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小爽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河南 郑州 451200)
河南省旅游业金融支持障碍性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
屈小爽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河南 郑州 451200)
金融对旅游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本文阐述了河南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现状,并深入分析了旅游金融支持背后的障碍性因素,如政府财政及宏观调控不足、旅游企业自身建设不足、金融机构参与性不强,资本与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不足等原因,并针对政府、旅游企业和金融机构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旅游业;旅游金融;投资
2013年,河南省实现旅游总收入3875.5亿元,占全省GDP的12%,旅游业已成为河南省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旅游业也面临转型升级的挑战,其中,资金一直是制约河南省旅游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性问题。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产业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自我国相继颁发《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以来,河南省旅游金融合作的脚步和力度越来越大。通过金融和旅游产业的紧密融合,对于促进河南省金融资源和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两大产业双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旅游业的相关建设,如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产品开发、旅游项目建设等,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银行金融资本、旅游行业自有资金、外资与民间资金等。
1.1 政府对旅游业投入。政府对旅游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两个方面。河南省自2000年至2005年每年划拨6 000万旅游专项资金,2006年投入资金1.2亿,2007年投入2.06亿,2008年投入1.2亿元,2009年投入1亿元,2010至2013年每年投入5 000万专项资金,2014年选取了14个直接补助项目和7个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国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重点旅游项目的补助;国内外旅游营销与推广;对旅游绩效突出的旅行社、优秀旅游城市及旅游企业的奖励。
河南省自2005年起采用重大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旅游业发展,并出台了《河南省旅游条例》、《金融支持旅游企业发展贷款政策汇编》、《加强融资对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案》、《河南省旅游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文件。从2009年开始,多次召开银企合作会,为旅游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搭建了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 银行信贷、证券资本及保险。2013年,河南省旅游局分别与省中行、省工商行签订了200亿元授信额度的战略合作协议,与省农村信用联社签订了300亿元授信额度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34.2亿元的授信协议。金融部门与旅游企业自发性合作日益增多,2013年旅游项目推介会上,实现了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7家银行对接92家省内旅游企业,对接92个旅游开发项目,贷款总金额62.25亿元。从城乡信贷来看,农村地区由于金融覆盖网点少,且县乡级网点不具备审批权,使得地方性的旅游企业贷款受限。河南省省内至今无一家旅游上市公司,也没有一家旅游企业进入全国旅游集团20强。因此,河南省旅游企业完全没有利用证券资本市场大规模融资的资格和机会。
旅游保险市场上,已有不少银行推出了旅游贷款、旅游专属信用卡等旅游金融业务,例如,中国银行推出团费刷卡分期付款、旅游保证金等旅游金融服务;兴业银行推出“随兴游”旅游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光大银行推出“阳光出国+卡”方案,涵盖出国资金托管、旅游保险、购汇等多项金融业务。但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一卡通”在全省还没有实现,旅游保险品种单一,只有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没有针对特种旅游产品和项目开发的旅游保险产品。
1.3 外资及民间投资。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吸纳社会资本的能力越来越强。2012年,外商和港澳台商直接投资住宿和餐饮业1.18亿美元,省外招商引资320亿元。2013年上半年,旅游招商引资380亿元,完成旅游投资136亿元。在2013年中部六省旅游投资洽谈会上,河南省签约总额455.3亿元,各项指标居中部六省首位。从社会资本投资重点看,面向旅游集聚区、旅游景区、度假区、酒店宾馆、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比重大。以2012年340个在建项目为例,自然景区类项目123个,文化景区类项目96个,大型综合类项目95个,宾馆酒店类项目57个,主题公园类项目55个,旅游村镇类项目14个,温泉养生类项目11个。
2.1 政府财政支持障碍
2.1.1 地方财政与旅游投资预算紧张。2013年,河南省GDP3.216万亿元,居全国第五;财政总收入3 686.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 413亿元,两项指标居中部六省第一;但人均GDP34 187元居全国23位;人均总财政3920元和人均地方财政2560元居中部六省倒数第一。2013年河南省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884.6亿元,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预算1.47亿元,占总预算额的0.166%。2014年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预算为1.59亿元,占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额860.2亿元的0.185%。总体上看,河南省经济还比较落后,财政资金和旅游投资资金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旅游业的发展。
2.1.2 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投融资平台不健全。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卫生、环保、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面临较大的压力。河南省70%的旅游资源集中在经济、交通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公共和产业基础设施差,资源优势难以转变为产业优势。具体制约因素有:卫生条件差,信息闭塞,交通覆盖面不全,旅游企业规模小,硬件设施建设不足,旅游专业人才匮乏,旅游服务人员素质低等。尽管自2009年起,河南省政府在旅游企业和金融合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起到了桥梁的作用,但始终没有在政府、旅游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一个长久的合作机制,尚未就银旅合作的战略部署、投融资机制、保障性政策等关键性问题达成明确的意向,金融部门和旅游企业在深度合作方面还缺乏政府搭建的持久性平台。
2.1.3 宏观调控不足,各地旅游发展不平衡。河南省部分县市旅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品牌营销、旅游企业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2012年,全国国内旅游人均花费767.9元,郑州市人均花费1 086元,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但全省18个地市只有4个地市人均旅游消费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且旅游消费结构严重不合理,购物、娱乐所占比例不足30%。虽然河南省制定了《中原城市群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但各市在发展过程中协调度比较低,缺乏整体合作意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突出,旅游产品缺乏创新性及深度开发,尚未形成功能完善的旅游产业链。
2.2 金融信贷、证券及保险性支持障碍
2.2.1 银行与旅游企业间的投融资信息及诉求不对等。第一,信息严重不对称,一方面,旅游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金融机构对旅游旅游项目前景、融资需求等了解甚少。第二,旅游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国大多数景区分属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和旅游行政部门不能作为承担主体。第三,资金诉求不对等,金融资金具有趋利性,必然倾向于流向收益好、流动性强、安全性强的产业和企业,而旅游项目资金需求大、周转时间长,信贷风险大。以上原因造成金融机构放贷意愿不强,额度不高。
2.2.2 信用体系不健全。省内大多数旅游企业固定资产少,缺少高附加值抵押资产,且省内旅游投资市场信用制度不健全,银行信贷门槛较高,很多旅游企业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不具备承贷主体资格,融资难度大。
2.2.3 证券与保险市场障碍。河南省内没有旅游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还处于空白状态。主要原因有:旅游企业规模小,企业间缺乏分工与合作,喜欢单打独斗,整体实力比较弱,不符合上市条件,制约了企业融资和再融资规模。多数景区和旅行社支付方式仍以现金为主,由于河南省居民消费水平偏低,在线支付方式、刷卡消费、分期付款、专项旅游保险等旅游金融产品推广的程度还比较低。
2.3 旅游行业及社会投资障碍。影响行业内及社会投资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旅游行业投资效率不高,仍属于粗放型经营,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不足。具体表现有:
2.3.1 缺乏旅游精品项目。河南省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但是缺乏高品质的旅游产品。旅游投资大多流向景区、酒店和住宿,缺乏对新型旅游业态的投入。由于缺少投资效益好,知名度高的旅游产品及项目,所以不能很好地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注入。
2.3.2 旅游企业竞争力弱。河南省多数旅游企业规范化程度低,经营效益低下,资金利用效率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抵御风险能力差,区域内旅游企业间缺乏有效合作,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2.3.3 产业内结构不合理。旅游景区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突出;旅行社规模小、规范程度低、各自为政、恶性竞争;星级饭店总量不足且档次比例及空间分布不合理。旅游产品结构单一,以观光旅游为主,休闲旅游、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等比例很少,造成旅游投资结构失衡。
旅游产业和金融产业的融合主要涉及到三个主体:政府、旅游企业、金融部门,需要三方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共建和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3.1 政府部门加大旅游业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3.1.1 制定优惠产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旅游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政策倾斜,对不同旅游产业实行差别税率、减征、税收返还等优惠措施;加快培育区域内大型旅游企业;将旅游产业纳入各地经济重点发展计划;加大旅游产业财政预算、营销、创新等奖励资金;监督和规范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中。
3.1.2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旅游产业信息中心与平台建设。旅游投资应重点突出交通道路、卫生、环境、金融、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以河南省游客信息服务中心为平台,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协同旅游、金融部门共建信息发布平台,促进信息畅通;将金融生态环境纳入各地政府部门的考核内容,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
3.1.3 完善旅游投融资法规,加快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旅游产业投融资法,明确投资者法律、权益等核心问题;建立旅游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及档案管理制度与旅游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保证金融资金安全;建立金融支持旅游发展激励考核办法,对支持旅游产业发展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
3.2 旅游行业夯实基础,做大做强
3.2.1 建设旅游精品,增强企业实力。旅游行业内要理顺管理体制,实施强强联合或兼并重组,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组建大型旅游产业集团,提高融资和抗风险能力。加大旅游产品创新,增加文化、科技元素投入,打造旅游精品,加快旅游业向集约型、质量型转变,增强旅游业自我造血功能与吸纳外来资金的能力。
3.2.2 诚信经营,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旅游企业要树立诚信经营意识,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审计流程,做好资金支出与使用管理,让投资者对资金的风险、收益与使用情况有清晰地认识,保障投资者利益,提升自身信用等级。
3.2.3 探索多渠道融资模式。积极探索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入股、收益分享等多种融资方式;组建旅游企业联盟或旅游担保有限公司,由担保公司为旅游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资金运作;采取企业联合、有限合作制等形式,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依托河南省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星工场,吸引各种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
3.2.4 发挥证券市场融资作用,同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大型旅游企业可通过上市、发行中期票据实现直接融资,中小企业可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旅游企业可与企业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销售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职工持股计划在企业内筹集资金;同时,完善旅游市场退出机制,通过股权回购、债务转移、兼并收购等方式,消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3.3 金融部门对旅游业的金融支持
3.3.1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金融服务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研究,制定支持旅游发展的战略措施,促进银行信贷结构和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做好金融服务基础工作,提高旅游企业和消费者对小额信用贷款、信贷、保险、风险防范等金融常识的了解,消除知识性障碍。
3.3.2 改革信贷管理和授信审批机制,开通旅游绿色通道。适当减低旅游信贷门槛,扩大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探索以未来收益权、景区经营权、应收账款等为质押的信贷产品;条件允许的银行机构可单独设立旅游业信贷资金;尝试存货抵押贷款、旅游企业互保贷款制度;大额旅游贷款可尝试银行入股或银团信贷模式;给予旅游产业金融政策优惠,如实施灵活多样的利率优惠、业务准入优惠和信贷数额优惠等;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3.3.3 创新旅游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机构增强服务意识,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主动与旅游企业对接,依托优势旅游企业试行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为旅游企业提供金融指导,引导旅游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向集约化发展。金融机构应创新个人旅游信贷服务,推出适合当地旅游消费市场的旅游消费信贷、旅游一卡通等旅游金融产品与服务,为旅游者提供便捷的网上支付服务。在现有附加险、交通险的基础上,金融保险企业设计多种类型的旅游保险产品,如自驾游保险、探险旅游保险、农家乐保险等多种旅游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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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2.7
A
1671-0037(2014)12-18-3
郑州市科学技术项目《郑州市加快推进建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41124),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调研课题项目《河洛文化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研究》(项目编号SKL-2014-804)阶段性成果。
屈小爽(1984-),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经济、文化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