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 峰
(河南省濮阳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河南 濮阳 457000)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新的社会形势下加强对国家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要求,不仅要在国家全面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更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进提供促进力量。[1]我国新时期复杂的工作任务与发展要求,对公务员的综合能力与素质培养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为了能够全面的掌握我国的公务员在职过程中所接受的培训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访谈。[2]对调查结果整理后,基本已经较全面的了解到了目前公务员在职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在培训事务安排中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参与调查的公务员性别比例存在明显的差别,男性人数多于女性人数,年龄区间也是以三四十岁为主要组成。本次调查针对了不同市县级共22个部门的公务员做为调查对象,可以说调查结果具有非常强的普遍性意义。
根据调查结果,我国公务员在选择是否接受过培训时,大部分人选择的是在最近的几年接受过。这说明我国针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很明显的,同时培训的普及率也处在一个相对不错的水平。[3]根据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长短,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人参加的培训时间为七天,通过一周的时间公务员不仅能够投入到培训过程中,还能够在完成培训后及时地转入正常工作状态。这种培训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具有科学性的,但在职培训的普及率虽然处于较高的水平,根据我国的公务员培训相关规定,还是有很大的可开发空间的,显示了在参与培训率上的不足。针对培训效果的调查,是通过公务员对培训的评价实现的,调查结果显示一多半的培训参与人员对培训的效果比较满意,大部分人员获得了较为理想的知识与综合能力的提升。
综合所有方面的调查结果说明,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开展相对比较顺利,但培训率仍然有待提升,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培训规定应当实现五年一轮训,即保证每位在职公务员都要每五年参加一次培训。另外,在培训的效果上,大部分接受培训的公务员还是收到的许多有价值的内容,获得了自身的提高,但仍然有不到40%的人表示培训效果不显著,无法对自身的素质有效提升。所以说我国的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当更加注重其有效性与科学性,提升普及率的同时更保证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由于公务员的在职培训是国家针对公务员工作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一些单位与部门在执行时,仅仅是为了完成强制性任务,而没有考虑培训所能为公务员带来了真正的帮助和提高,这就造成了许多部门领导或单位对公务员的在职培训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存在严重的观念误区,所以在对待培训工作的态度上就有不同程度的忽视现象,甚至有的公务员根本不愿意参加培训,或者在对待培训的态度是消极面对,必然无法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另外,由于公务员的在职培训还需要投入一定的费用,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对种正常的投入会有不正确的认识,把培训做为消费行为看待,认为其无法带来直接的收益,这也是造成观念误区的一个原因。[4]
公务员在培训方面的费用普遍紧张,所以造成了在职培训的部分缺失。培训工作是一项有着现实意义的工作,综所获得的效益是长期的,同时在短期时间里也无法取得明显的成效,因此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由于领导部门对于培训工作的忽视,导致培训经费难以落实,直接使许多培训工作无法进行。[5-6]目前针对公务员在职培训方面的费用没有设立专门款项,而是一般做为普通的费用支出来划分其使用类别,所以常常会由于其它更加紧迫的费用支出,直接影响培训经费落实。在各级部门的财务政策规定中,没有建立相应制度保障培训经费的有效落实,即使有部分财政管理部门关注了培训经费但由于缺乏政策保障,还是无法有效落实。
目前影响我国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效果的因素还有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程度不高,没有针对培训工作各个细节的明确规定,使一些培训的方法、形式、责任、目的无法与公务员在职培训的切实需求相关,不仅造成培训效果的不明显,同时也造成经费支出的浪费。一方面,由于我国政府部门制定的关于公务员在职培训的相应法规,落实工作存在问题,同时也是由于制定的法规及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理论性,共同导致了政策无法落实或者无法有效落实。另一方面,专门针对培训工作的规定条理性缺乏,没有系统的制度化规定,使一些培训工作在没有确立明确目标的情况下实施,必然无法取得显著效果。
要想改善我国目前公务员在职培训的现状,必然要先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只有有了基本的培训经费保障,才能使每位在职公务员都能够有平均的机会参与定期的培训,从而有效的提升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7]。不仅要从财政预算上积极加大培训经费的支出比例,还要有科学的经费分配制度,以期用最合理的经费规划比例,获得最佳的培训效果。另外要把公务员培训经费的单笔款项做明确的划分,针对不同的项目做出相应的比例规定,使每项经费都能够用到正确的地方,能节约的方面尽力节约,与培训效果直接相关的方面则必须扩大支出比例。
对公务员的在职培训要建立明确的政策法规,将培训工作的法制化程度提升,使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并执行培训方案。例如:对公务员参加在职培训的时间、频率、内容都要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并以法治的手段来强制规定和执行,从而为公务员培训提供法治保障。
要提升公务员在职培训的效果,最重要的还是要完善培训机制。科学的培训机制是获得最佳培训效果的根本保障。首先要根据不同岗位和部门的培训需求,建立相应的需求分析,只有根据具体职能部门的需求来进行有针对性内容的培训,才能对公务员自身能力的提升有明显帮助,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其综合工作素质。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效果评估,对参与过培训后的公务员自身能力变化进行科学评估,从而分析培训效果及培训的内容,并针对效果的优差继续调培训机制。再次完善的培训机制还要通过有效的激励来调动公务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热情,使之能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培训工作,同时也以积极学习的态度来更好的接受培训内容。
要针对新公务员培训机制制定新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培训工作开展和落实的管理干预,促进培训向着科学化、完善化、有效化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在培训内容上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将一些新兴的符合公务员工作需要的内容做为重点培训教材;另一方面建立专门的培训组织,加强对培训的科学安排,获得最优化的培训资源。
只有通过合理的培训管理机制,使公务员培训制度化、科学化、实际化,才能最终获得有效的培训结果,使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在培训后不断的提高,更好地为我国的建设和发展事业做出贡献。
[1]李勇权,郭远远,段 庆.公务员在职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群文天地,2010(5):103-104.
[2]郗春嫒,杜 琼,赵永伦.公务员在职培训需求调查分析与思考——以昆明、曲靖为例[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2):110-113.
[3]王有杰.突出“三个创新”扎实推进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J].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2(12):17.
[4]张文丰.对新形势下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创新思考[J].继续教育,2006(12).
[5]陈 杰.浅析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困境及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4).
[6]吴志华,刘晓苏.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