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凯杰 编辑/王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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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跨境电子商务再扬帆
文/陈凯杰 编辑/王亚亚
新设立的杭州综试区,寄望于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从而进一步激发跨境电商的市场活力。
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渠道,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与此同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也面临一些制约因素。2015年3月,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下称《批复》),正式批准杭州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批复》明确了综合试验区的定位和作用,提出了设立综合试验区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工作要求。这一发挥体制优势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改革试点,是我国在新时期推动大众创业创新的重要战略措施,也是主动适应新常态、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体现。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破了国家的界线,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极快。2010年以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年均增长超过30%以上。2014年,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已达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出口3.27万亿元,同比增长36%。跨境电商的服务内容,从最初黄页式、信息咨询的1.0阶段,到在线交易的2.0阶段,再到全产业链整合的3.0阶段以及智能制造、移动支付的4.0阶段;服务对象从最初的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个人(B2C),到近年新出现的工厂到个人(M2C)、企业到企业到个人(B2B2C);服务主体虚实结合,跨境电商企业与生产企业股权合作,通过设立海外仓、体验店融入国外零售体系。而传统外贸公司则从线下向线上迈进,如深圳创捷供应链有限公司从传统外贸公司转型跨境电商(专注“产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搭建了创捷供应链B2B电子商务平台),为国内1600家供应商和国外60余家采购商提供整套对接服务,成为业内公认的优秀服务商。
跨境电商迅猛兴起,从多个角度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是成就了小微群体“创业梦”。如在敦煌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平台上(为中小企业提供B2B、B2C等网上交易服务)出口供应商有120万家,大部分是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虽然每张订单金额不大,但能让小企业、小品牌直接面对全球近400万个买家,迅速做大;深圳凯聚源科技公司先后通过外部电商平台、自建电商平台,打造了全球第三大高端蓝牙品牌“赛尔贝尔”,如今年销售额已增至5000万美元。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催生出一批批本土跨国发展的行业精英。
二是助力传统外贸破茧新生。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跨境电商有明显优势:一是交易成本降低,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交易,流通环节减少,传统中间商被弱化甚至取代;二是贸易效率提高,借助公开透明的互联网,消费者可以及时便捷地在全球范围内购买商品。如深圳一达通企业服务公司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进出口全流程的外包服务,企业通关时间从原来的2天缩减到6小时,退税从3个月缩减到3天,缓解了传统外贸环节多、占压资金时间长、通关物流费用高等问题。跨境电商平台的迅速成长,还打破了我国境外营销渠道受制于人的瓶颈,为外贸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是双向服务互利共赢。跨境电商在服务出口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为国外企业进入国内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比如,亿赞普科技公司(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近年来加快实施全球化战略,收购了意大利帕尔玛国际机场,还在南美、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构建了一批物流和仓储平台;同时,利用自身大数据服务优势,与国外企业,特别是德法企业合作,共同拓展国内高端消费品市场。而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上的企业纷纷开通保税进口网购、代购等业务,一批国外卖家开始进驻。跨境电商联通内外的优势日益显现,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市场开放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为各国企业分享我国的国内市场提供了机会。
四是催动深层次体制改革。一些跨境电商企业在互联网金融、社会信用管理、第三方支付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正在进行积极探索,不仅成为相关领域改革探索的先行者,而且为政府部门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成为推进改革开放的源源不断的动力。
正是基于跨境电商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和广泛影响,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改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积极有效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一些长期困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得到初步解决。不过,当前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仍面对一些挑战。
一是电商产业自身良莠不齐。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我国尚无专门的规范和标准,导致电商产业野蛮生长:一些电商企业没有清晰完整的采购记录、税务漏洞较多、外汇收支也不规范。特别是假货滋生局面未得到彻底扭转,海外消费者投诉较多,一些国家甚至因此针对中国卖家制定了歧视性的规定。如2014年4月起,巴西对价值50美元以上的入境邮寄品征收60%的关税;7月起,俄罗斯免税入境包裹限价从1000欧元降至150欧元,限价以上按30%征税,9月开始禁止国际平邮小包入境;11月起,美国邮政不再提供国际小包进口扫描服务,即网上无法再追踪查询进入美国境内的邮包接单和投寄信息。此外,国内外商品、商标体系不互认,标准体系不同步,也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条例、探索行业自律、严格市场监管、加强国际规则标准协调互认等进行引导和规范。
二是产业发展环境亟待改善。长期以来我国跨境物流、社会信用管理等一直落后于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步伐。国内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高度依赖邮政系统,但中国邮政及物流企业、第四方资源整合服务商等在国际覆盖范围、物流配送效率、物流信息采集等方面与美国联邦国际快递(FEDEX)、美国快递公司(UPS)、敦豪国际快递公司(DHL)、荷兰TNT国际快递等全球物流快递巨头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尚未建立权威、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跨境电商企业不得不承担平台上数以万计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有电商反映,小微企业报关物品单小量大,而个别企业出现一两例单证不符等情况,相关口岸部门就会对电商企业通关信用等级进行扣减,相应查验率和报关报检程序就会变得更加严格。这些问题不仅仅涉及跨境电商,还涉及我国跨境物流、信用评级等服务业开放发展问题,确需选取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和探索。
三是产业发展政策不统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的认识不到位,担心跨境电商发展会影响现行管理体制与政策,未完全形成工作合力,存在不同的政策导向。其中有的政策已无法适应跨境电商运行的实际需要,比如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要求电商企业提供完全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从供货商取得的合法购货发票,但事实上,大多数企业无法做到这一点。再比如,为规避现行个人账户每年每人最多只能兑换5万美元的规定,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结汇要么开设多个个人账户,变相提高外汇结算总额度;要么通过地下外汇中介处理外汇问题;要么利用国内个别地区不限制结汇额度的特殊外汇政策结汇,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在电商进口方面,上海、广州等试点城市允许企业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保税进、行邮出”的进口业务,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而以跨境电商方式进口的商品,则由海关参照网上零售价格征收行邮税。同种商品以不同方式报关进口,应缴税额出现较大差异,造成了实际税收的不公平。此外,在电子数据传输和认证、单一窗口对接、隐私保护、非数字产品征税标准,以及电子发票、电子支付安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四是海外业务扩展瓶颈较多。目前在跨境电商领域,国际支付基本被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MasterCard以及国际支付公司PayPal等所垄断。他们收取的支付费率较高,如国外信用卡组织一般每笔交易收取2%~3%左右的支付手续费,而PayPal一般每笔交易收取3%~5%左右的支付手续费,有时甚至高达7%。而这些费用通常需由电商平台或者商户承担。此外,由于PayPal、国外信用卡组织在跨境交易纠纷解决、知识产权审查等方面都处于强势地位,中国企业在跨境交易规则确立方面缺乏话语权。跨境电商最盼望的是本土网络营销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尽快成长起来,以增强国内企业的话语权。就宏观层面而言,跨境支付中包含着重要的金融信息和企业数据,电子商务时代的交易大数据对国家金融、安全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上述跨境电商发展的瓶颈问题可以看出,制约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因素错综复杂,既有行业环境的限制,也有地区发展差异的影响,既有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也有国际规则体系的束缚。因此,有必要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安全、规范中解决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杭州综合试验区的设立,也让市场寄望于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以期进一步激发跨境电商的市场活力。在推进跨境电商发展中,政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
一是要切实转变观念。过去一些部门重审批、轻服务,对企业创新发展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偏重事前监管审批。结果是事倍功半,企业创新发展的活力受到严重束缚。对正处于蓬勃发展、创新活力涌动的跨境电子商务,要打破固化思维、加强部门协调、坚持创新引领。要抓住目前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相对较小,试验区又严格限定在杭州部分市区,改革试验风险可控可纠的有利契机,以充分的信心和勇气,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力争取得决定性成果。
二是要强化底线思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得益于互联网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风险点。比如境外产品或资金的安全性、合法性来源的认证,跨境交易网络遭遇黑客攻击,跨境资金收付安全、企业商业秘密和消费者隐私保护,以及应对境外针对我电商企业的“钓鱼诉讼”,在跨境电商服务领域设定管控一些国家限制的敏感物品和技术交易等。为保证跨境电商安全、合法、有序地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管控试点试验风险,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并针对可能影响或危及到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行为及其主体,在试验区内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实行依法处置;同时研究制定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步建立失信惩治制度,努力营造透明、公正、健康的电商发展环境。
三是要量身定制政策。从前一阶段浙江杭州下城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情况以及跨境电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看,要立足试点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适用性,将政策聚焦在加大推进跨境电子出口管理中外汇、税收、通关等管理政策的创新力度上。比如试行电子清单报关方式,出口检验检疫试行负面清单制,逐步建立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体系,允许出口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凭电子报关单等办理收汇、结汇和退税业务等。试验区要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信用体系、数据化市场监管和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在新型监管制度、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电商标准化、人才培育发展等方面的体制创新,建立涵盖跨境电商进出口主体和全流程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同时,要做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拉伸产业链,推动跨境电商业务向企业间网上交易、大宗商品网上交易以及金融、文化等服务业网上交易等领域延伸。此外,还应健全电商统计制度,完善跨境电商发展的生态系统。
四是要推进全球应用。要在推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同时,要通过多双边交流合作,推动建立便利、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和监管制度,及时化解跨境电商进出口引发的贸易摩擦,实现互利共赢。此外,还要支持区内跨境电商企业扩大海外仓功能,试点建设境外商贸物流园区,为海外仓提供融资保险、保税物流、展示展销等综合性服务;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国外电商龙头企业共同制定技术标准和征信体系,增强国际信用管理能力、提升国际影响力;要及时总结复制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经验和成功模式,鼓励试验区与有关国家或地区加强跨境电商监管制度与管理政策的信息交流、培训合作与适用性推广;要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框架下电子商务规则谈判与制定过程,最大限度地反映我国企业的诉求,维护我国利益。
我们相信,按照《批复》提出的设立综合试验区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工作要求,综试区的设立和后续建设,将会进一步集成我国的制度优势、制造优势和创新优势,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为我国宏观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有力的支撑。
作者单位:商务部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