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已成為社會共識。顯然,這種清晰、規範的公開是構成“製成籠子”的重要骨架。我們欣喜地看到,在一些相對隱秘的領域,公開的力度也正在有所加大,公開本身應不僅要求公開,還要求決策公開,流程公開,管理公開,為市民服務公開。
公開意味著約束,透明意味著可尋租的灰色地帶縮減。許多人相信,公開越細,毛病會越多,不公開,反而沒毛病,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是事實。
要結合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更加規範、細緻、明確的公開辦法,使市民能夠及時、準確、便捷地瞭解想要知道的信息;更要加大監督政府的問責力度,使不公開、假公開等行為責任人受到問責懲處。並且,將這些信息置於公開之下,置於市民的監督之下,這樣才能讓陽光照進權力行使的每一個角落。
策劃: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