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平
四川省达州市信用联社理事长
支持农民创业是服务“三农”重要课题对农村信用社支持“大众创业”的思考
王德平
四川省达州市信用联社理事长
“大众创业”是中国经济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的“双引擎”之一,在众多创业者中,中国农民是大众创业中最大的群体,他们在创业过程中将会遇到诸多问题,尤其是金融支持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其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在新时期,支持广大农民创业是农信社服务“三农”的重要课题。
——搭建平台。一是搭建财务支持平台。农民创业一般不会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系统,农信社可以利用自身财务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需要,打造操作简单、功能齐全的财务支持平台,供农民创业时使用。二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农信社可以借力政府平台信息,构建一个大型信息数据库,供农民找寻创业机会,了解行业信息,提高农民创业的成功率。此外,还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指导农民创业和生产。三是搭建宣传展示平台。充分利用农信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在各营业室开辟一块展示区,专门宣传展示农民创业生产的产品,提高农民创业产品的知名度,以此提高产品销量。四是搭建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构建农信社电子商务平台,如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增加产品溯源功能,提高产品的信用度,以此来增加销量,提高农民创业企业的竞争力。
——创新产品。一是创新链式金融产品。农民创业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大多是规模小,实力弱,得到金融服务支持有限,针对这个情况,农信社可以将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与其上下游企业整合联系在一起,针对供应链当中所有企业或个人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这种产品不但降低了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的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更有效缓解了农民创业的融资难度。二是创新个性化综合金融服务。如: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动产和权利抵(质)押贷款、担保公司或自然人担保贷款、个人委托贷款、中小企业信用专项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等多种适合小企业和创业个人的贷款品种。三是创新线上金融服务产品。随着互联网+被提上国家战略,农信社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在线融资产品,为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提供全方位、个性化、高效率的在线金融服务,如:在线贷款、在线结算等业务。四是创新直接融资金融产品。探索开发帮助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多层次融资渠道的产品,努力帮助消除创业发展的障碍,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进入资本资金市场融资。五是创新综合金融服务产品。不断探索外部工作机制改革,为创业者和创业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现金管理、结算方式、融资组合等各方面综合服务。五是创新企业生命周期金融产品。农信社可以根据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生命周期推出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随时满足农民创业需要。
——优化服务。一是大力宣传推介金融产品和知识。由于农民对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农信社有必要进行金融产品和知识的培训和推介,让农民能够自主挑选适合的贷款品种用于生产经营。二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由于农民创业对贷款的需求比较频繁,农信社在坚持规章制度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简化办贷流程和不需要的一些手续。三是加快渠道建设。以方便服务农民创业为原则,以打造对外服务示范窗口为标准,及时调整优化布局城乡营业网点,并对现有营业网点的服务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推行客户经理包片管理和金融服务联络员制度,确保创业农民可就近办理小额存取款、账户查询、支付结算等基础性金融业务;打造电子银行平台,利用手机、互联网、自助终端等,多渠道为创业农民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手机短信提示等便捷金融服务。
——精细管理。一是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针对不同种类的贷款及创业农民,充分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联网核查等科技手段,简化操作流程,增强调查、审查、审批的科学性,提高运作的科技含量。二是细化成本约束,提高经营效益。按照建立节约型农信社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将费用支出和经营收入结合起来,尽可能压缩一切非必要开支。同时,要建立成本分析报告制度。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约水平。以集约经营为思维方向,根据所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仔细分析所在地的金融、工商业、居民等经营要素,把物理网点和自助设备合理分布在最合适的区位。对于已经配置的软硬件设备,要遵循以岗定人,以设备定人的原则,以便于工作开展为前提,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工作。四是推行分配改革,实现有效激励。对不同岗位的人才制定不同的分配方案,提高全员支持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严控风险。一是建立风险预警协调机制。农信社要定期研究分析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和处置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健全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投资、负债、对外担保状况进行全面排摸,掌握可能发生资金链断裂企业底数,提高资金风险预警级别,实行分类指导和专人管理,尽可能将企业资金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科学处置企业资金风险。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要分类别采取重点走访、跟踪关注等方式防范化解风险;对已经发生风险的,要通过采取司法集中管辖、企业瘦身等措施科学处置,优胜劣汰;创新财产保全工作机制,支持企业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加强与借款人、担保人的沟通协商,对积极还款的担保企业,通过平移贷款等方式以时间换空间,并在利率优惠、付息时间、信用评估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加快农信社不良资产处置。加大处置不良资产力度,腾出更多信贷规模空间支持实体经济;要积极向上争取不良资产核销政策,对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要给予特殊支持,简化核销程序,实行税前扣除;对农信社起诉的金融债权案件要实行差异化处置,及时受理、审理,加大执行力度,为加快核销不良资产提供便利。
农信社支持农民创业义不容辞,但是农民创业的脆弱性和高风险导致农信社在支持农民创业中力不从心,为此,要激发大众创业,特别是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的辅助、支持政策。
——加强信用工程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牵头开展创建“信用乡镇、村”活动,建立高质量的信用环境。在农信社自身加大宣传力度的前提下,政府应在优化信用环境、支持农信社信贷投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建立农民创业企业或个人项目信用评定机制等方式强化信用意识,规范信用行为,为农信社支持农民创业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完善担保机制建设。地方政府应牵头建立支持农民创业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为农信社支持农民创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拓宽抵押品标准,创业农民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在农民创业中,引入保险公司,帮助农民建立保险意识,转移农民创业的贷款风险,降低农民创业风险和信用社信贷资金风险,从根本上切实解决农民、农民创业企业“贷款难”问题。
——优化农民创业环境。一是给予强化财税政策扶持,对创业农民减免部分税收、提高税收起征点等财税政策支持。二是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农民创业者进入。三是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四是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民创业园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创业农民提供创业场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创业园区给予经费补助,进入园区的创业农民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五是加强道路、桥梁、水利、电力等相关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投资环境。六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建立创业和立项的“绿色通道”。七是继续将农民纳入创业培训、劳务培训、产业扶贫培训以及移民技能培训范围,享受免费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