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燕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教务处,重庆 合川 401520)
构建基于10S的高职实训教学现场管理模式探讨
白小燕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教务处,重庆 合川 401520)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一流的高技能型人才,实训教学是至关重要的培养环节。目前,各高职院校都在不断加强实训室的建设,但实训教学现场管理方式和水平却远不能满足目前飞速发展的实训室管理需要。笔者认为在实验实训教学现场管理过程中引入10S管理模式,对于解决目前实训教学现场管理问题具有非常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0S现场管理;实训教学;现场管理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节约、效率、安全、服务、满意、素养,因其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因此简称“10S”。10S是6S的深入拓展和升华。10S管理是在6S管理基础上增加了4个S即“节约、效率、服务、满意”。
2.1基层管理者意识不够
实训教学管理工作繁琐、提升发展机会少、工作业绩一般,工作评价经常是以“有没有出问题”来评价,长此以往,难免基层管理者心理方面存在疲倦厌烦情绪,形成惰性心理,不愿学习新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意识。
2.2管理职责不清
管理工作划分存在职责不清,存在管理盲区,谁都不去管,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
2.3领导层不够重视
现实中,实训管理在某种程度上不受重视,更多的精力放在常规教学管理上,忽视了实训现场管理,对于实训现场管理的改进支持度不高。
高职院校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同样适用10S管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法
实训室作为高职院校的重要教学场地,管理理念陈旧,仍延续多少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进行管理,无法满足现代管理的需求。引入10 S管理理念,并将该理念合理的运用到高校实训室管理方面,从而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3.2培养管理素养,建设管理文化
管理结果重要,管理过程更重要,引入10S现场管理核心是让实训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固定的理念,具备一定的管理素养,形成自己特色的实训现场管理文化。
理论学习:定期组织部门管理者学习先进的实训现场管理理念,与时俱进,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网络学习、集中学习等。组织知识竞赛活动:以组织知识竞赛的方式督促学习。组织实作竞赛活动:在理论知识学习稳固后,要积极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留适合自己部门的理念,并通过实作竞赛活动加强新理念的落实。
整理。将实训场地的任何物品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清理掉。包括实训室内的硬件物品方面和实训室内计算机系统中软件方面。目的:腾出空间,防止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整顿。经过整理步骤后,留下来的物品都是必要的,例如电脑硬盘分区中的文件,由于不同管理者管理习惯不同,电脑中的文件存放方法及位置也不同,导致管理混乱。留下来的必要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识,实行“目视化”管理。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可快速找到物品,提高效率。
清扫。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以笔者所在部门为例,勤工俭学学生每周一、三、五进行三次清扫工作,由于没有制定统一严格的清扫标准制度,学生工作存在随意性。目的:稳定品质。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进行到底,并将制度标准化,经常保持环境处于美观状态。这方面也需要实践教学任课教师和学生的积极配合。目的:创造明朗现场,维持上面的3S成果。
节约。目前实训教学中资源浪费现象普遍,例如用电、教学用品、清洁工具等方面浪费,教学的成本方面浪费比较大。目的:管理制度化,节约教学成本,提高教学效益。
安全。实训场地安全问题至关重要,要重视管理者、任课教师及上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目的:建立起安全的实训教学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
服务。实训管理者服务意识欠缺、服务态度不够、服务行为不足,导致实训教师和学生意见比较大。目的: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行为。
满意度。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于实训现场客观条件环境和服务方面满意度不高。目的:多方面改善,提高满意度。
素养。实训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目的:培养具有良好习惯、遵守规则的管理者,塑造团队精神。
6.1检 查
拟定检查标准;定期现场检查;记录与整改问题;管理追踪。
6.2考核
实训现场管理考核可参考“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一讲二评三公示”理念,首先由管理者对本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汇报,由部门所有成员对其工作成效与之前的承诺进行对比评价,产生“月度管理之星”,最后将评价的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要与年终工作总结考核挂钩,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体现在绩效工资待遇中,进而激发实训现场管理的积极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冬梅,张世富,郑胜强.6 S在实验中心规范化管理中的应用[J].实验室科学,2010(3).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159
G712.4
A
1673-0194(2015)22-0202-01
201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