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下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矫正

2014-12-25 14:50俞伯阳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金融监管会计准则商业银行

俞伯阳

摘要〕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的矫正。现有研究表明,资本监管下会计准则对顺周期性具有强化作用。巴塞尔委员会与IASB分别提出了逆周期资本缓冲与预期损失模型,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顺周期性问题。其本质在于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目标存在内在差异性,会计准则强调“如实”,旨在及时反映经济的真实波动;金融监管强调“审慎”,旨在熨平可以预见的经济波动。因此,只有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相分离,才能从根本上矫正资本监管下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我们建议,弱化金融监管对会计信息的依赖,对于部分科目在会计报告之外,建立单独的监管报告体系。

〔关键词〕会计准则;金融监管;顺周期性;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4)06001905

顺周期性(procyclicality)是指经济周期中金融变量围绕某一趋势值波动的倾向,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其定义为一种相互强化的正反馈机制,在该机制下,金融系统会放大宏观经济的波动程度,反过来又加剧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金融危机显示出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的巨大破坏力,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设想,很大程度上都着眼于如何缓解顺周期性问题。自1988年巴塞尔协议出台后,资本监管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的核心,由于资本的计算通常是在银行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少量的调整而得,银行监管的成效不可避免地受到会计准则的影响。事实上,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在当前银行监管过度利用会计信息的模式下,会计准则通过资本充足率这一传导机制极大地强化了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总结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必须转变金融监管的理念和方式,而如何协调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之间的关系,已成为重要的议题。

一、文献综述

国外理论界围绕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会计准则方面,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的顺周期性及其矫正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Enria[1]研究表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下交易类资产和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被计入当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因而放大了收益和资本的波动性,导致金融体系顺周期效应加剧。Borio等[2]认为,银行在经济繁荣时期若能计提较多的拨备或者提高资本比例,将起到“内置稳定器”的作用,从而更好地应对风险,增强金融稳定性。Barth等[3]主张扩大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在会计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属性后会产生固有不稳定性、估计误差不稳定性和混合计量不稳定性,从而加剧了财务报表的波动性。其中,固有不稳定性属于真实的经济波动,应在会计计量中予以客观反映;而估计误差不稳定性和混合计量不稳定性属于虚假的人为波动,应当通过完善估值应用指南或扩大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予以降低。Bikker和Metzemakers[4]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拨备在GDP增长速度较快时显著降低,而在GDP增长速度较慢时显著增加。Plantin等[5]认为,历史成本忽视了价格信号因而无法很好地反映信息;盯市会计运用现行交易价格,尽管能够克服前者的上述缺陷,但在挖掘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时引入了与基本面无关的干扰因素,放大了资产价格和利润水平的波动。Matherat[6]指出,公允价值会计会导致宏观经济的顺周期波动,并呼吁各国积极应对,协调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规定的差异。Laux和Leux[7]认为,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资产价格的周期性波动会对会计信息的稳健性产生不利影响。

国内学者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及生成机制进行了研究。此外,作为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矫正的一大热点问题,不少学者对如何协调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刘灿辉等[8]运用最小二乘法对6家上市银行2003—2010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缓冲资本具有顺周期性。吉余峰和缪龙娇[9]在论述商业银行顺周期性形成机理的基础上,对16家全国性及地区性上市银行2000—2011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我国上市银行资本缓冲具有逆周期性,而股份制银行资本缓冲则具有顺周期性。唐梅和林友绪[10]以沪深两市31家上市金融企业2007—2009年季度财务报表数据为研究样本,发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上证指数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证明在我国上市金融企业中运用公允价值会计会产生顺周期效应。鹿波和李昌琼[11]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以及自身贷款增长率较高时期都会减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刘玉廷[12]指出,金融保险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的分离是大势所趋,体现了会计准则制定的独立性,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套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黄世忠[13]分析了公允价值会计顺周期性的传导机制,认为FASB和IASB于2009年提出的从会计层面应对顺周期效应的策略只是权宜之计,且具有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只有从监管层面应对顺周期效应,从制度上建立起有利于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郑伟[14]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09年11月发布的《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预期损失模型的采用体现了会计准则对来自金融监管部门压力的妥协,意味着会计独立性遭到破坏,我国对此应当秉持充分谨慎的态度。刘星和杜勇[15]在通过计算实例对预期损失模型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分析其优缺点,认为预期损失模型在我国银行业的实施只是时间问题。姚明德[16]从模型计量的对象、内涵和方法层面上分别论证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出的预期损失模型与巴塞尔协议计量预期损失模型的异同,为协调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提供了借鉴。胡建华[17] 指出,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性变化之中,指标非平稳,含义不明确,且由于缺乏完整的周期性数据的检验,指标的可靠性尚未被证明。

本文认为金融监管的目标与会计准则的目标存在着明显差异。金融监管的目标在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因此与会计准则相比,金融监管明显侧重于审慎性而非客观性, 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目标的明显差异,决定了二者必须分离,才能从根本上矫正资本监管下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

二、资本监管下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的强化机制

正是由于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过度依赖,使原本旨在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准则得以通过资本充足率这一传导机制影响到监管的成效,大大强化了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

1资本监管下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

金融危机前,各国会计准则普遍要求商业银行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来确定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所谓已发生损失模型,采用的是基于过去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观”,要求会计主体在确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数量时,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换言之,银行只能对已发生损失事件等客观确切的证据表明未来可能发生并能有效估计的损失确认减值,而不能将未发生事项作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依据。这一规则有效地限制了银行管理层通过非公开透明的方式操纵利润,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充分体现了会计准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目的,但被用于监管目的时,则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

从监管角度看,银行经营应充分遵循审慎原则,以维持金融与经济稳定。当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贷款的信用风险逐渐积累,银行应当预见到即将发生的信用损失,计提较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一来为经济衰退时集中出现的贷款违约损失作准备;二来银行得出的净利润减少,导致可被计入资本的数量下降,银行为维持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得不限制信贷投放,从而避免风险过度积累。当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信用风险集中具体显现出来,由于此前计提了较为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银行不必大量确认减值损失,净利润下滑幅度小,银行放贷能力受到的制约减少,从而避免信贷过度紧缩导致经济一再下滑。然而,会计准则在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规则时并不考虑监管目的,而是只关注当前时点所显现出的信用风险状况,因此表现出相反的作用。经济繁荣时由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贷款违约率较低,银行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能反映已逐渐积累的信用风险,因而低于银行监管所需水平,信贷的过度扩张对经济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经济衰退时这一作用更为明显,大量确认的减值损失限制了银行的放贷能力,导致经济继续下滑,贷款违约情况进一步恶化,银行不得不继续确认减值损失,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这一机制使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被大大强化。

2资本监管下公允价值计价原则的顺周期性

公允价值计价原则主要针对银行的交易账户,规定银行对交易账户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若能够获取市价资料应当尽可能地运用盯市原则,若无法获取市价资料应当采用模型估算其公允价值。由于交易账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是银行为实现短期获利或者维持流动性而持有,市价的变化与之密切相关,因此公允价值计价原则从理论上而言是合乎逻辑的,有利于反映银行的真实经营状况。但在实践中,由于金融资产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影响可能发生较大波动,资产的公允价值往往与资产实际价值发生偏离,表现出明显的顺周期性,在资本监管过度依赖会计信息的情况下,强化了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

当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金融资产价格往往会出现非理性上涨,严重时导致资产泡沫的形成。银行对交易账户中的金融资产大幅增加账面价值,同时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在利润表中确认收益和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估值利得。虽然资本监管将后者从资本计算中剔除出去,但监管资本要求仍然相对容易满足,使银行得以继续扩张信贷,推动经济继续上涨,金融资产市场价格进一步偏离真实价值,引起下一轮信贷扩张。经济不景气时期,资产泡沫破裂,恐慌抛售使金融资产价格出现非理性下跌,银行不得不大量确认账面损失。与此同时,按监管制度的规定,银行资本基础被严重侵蚀,银行为将资本充足率水平维持在最低监管要求之上,不得不抛售金融资产和紧缩信贷,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继续下跌,而盯市原则下,下跌的金融资产价格又成为新的公允价值确定基础。此外,由于监管部门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会将金融资产未实现估值损失直接从资本基础中扣除,因而使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在经济衰退时的顺周期性更加明显。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金融监管部门曾试图要求修改会计准则,甚至要求暂停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这从侧面体现出公允价值计价原则对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的强化作用。

三、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分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顺周期性

1现有方案尚不能消除顺周期性

针对商业银行的逆周期性,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金融监管部门和以IASB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前者要求各国监管当局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政策框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银行是否计提逆周期资本缓冲以及计提的数量;后者则建议在会计处理中,确认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时以预期损失模型(expected loss model)代替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然而上述方案在理论上都存在缺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顺周期性问题。

(1)逆周期资本缓冲及其困境

逆周期资本缓冲的核心在于信贷周期识别指标的构建。国际清算银行通过对近40年全球30多个国家40多次金融危机的实证分析,表明3/4的信贷激增导致了银行危机,7/8的信贷激增导致了货币危机,指出信贷规模/GDP指标具有最佳的识别效率。但逆周期资本缓冲的实施存在以下三大困境,难以有效解决我国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

第一,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经济周期,数据积累明显不足。近30年来,由于我国各种经济增长动力的释放,以及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我国经济运行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既未出现过经济危机,也未形成真正的经济周期。

第二,我国的融资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指标取值不稳定。我国目前的融资结构还保有很多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痕迹,主要表现为银行信贷在整个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有极大的规模。随着我国融资结构的不断成熟,直接融资占比将会提高,银行信贷占比将有所降低,这也是我国金融发展战略的重要改革方向。由于信贷规模在整个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将会出现可以预见的降低,所以信贷规模/GDP指标并不具有稳定性。且近年来随着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信贷占比已经出现了急速下滑,信贷规模/GDP指标已经出现了极大的不稳定性。

第三,我国并未取消信贷规模控制,资本监管的信贷传导机制不顺畅。由于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不畅,为了更为有力地实施经济调控,我国自2008年重新恢复了对信贷规模的直接控制。虽然信贷规模控制一直以来就是学界的众矢之的,但其在货币调控中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受到政策制定部门的青睐。我国近30年的数据表明,中央对于信贷规模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直接起到了逆周期资本缓冲的作用,而通过资本充足率对于信贷规模的间接调控缺乏有效的传导机制。

(2)预期损失模型及其困境

金融危机后,IASB建议采用预期损失模型确认金融工具减值损失。在该模型下,银行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以其整个存续期为时限,以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为基础,在出现减值迹象之前即预先估计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也就是说,银行在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即应考虑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相应的减值,而在此后每个计量日,银行都要重新修正对预计现金流量的估计,并将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银行各期都根据对损失估计的变化调整账面价值,因此确认损失进而各期利润相对平滑,理论上减轻了会计准则造成的商业银行信贷能力的周期性变化,有助于减缓经济波动。

然而大量研究表明,预期损失模型并不能根治会计准则的顺周期性,而且会带来新的问题。首先,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并非会计准则制定不合理。二十国集团峰会上,各国普遍认为,金融危机的根源包括经济结构失衡、金融创新过度、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疏失和金融监管缺位。因此,修改会计准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顺周期性,是治标不治本之策。其次,这一方法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很难将全部影响因素考虑进去,其估计值仍然可能受到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如在经济衰退时高估预期损失,从而具有一定的顺周期性。最后,预期损失模型的引入很可能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一方面,预期损失模型更多地反映了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本质上是要求银行多提准备确保资本充足,因而财务报告使用者很难了解银行的真实经营状况;另一方面,预期损失模型建立在对未来的估计基础上,主要参数均由会计主体自行确定,主观性较强,因而具有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而且由于预期损失的估计涉及到大量金融专业知识,不仅增加了会计核算的操作难度和成本,也使除专业机构以外的信息使用者难以理解相应的会计数字,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

2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分离是两者目标差异的内在需求

针对财务会计的目标,学界存在大量讨论,目前主流观点有两种: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报告应当以恰当的方式提供有关管理层对其承担的受托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信息,换言之,会计必须如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及其成果的真实状况。当前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主要是IASB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和FASB制定的美国会计准则,二者在对财务会计目标进行阐述时均未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有机结合。综合三套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公允、真实可靠为宗旨,从而使会计信息在首先满足投资者决策需要的同时,也能够满足其他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具有最广泛的适用范围。

金融监管的目标与会计准则的目标存在着明显差异。金融监管的目标在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因此与会计准则相比,金融监管明显侧重于审慎性而非客观性。此次金融危机中已发生损失模型与预期损失模型之争也根源于此:已发生损失模型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体现了会计准则客观真实反映银行经营状况的目标,但不够审慎;预期损失模型要求考虑未来信用损失,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顺周期性,体现了审慎监管的目标,但明显背离了会计准则客观真实的要求,损害了会计信息质量。混淆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界限,只会使双方的目标相互干扰,或者难以保障会计准则的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或者损害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目标的明显差异,决定了二者必须分离。

四、对策与建议

会计准则强调“如实”,旨在及时反映经济的真实波动;金融监管强调“审慎”,旨在熨平可以预见的经济波动。因此,只有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相分离,才能从根本上矫正资本监管下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我们建议,弱化金融监管对会计信息的依赖,对于部分科目在会计报告之外,建立单独的监管报告体系。

1对于贷款损失准备分别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和预期损失模型

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在会计报告中继续沿用已发生损失模型,我们建议在金融监管报告中引入预期损失模型。所谓已发生损失模型,即银行在确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数量时,只能对已发生损失事件等客观确切的证据表明未来可能发生并能有效估计的损失确认减值;而预期损失模型下,银行以信贷资产的整个存续期为时限,以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期为基础,在出现减值迹象之前即预先估计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前者能够及时反映经济的真实波动,体现“如实”的会计目标,但只表现了当前时点的减值迹象而不具有前瞻的跨周期特点,以此为基础计提监管资本会具有极强的顺周期性;后者有效地平滑了各期损失进而利润的波动,能够较好地抑制顺周期性,但违背了会计的“如实”反映原则。因此,对于贷款损失准备,应当实现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的分离,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在进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时采用预期损失模型。

2对于弱流动性资产分别采用盯市模型和内部模型

对于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弱流动性资产,在会计报告中继续沿用盯市模型,在金融监管报告中采用内部模型计量。所谓盯市模型,即要求银行按市场价格对持有的资产进行估价;内部模型则要求银行建立一套内部估价体系来确定资产价值。前者及时反映了资产的价格变化,如实地向信息使用者展现了银行的真实状况,但波动性较大,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时更加明显,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后者反映出资产价值变化相对平缓,顺周期性得到抑制,但赋予了银行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可靠性较弱。所以对于弱流动性资产,应当使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相互分离,在会计核算时采用盯市模型计量,在金融监管报告中利用内部模型确定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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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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