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修改,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