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发展

2015-01-03 02:58:51李学海唐靖楠
北方经贸 2015年6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商金融

李学海,唐靖楠

(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哈尔滨 150028)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可以理解为以在线支付、云计算技术、门户网站服务、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互联网工具为载体,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资金有效融通,以及价格、价值信息的发布和传递等服务,并且是将传统金融领域与现代网络技术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在网络安全逐步完善,高速移动网络服务不断强化,配套设施逐渐提高的背景下得到愈来愈多客户群体的使用与认可。互联网金融汲取互联网的“开放、协同、分享、公平、客观”的精髓内涵并将其与传统金融领域有效链接,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强,透明度更大,信息传播更为便捷,更使得交易成本大为降低,操作与管理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二、互联网金融的内容

一是网络电子银行。它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提供全面、即时,便捷的银行服务。网络银行较之于传统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崭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并且实行了现代企业组织、管理、监督模式。

二是网络资本市场。即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前瞻作用在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中,广泛应用于包括网上公开竞价发行,电子证券交易系统,互联网经纪业务,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综合服务。

三是网络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中介机构以网络及电子商务为媒介来经营保险销售、管理保险活动的经济行为。因网络信息覆盖范围的广博性,从而达到了保险公司节约开支,降低人力成本,缩短销售环节,并以此提升企业知名度与竞争力的效应。

四是网络理财。指利用网络技术,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分析技术手段,并相应的推出优质的个性化理财工具,以及完善的投资理财交易服务从而为投资者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目的。

五是网络借贷。这种模式提供的更多是中介服务,它将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完美连接,并由此产生了诸如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

三、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关系及具体支持

(一)互联网金融促进电子交易与金融形成有机统一体

金融在买卖或借贷双方之间得到体现,在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应运而生了更多种类的交易模式,如B2B(商家对商家)、B2C(商家对消费者)、C2C(消费者对消费者)。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之间契合度的加深,又出现了C2B(消费者对商家)即团购的模式。

B2C模式包括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天猫等;B2B模式以阿里巴巴最为典型代表;C2C模式有淘宝,ebay等;C2B作为新兴起的模式,主要有阿里巴巴旗下的聚划算。

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互联网金融的渗透力正逐年增强,以B2B为例:到2012年底,我国B2B市场交易规模将由2009年的3.28万亿增长到6.25万亿,增长了近一倍,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对于作为经济高速发展重要力量的中小企业来说,2013年中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

(二)互联网金融拓宽了电子商务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种虚拟的,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暂时寄存资金的平台。它架起了电子交易过程中的信任桥梁。如阿里巴巴系统的第三方平台——支付宝,它采用实名认证,而且作为在交易过程中调节双方信任机制的重要环节,体现为其提供可查询的历史交易数据,关于商家的信誉的真实评价,降低了信用风险。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金融交易模式的一种新的体现方式,优化了传统的交易模式。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中的应用已经逐渐成熟。在这庞大的数字中,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更是占据了50%。在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金融交易模式的信任机制下,电子商务有了与现实融合的交接点,进一步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应用到电子商务过程中,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一是降低了交易成本。传统交易存在时间、物流等中间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以简单的网上操作,节省了企业中间的成本。

二是利用广泛的应用接口操作程序,实现不同银行的信息支付系统整合到统一的支付平台。目前我国的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行都已经与支付宝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三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整记录了交易双方的全部交易信息,并以此为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处理的依据。

四是弥补借贷模式的空白——创立了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

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信用担保,会员融资项下仓单的反质押担保,该模式为中小型企业甚至个人提供贷款。我国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已成普遍问题。银行传统的借贷模式需要抵押品和高昂的利息率,加大了小型企业的融资难度,而电子商务弥补了传统金融借贷模式的空白,以阿里小贷为首,创立了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

四、未来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优化服务的发展方向

电商金融,即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相融会的产品。近年来,伴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互联网金融逐渐被广泛的大众所认可,电商金融正迎来属于自己的时代,在这个大背景下应构想优化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具体支持服务措施,使其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第一,应该努力发展类似阿里巴巴这样大型的互联网金融与电商企业。首先,发展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提高企业的风险抵抗水平,避免发生流动性紧缺,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等企业管理与经营风险;其次,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投资者与消费者的需求,减少彼此对接的时间成本,从中既可以充当中间机构的媒介作用,又可以独立承担相应的借贷任务。

第二,现阶段应该充分发挥基金对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市场的积极影响,满足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电子商务领域资金的来源渠道。目前大量基金流向电商市场,基金疯狂电商化。以余额宝为例,它是由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产业联手天弘基金为个体投资者打造的网络闲置资金增值服务项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布了截至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截至2014年2月27日,余额宝用户量已突破8,100万户。投资者利用余额宝不仅可以获得资产增值,还可以在支付宝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同时也可在电商购物平台办理转账、支付等服务。

第三,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互联网金融这个近些年的新兴行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具有虚拟性,交易双方无需会面,部分产品目前游离于监管之外,这就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引发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需要立法部门与时俱进、及时恰当的完备法律,以便当交易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法可依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采取积极审慎的监管主旨,坚持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保护教育,提高对互联网金融功能性监管并强制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公开、全面、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努力发展专业P2P模式。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其门槛低,收益率高,流动性强等特点,迎合了现代青年人的心理需求,因而受到了广泛的认可。作为P2P领域的新军--爱钱进,其在近日推出的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12%左右,且50块钱就可以投资。综上可以看出,发展P2P模式符合电子商务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联网金融精神与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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