策。
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产业;SWOT分析;善治
在非化石性“绿色”能源以及二次电源中,铅酸蓄电池已占有85%以上的市场份额[1],再生铅能提升铅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保护环境,但是我国再生铅产量仅占铅产量的29.3%。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铅酸蓄电池政策体系,但现实中政府在政策执行、企业在铅回收再生产业体系、行业协会在协调中介作用和社会公众在铅消费等方面存在内外部问题,导致环境治理效益衰减。亟待构建从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到再生利用的铅酸蓄电池产业政府与社会善治型管理体系。为此,从宏观视角运用SWOT分析铅酸蓄电池产业及管理现状特征,建立多元善治格局非常必要和紧迫。
SWOT分析是把组织内外环境所形成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风险(Threats)四个独立因素,通过定性模糊综合分析,寻找制定适合组织实际经营战略和策略的方法。
1.1 优势分析
1.1.1 铅酸蓄电池市场需求及产量增长迅速
铅酸蓄电池广泛用于起动型、工业型和动力型三类电池应用领域。近年来,太阳能等新能源储能和通信等下游行业的发展,铅酸蓄电池需求量迅速增加。2002年铅酸蓄电池产量为3.039×107kVA·h,耗铅量为67.53万t/a,2012年约1.74×108kVA·h,耗铅量为320多万t/a。在二次能源中铅酸蓄电池已经占有80%以上的世界市场份额,铅酸蓄电池的使用量占全部电池市场份额的70%[2-3]。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因环境保护已停止铅酸蓄电池生产而转向发展中国家采购,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国和最大的铅酸蓄电池出口国。
1.1.2 国内再生铅需求量和产量不断提高
中国再生铅生产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到1980年产量约20万t,2015年其预测产量为280万t[4]。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我国再生铅产量已由2001年的16.5万t,增长到2014年的160万t,2014年再生铅产量约占全年铅产量的38%。
1.1.3 电池类行业组织数量持续增加
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NGO组织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已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铅酸蓄电池专委会、中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委员会(TC21)、中国铅酸蓄电池装备委员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和沈阳蓄电池研究所等协会性质的NGO组织,发挥着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中介服务和互动协调的作用。
1.1.4 电池行业国家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从2003年原国家环保局颁发《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到2013年工信部、环保部等五部委提出到2015年底前淘汰5万t/a再生铅厂,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生产企业与铅回收企业跨行政区域的铅回收体系,我国已经颁布了较为完整的铅酸蓄电池系列化政策法规、标准及技术,有序规范着产业体系走向绿色发展。
1.2 劣势分析
1.2.1 再生铅产量占比和企业产能较小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11年,国内再生铅企业近300家,其中生产规模在10万t/a以上的企业只有6家,生产规模在3~10万t/a有100家左右,占行业1/3的比例,其余2/3的企业生产规模都在3万t/a以下,企业普遍处于规模小、耗能高、污染重和回收率低的状况。2014年以来,在政策和市场双重影响下,再生铅产业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年产10万t以上的企业超过10家[3-4]。
表1 2001—2012年我国铅消费量和再生铅量
1.2.1 回收处理技术落后,再生回收率低
全国现有小规模再生铅厂主要采用小反射炉、鼓风炉、冲天炉的火法熔炼技术,板栅金属和铅膏混合熔炼,无预处理分选,手工拆解,人工输粉;熔炼过程中铅蒸汽、铅尘和二氧化硫大量排放,废气中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含铅酸废液直接倒掉,铅含量较高的电极和栅板卖掉。国内小型再生铅厂单位能耗为500~600 kg/t,高于国外150~200 kg/t的单位能耗水平,铅的再生率比较低,二次污染比较严重。美国再生铅占总铅产量比例为80%~90%,世界平均水平是50%,我国仅在20%~30%[5]。
1.2.2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产业体系不健全
第一,小规模收购点分散,小型冶炼厂多。在2011年九部委联合整顿淘汰落后产能前,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国内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中,个体私营收购点占60%,蓄电池零售商占17%,汽车4S维修点占5%,蓄电池制造商占8%、再生铅厂及再生铅专业回收点占10%[7],全国尚无一家企业具有全国性回收网络。第二,环保设施落后,再生铅率低。我国再生铅厂90%以上的企业无环保措施,耗能高、污染重、回收率低,铅回收率最高为85%,低于发达国家100%的水平[7]。第三,回收管理市场混乱。因生产、流通、回收再生产业链不健全,各地小冶炼厂低成本竞争导致市场混乱。
1.2.3 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下监管力度不强
发达国家对再生铅行业环保要求严格,对污染企业实施巨额罚款,停产甚至追究永久责任。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取缔、关停非法冶炼小企业时常放任、包庇纵容,使国家政策多难以落实。政府漠视一些回收商和熔炼厂缺乏环保意识,卫生职业防护措施不完善,工人接触废品存在职业性慢性铅中毒潜在危险;对铅酸蓄电池回收运行规范的企业给予政策补贴不够。
1.2.4 缺少回收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管理模式
国际巴塞尔公约以及发达国家最佳可行收集管理模式、铅回收污染控制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管理模式和铅回收技术筛选和评估方法较为完善;而我国尚未构建完整的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的管理体系,尚未发布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1.3 机遇
1.3.1 国家政策鼓励再生铅增产
目前,再生铅产量占全国铅产量的比重:欧美发达国家是90%,日本是100%,我国仅为30%左右,再生铅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11年工信部《十二五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计划》指出,2015年再生铅产量提高到250万t,再生铅产业发展潜力巨大。2013年工信部、环保部等五部委提出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6]。上述政策为做大做强国内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行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1.3.2 行业协会加快构建再生铅回收体系
2014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牵头筹备了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打造了跨行业、跨区域的铅酸蓄电池配送回收创新体系;上海铅酸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的成立,在3年内使上海地区废铅酸蓄电池合法回收率达到80%以上。可见,NGO可以有力提升铅回收体系建构能力。
1.4 挑战
1.4.1 环保检查推动行业结构艰难调整
2011年上半年铅行业环保整顿造成2012年再生铅产量下降5%。环保部发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2011)规定:鼓励大中型优势铅冶炼企业并购小型再生铅厂与铅熔炼炉,合并处理或者附带回收处理再生铅。2015年底前淘汰5万t/a再生铅厂,新建再生铅项目单系列规模必须达到10万t/a及以上。高环境门槛需要环保设施投入,但企业资金严重不足。
1.4.2 企业内部人力资本与原材料成本升高
由于从事生产制造铅酸蓄电池的行业性职业病危害状况严峻,随着《新劳动法》的实施,职业防护成本提高,病残等赔偿增多,此外,国际原材料电解铅价格居高不下,国内因行业性竞争压价,企业积累率降低,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微利空间继续被压缩。
1.4.3 国家贸易政策与国际贸易壁垒限制
2006年,国家取消了对铅酸蓄电池出口退税政策,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7],降低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欧盟“绿色壁垒”的PEACH提案和ORSH指令提高了电池注册和检测费用,大幅度增加了电池生产成本和出口销售成本;铅酸蓄电池出口接连遭遇美国337例反倾销调查等,均限制了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的非绿色贸易,倒逼国内产业,加快发展铅回收和再生产业。
“善治”是指好的且成功有效的治理,其根本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二者在共治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10]。完善的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可构建为四个维度:一是产权维,政府构建市场、界定公私产权,明晰多元责任,实施回收主体职能定位;二是参与维,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多元参与;三是产业链维,形成生产、流通与回收的完整链条;四是要素维,各个生产要素耦合形成驱动合力。善治管理体系包括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环境产权管理与交易以及环境经济政策转型四个组分。
2.1 基于全生命周期管理之善治路径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Raymond Vernon,1966)认为:产品生命要经历引进、成长、成熟、衰退的四个阶段。引进期:产品从设计投产直到投入市场进入测试阶段。成长期:产品需求量和销售额迅速上升,生产成本下降,利润迅速增长,竞争者纷纷加入,价格随之下降,企业利润增速减慢,最后达到利润最高点。成熟期:产品市场需求趋于饱和,产品普及并日趋标准化,竞争加剧,销售增速缓慢下降。衰退期:产品市场被其他性能更好、价格更低的新产品替代,产品销售量和利润持续下降,企业陆续停产至最后完全撤出市场,该类产品生命周期则陆续结束。该理论的意义是产业应实施从需求、规划、设计、生产、经销、使用、维修保养直到回收再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由于铅酸蓄电池未来需求发展空间广阔,涉铅生产及销售业处于成长期中期,再生铅处于成长期初期。因此,运用政府和市场之手将铅回收和再生产业纳入规范的产业体系中,推进铅酸蓄电池产品体系进入成熟期。
2.2 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EPR)之善治路径
生产者责任扩大理念(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Thomas.Lindhqvist,1990) 要求产品制造者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对产品的回收、循环和环境安全及损害负有最终处置责任。其中,产品责任要求消费者从产品使用阶段到最终处置阶段全面负责;承担显性的提前处置费、隐性的提前处置费和最终物主付费制;经济责任要求生产者支付从使用后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的全部或部分成本;物理责任要求在产品收集、运输使用后和回收末端对产品负有直接或间接物质管理责任;信息责任要求在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生产者应提供产品成本及其环保耗能等影响的信息;所有权责任即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生产者应保留产品所有权牵联到的产品环境问题。
因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外部性较强,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成本较大,市场机制容易失灵,需要政府运用公权力,采用强制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落实EPR政策。第一,强制生产者负责产品回收和处置,整合产业链条,构建全国性回收产业网络。第二,财政直接补贴第三方治理单位从事专业废物回收技术,扩建回收基础设施,促进企业联盟形成。第三,将生产者环境影响、从业者健康、企业管理成本纳入铅产业企业评估体系。第四,将铅产品可循环设计与消费品牌定价激励相容,形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废物最小化约束倒逼机制。第五,将回收企业环境信息纳入环保公示制度,形成对涉铅者道德规制和追溯奖惩约束力。
2.3 基于环境产权界定与交易之善治路径
科斯(Ronald Harry Coase) 第一定理认为:如果产权明晰并且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无论产权最初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使资源有效配置并且消除外部性。科斯第二定理认为:当交易费用为正且较小时,可以通过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无需抛弃市场机制。科斯第三定理指出: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产权制度供给是人们进行交易以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不同的产权制度将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率。解决当事双方产权边界界定可采取市场交易、企业内部组织、政府管理三种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方式。
废铅酸蓄电池产业体系中,市场首先是权的契约,然后才是物的生产和交换,只有权与物对称交易,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目前,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构建成本较高,产权界定成本大,社会外部性高,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为了规避市场零成本进退原则和如约如期交货付款原则失效后的“公地悲剧”发生,政府应当在一定条件下承担起其公共管理的责任,即由政府强制构建并管控回收市场。
2.4 基于环境经济政策转型之善治路径
资源与环境经济政策可分为管制型手段(包括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制定环境标准和作出环境规划)、经济型手段(包括庇古手段的资源与环境征税、排污费征收与退还、生态补偿、补贴与补贴免除、押金与退款和强制刺激等)和科斯型手段(包括排污权交易、自愿协商和环境协议等)。管制手段具有强制性、权威性、预期稳定性、结果确定性等优点,政府便于操作,但政府监督成本高,易引起经济效率损失。阿瑟·庇古(Arthur C.Pigou)提出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向排污者而不是受害者征税,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除了环境税和排污收费外,押金与退还制度将污染收费的激励特性与监控成本相配合,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分担废弃物处理费用,共同承担治理责任,在相关废弃物恰当处理或再循环利用后还款[9]。在面临“市场失灵”时,庇古手段更有效,而在“政府失灵”时,科斯手段会更有效,但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替代关系,而是取决于公权和私权运行的费效比。
目前,我国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收集、处理主要采用政府管制型政策手段。首先,政府独揽政策从制定、执行、监督、评价到终结的全过程,习惯将收费和罚款的经济手段纳入行政管理体系,不擅长界定产权和建立交易市场。微观主体对政府管制型手段进行强烈的政策规避以减少成本,“上有政策,下游对策”,使监测数据不准确,监察执法软化,直至政策衰减失效。其次,环境标准统一管制下,大型回收再生企业边际处理成本较低且治污效率较高,却难以得到公平的补偿激励也难以实施排污权交易,导致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低效率。可见,政府包揽全部资源利用和污染治理的一元独治型管理逐步显示出其局限性。
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管理应向多元善治三个方面转型:一是政府、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和媒体等适当匹配形成多元主体参与;二是行政管制、法律制裁、经济处罚、道义感召和舆论压力等多样手段并用,进而由单选管制型向多选的庇古型、科斯型和社会制衡型环境管理转变;三是实现资源与环境政策从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价到终结的全过程衔接。
3.1 构建政府层面的铅回收善治结构
3.1.1 加快铅回收管理体系善治化
善治既反对政府垄断,又反对私营化,主张多个权力中心治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以多种形式共同行使主体性权力以提高组织效率。从传统的管理走向善治可以提高组织效率,降低体系内管理成本。治理主体由单纯的政府变为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合作集体,治理的方向由过去单一的自上而下变为上下左右互动[8]。
铅酸蓄电池回收及污染治理善治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铅回收再生环境管理多元善治基本原理
图1 中可知:政府、企业、专业公司、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和公众及媒体6个主体中,政府与企业共建政策工具平台,根据市场发育阶段选择环境政策命令控制型、利益诱导型和社会制衡型手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建立基金池制度,将社会资本纳入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管理体系;被政府委托治理第三方监督政策执行并进行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回收企业和专业化公司,在与政府协商博弈和组织协调中参与政府监管。同时,消费者依法广泛参与善治的全过程。上述的全部善治主体、功能和互动关系均在法律规制下运行。
3.1.2 提高铅政策全过程执行力
开放政策制定、执行、监督、评估和终结全过程,构建政策执行力为核心,政府与公众一元独治、二元共治和多元共治的善治结构的政策执行体系,将评价监督权开放和分权给NGO和社会公众,有利于独治向善治的政策转型。铅回收善治结构政策执行体系见图2:
图2 铅回收再生善治结构政策执行体系
在图2中,在由政策调研、政策制定、政策合法化、执行和政策终结构成的政策体系中,一元独治阶段,政府包揽政策全过程;二元共治阶段,从政策调研、制定、执行直到政策终结,均有公众参与;多元善治阶段,公众和NGO更广泛地参与政府政策全过程,政府在分权中得到制衡和激励,公众与NGO成为政府的好帮手,助推政策高效执行。
3.1.3 推动涉铅环境政策手段转型
首先,强化环境准入,取缔非法小企业。实施管制型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形成以有资质大型再生企业为骨干的回收体系;整合并培训个体回收企业获得资质后纳入专业回收企业;强制将回收和再生环节纳入生产、销售、流通环节形成规范的回收主渠道,持续提高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率。第二,强化中央行政权能,清理各级政府权能清单,一定时期实施垂直化管理,杜绝地方政府权力滥用。第三,建立押金退还和以旧换新利益诱导制度,强制生产企业优先实施押金回收基金机制。第四,引导公众全面参与回收、防护和治理。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处置回收和科学防护危害常识。逐步完成由管制型、利益诱导型、产权交易型向社会制衡型梯度转化。
3.2 构建企业行业层面的善治结构
3.2.1 构建生产企业回收网络体系
以企业为主体的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综合回收网络体系如图3所示。
图3 铅酸蓄电池综合产企业回收网络体系
根据图3,铅酸蓄电池综合产企业回收网络体系可以分为生产企业回收网络、专业回收公司网络和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联盟三种类型。一是生产企业回收网络回收流程:流程消费者废铅酸蓄电池→电池零售商→批发商→生产厂→专业再生铅企业;二是专业回收公司网络:废铅酸蓄电池+电池零售商+电池批发商→专业电池回收企业→再生铅企业处理;三是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联盟流程:废铅酸蓄电池→电池回收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再生铅企业处理。集团联盟是回收企业的高级阶段,其组建步骤是:核心企业发展战略制定规模经济和竞争能力评价→寻找并购目标→意向并购目标企业评估→收购、兼并→集团运作[10]。在高级阶段,组建废电池回收企业联盟,整合电池生产与再生铅企业或联合第三方回收与物流公司,形成专业化区域回收网络体系。
3.2.2 行业协会参与全程体系构建和维护
首先,发挥行业协会担当政府与企业间中介组织和协调作用的功能。借鉴英美的自由市场模式、法德的指导性模式和日本的政企合作模式,对目前公共物品属性、外部性高成本的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业态进行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服务性参与管理,或承担部分政府授予或委托,担当政府行业管理的好帮手。重点做好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及发布,创办行业刊物,组织技术培训,开展产品展销,协调行业内价格争议,监督企业自律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开展服务咨询,进行成果鉴定和推广,开展国内外经济交流合作,承担社会责任和适度的公共监督等职责。第二,发挥NGO服务功能。宣讲解读政策,协调行业配置,知晓激励和约束作用,维护合法权益,聚拢行业共识,开展业态评价,监督政府和行业绩效,加速铅回收再生业体系形成。
3.3 构建消费者层面铅回收善治结构
3.3.1 参与回收形成绿色逆向物流
电池消费者、企业和单位承担显性和隐性前置处置费。在消费完成后自觉回收废铅酸蓄电池给规范的回收公司、销售商、生产商及再生处理企业,与上游产业链形成良性互动的供需绿色逆向物流。强制实施消费者电池以旧换新、新购电池支付回收押金制度。树立生态平衡观念,培养绿色消费的能力,选择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电池品牌产品,寻求消费效用最大化与外部成本最小化的平衡点。
3.3.2 参与政策决策、监督和评估
作为消费者,铅酸蓄电池消费者应约束自身消费行为,减少环境影响,选择生态型产品和服务倒逼企业绿色生产。作为公民,消费者应参与人大立法和行政机关管理及决策,监督政府政策执行和铅治理行为,评估政策效果,协助专业协会进行社区协商。自下而上以非政府社会管理规则推动制度变迁。
3.4 构建社会层面的铅回收善治结构
3.4.1 专家学者参与环境管理
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综合决策流程,提高涉铅政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涉铅产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委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涉铅领域环境立法、环境政策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治理咨询、科普宣传、职业培训和跨区域协商等工作,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3.4.2 媒体及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媒体和社会公众全过程监督铅回收和再生业态发展,铅回收管理多元善治中各主体的环境和社会责任,利用新环保法和公众参与等政策法规和环境影响公示制度,拓展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涉铅产业知情权,提升政策支持度,增加主流与非主流媒体间“最大公约数”,坚持环境污染举报与奖励制度,形成激励公众和媒体参与铅产业链善治的社会氛围,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多元合作的铅回收和再生业态环境管理善治格局。
我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全产业链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产权边界、市场体系不健全,运用SWOT分析其回收和再生产业的内外部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因素后,可以构建WO扭转型战略、SO增长性战略、WT防御性战略、ST多元化战略形成内部战略转型和外部战略转型的矩阵,但是其适用性有限。因此,引入善治理念,将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环境产权经营与交易和环境经济政策转型四个理论整合为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善治属性;提出通过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和社会层面的路径选择以及各类对策。未来在内外因素驱动下,随着铅业态产权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NGO的发展,全行业产业链体系善治格局将会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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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 俊)
Research on Path Selection of Good Governance of Lead-acid Battery Recycling Regeneration Industry
Wang Jun
(Agriculture University of Hebei,Baoding Hebei 071000,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industry,the consumption demand of lead-acid battery in China has been vigorous,but the proportion of regenerate lead of total production accounts for less than 30%.It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and urgent to increase the production of regenerate lead and to improve utilization of renewabl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ecurity,to establish perfect market system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furthermore to form multivariate governance pattern.In this article SWOT analysis methods and normative research were adopted.Firstly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trend of lead-acid batteries production and recycling was analyzed.Secondly,it is to form attributes good governance integrated with the theory of whole life-cycle management,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property trading,transformation for environmental economic policy to promote resource recycling and pollution control of lead-acid batteries.Thirdly,in order to establish good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lead-acid battery recycling and pollution control,the countermeasures for path selection o f Good Governance of it were proposed by associating multidimensional withinclude government,enterprise,industry,consumers and society.
lead-acid batteries,recycling regeneration industry,SWOT analysis,Good Governance
X76
A
1008-813X(2015)06-0022-07
10.13358 /j.issn.1008-813x.2015.06.06
2015-11-0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铅元素人为迁移转化及其释放物环境累积定量解析》(41171361)
王军(1963-),男,北京人,毕业于河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授,河北省环保联合会理事,保定市新能源协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