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法治思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领导干部要作守法模范,通过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才能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确保科学决策。把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工作贯穿到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权力才能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干部严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本身就是一面旗帜,一种表率,一个方向,一种导向。有些事情领导做到了,就会“上行下效”,甚至不用提倡,不用发动,人们就会很自然地“以你为榜样”,“向你看齐”;领导做不到,“放了空炮”,任你喊破嗓子,都不会有奇迹发生。做是最有说服力的,在建设法治中国中,也是“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实际干一干”;领导带头守法,比十次会议、百份文件、千次提倡更有实际作用。用做去影响、改变人,是最好的普法。
依法执政,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最生动的“课堂”。因此,在实现依法治国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不违法行使权力,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做到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样我们就会离法治中国更近一步。建设法治中国,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领导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作遵纪守法的模范;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树立并践行法治信仰,才能让人们看到依法治国的希望。
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领导想问题、作决策并不难,难的是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矛盾。要改变“以我为中心”的思维模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而不是你和他讲法,他和你讲理;你和他讲理,他和你讲政治。
让法律成为信仰,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才能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让法治中国走进现实,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法治是否成为人们的共识,成为人们的信念和准则;当法律成为领导的信仰,变成领导的自觉行动,才能影响社会,号令社会。此时,社会才会响应,法律信仰才能深入人心。
让法律成为信仰,其钥匙就掌握在政府和领导干部手里。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不可或缺,是任何人也替代不了的。只有他们才能打开这个良性循环的开关,只有他们才能开启这个良性循环的门锁。领导信,才能慢慢感染并带动群众也信,从而变成人们的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处事手段,一种生活习惯。
建设法治中国,不在领导说得好,关键在领导做得实、做得到。作为领导干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来作决策,按照法治框架来启迪思维、执政理事,而不是以长官意志来办事。这也就是说:领导干部应该作法治中国的榜样。□
(作者单位:河北省滦南县商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