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与探索

2015-01-02 09:35丁建军杨传文
当代经济 2015年3期
关键词:荆门市荆门城镇化

○丁建军 杨传文

(荆楚理工学院 湖北 荆门 448000)

荆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与探索

○丁建军 杨传文

(荆楚理工学院 湖北 荆门 448000)

近年来,荆门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强调规划先行;进行试点示范;在土地流转和农民转移上进行创新;创新模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等。本文认为,荆门市的一些先进的经验与做法值得借鉴。

荆门 城镇化 发展

荆门地处祖国的中部之中,素有“荆楚门户”之称。近年来,荆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农谷”旗帜,大力实施“1331”城镇发展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走出一条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截至2013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18%,比2012年提高2.68%;农民人均纯收入8248元,增幅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1.88∶1。

一、规划先行,构筑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系

近两年,荆门市集中力量,集中领导,投入近2亿元用于城乡各类规划编制,使全市城镇总规和村庄规划及城区近期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到全覆盖。强化规划编制完善的督查考核,将规划编制工作为年度两化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规划编制推进会、定期通报规划编制进度、公开晒规划等形式,促进全市城乡规划体系的健全完善。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中国农谷发展规划、荆门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推进新一轮荆门市总体规划修改、县市区及重点镇总规修改完善、“一核六片十五园”等工业园区控规、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强化规划统筹衔接

在“中国农谷”战略下,按“全域荆门”的理念和城乡统筹的要求,全域规划城乡发展蓝图。对1.24万平方公里市域空间进行高起点、大手笔整体谋划,建立了覆盖城乡、纵横相连的规划体系。纵向上,统筹编制市、县、乡、村四级规划。横向上,强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子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深度融合,形成了全面覆盖、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部门对各类规划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职能,确保各领域、各层次规划有序衔接。各县市区和乡镇都按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新要求,高起点修编完善各类规划,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创新规划管理机制

强化市(县、镇)长管规划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周六例会制度,由市长召集有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四区五部门参加的策划、评审、协调会议,研究重大项目规划建设问题。建立县(市、区)长和乡镇长定期讲评规划制度,由县(市、区)长和乡镇长讲城镇规划、园区规划、新区规划,逼着各级领导做规划管理的内行。强化重点区域的规划管控。出台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漳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等规划,强化漳河的保护利用。加强对城镇周边、景区周边、公路干道沿线规划管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制定“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整村推进城镇化的意见、加强全市交通干道沿线村庄规划和环境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禁止乱建房、浪费土地现象的发生。制定农民建房图集,推荐12种具有荆门地方风貌特色的建筑风格,在农村大力推广应用。

二、试点示范,构建城镇科学发展新体系

一是加快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建设。按产城融合的理念,加大建园区、建新城力度。荆门中心城区“一心四城”的空间布局初步形成,44平方公里的“零工业”生态新城——漳河新区建设已全面启动,北城新区、荆门高新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的鄂中区域性大城市建设序幕全面拉开。钟祥、京山、沙洋3个县城按现代中等城市目标加快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市政府每年投入30多亿元,用于城市扩容提质工程建设,中心城市要素集聚和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产业功能与社会功能实现有机统一。

二是强力推进镇域城市建设试点。为切实发挥重点镇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作用,走出一条具有荆门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荆门市在钟祥市胡集镇、沙洋县后港镇、京山县宋河镇、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4个镇(办事处)开展镇域城市建设试点。出台了《关于开展镇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在稳定区划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有效整合城镇资源和农村资源,将试点镇加快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小城市、县域副中心、小城镇建设的示范和样板。试点镇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试点镇党委书记由所在县市区党委常委兼任,镇长明确为副县级,试点镇下属机构人事任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地按照能放则放、无缝对接的要求,通过直接下放、设置机构、委托执法等形式,下放事权,并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规范承接职能运行。市、县两级从财政、土地、项目等方面全力支持试点镇建设发展,试点镇范围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存部分原则上全额留给试点镇、县级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全县(市)总量1/5的用地指标,直接下达给试点镇等土地、财政政策的落实极大增强了试点镇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各试点镇都按照城市的标准高起点、大手笔对试点镇规划进行了修编完善,使镇容镇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变化。4个试点镇城镇人口和城镇面积大幅增加,城镇化水平平均提高了3个百分点以上。

三是着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荆门市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作为切入点,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民职业化,积极探索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四化”同步发展的新路子。该市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郊、建制镇周边和园区附近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并要求山区不应低于100户,平原不低于500户,提倡建“万人社区”,鼓励一村一社区甚至几村一社区合建。围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产业为本、群众自愿的原则,与迁村腾地、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治、移民搬迁、农村环境整治等紧密结合,全市已建成和规划在建的高标准农村新型社区260个,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居住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健全,探索一条农民“不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城镇化道路。石牌镇彭墩村、官垱镇王坪村等农村新型社区已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典型,杨竹流域“2+6”、“1+5”区域、京山县石龙镇义和村“1+8”等万人农村新社区正在加快建设。

三、创新突破,开启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转移新进程

1、着力推进土地流转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已是大势所趋。荆门市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龙头带动型、村企共建型、股份合作型、土地整治型、合作社经营型等土地流转模式,土地流转正向集团化、板块化、产业链条化发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92.83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0多万亩,占农民土地承包面积的15%以上。凡土地流转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

2、着力推进农民转移

要富裕农民,必先减少农民。荆门市着眼于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住得安”、“过得好”,大胆创新、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在制度创新、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着力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城。据统计,至2011年底,我市共转移农村劳动力459634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9.7%。

四、立足长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

一是着力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大城管”工作格局。确定“一年常态化、两年精细化、三年大变化”目标,制定并实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市区城管体制改革,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模式。建立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制度,健全日巡查、月评比、季考核、年评定的长效机制。推进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资3500万元,建成了集“社会管理、城市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于一体的“四管两心”管理平台。强力推进环境卫生、广告招牌、控违查违、建筑立面等“八大整治”,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70%;推进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拆除各类户外广告6800余块,城区内无一处T型广告、无一处灯杆广告、无一处跨街广告、无一处护栏广告。落实镇村环卫管理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城乡环卫全覆盖。

二是大力实施“秀美家园”行动。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为载体,以中国农谷核心区、“荆三角”现代农业示范区、杨竹流域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为重点,着眼于规划布局秀美、村庄环境秀美、精神文明秀美、田园风光秀美、社会和谐秀美,大力实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生”融合“秀美家园”行动。完善以奖促治政策,美化农村面貌,提升农村形象。重点治理辖区内公路、河道、桥梁、铁路周边的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及周边白色污染。推进乡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实行“村(社区)收集、镇(乡)集中处置或转运”,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对农村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分类生态处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进一步控制农业污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推进湖泊、山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杨竹流域生态文明新农村示范区和彭墩、王坪等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宜居村庄建设,保持乡村田园风光和生态环境。

三是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近年来,荆门市以武荆、襄荆高速荆门段沿线和荆新线、五洋线、境内207国道、汉宜线等公路干道沿线为突破口,狠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高速沿线道路、水体、废旧厂房、建筑垃圾、裸露山体、广告牌等进行综合整治,对荆新线、五洋线、境内207国道、汉宜线沿线建筑立面、集镇市政园林设施、镇容镇貌等进行全面改造提档。

[1]朱玉伟、陈佳湘: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主体适应性表达[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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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恒:论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理论观察,2011(4).

[4]刘小兰、张杏梅:山西省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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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丽娜:我国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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