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颖霞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浅析
宋颖霞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100000 )
【摘要】我国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规范化地下水环评,保证其科学性,论述了地下水环评的四条原则,给出了其工作等级划分方法,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研究结果可用于地下水环评工作参考。
【关键词】地下水;环境;评价
当前,我们国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薄弱环节,不仅“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中较少涉及地下水环境,而且考虑到工业废水污染、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大大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难度。因此,研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对于提高地下水环评的执行力度与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该严格按照以下三条原则:
1)应通过细致的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实地考察为依据进行科学评价,比较不同建厂位置、供排水线路、抑制渗水手段造成的地下水环境恶化程度,在此基础上选择环保水平最高的技术路线;2)评价过程中采用的数据不仅包括未来时期的地下水预测值,还要包括当前时段的实地考察数据,综合两部分分析与调研结果进行评价;3)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评价侧重点不同,其中Ⅰ类工程进行评价的落脚点为各类水源地、人口居住区的影响,进行评价时,应给予上述项更大的权重,以保证它们的环保评价。
1)工程项目分类按照工程项目造成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将其划分为以下三类:
(1)Ⅰ类:指工程施工建设、完工、运行等阶段,可能恶化地下水水质,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的。
(2)Ⅱ类:指工程施工建设、完工、运行等阶段,可能引起地下水水文地质变化,由此带来间接地下水环境影响的。
(3)Ⅲ类:指同时包含 I 类和Ⅱ类工程所产生环境影响的。
按照各类工程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环评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2)评价工作分级原则Ⅰ类和Ⅱ类工程应按照对地下水水质造成的污染性质、工程临近区域的生态水平以及工程对该区域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划定等级。对于Ⅲ类工程,应综合考虑Ⅰ类和Ⅱ类工程评价工作分级原则,分别作出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等级,在此基础上选择两次分级中最高的一级作为最后的评级结果,以加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与严厉程度。
3)Ⅰ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I 类工程应按照施工建设过程中、完工及运行等阶段所造成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危害性进行工作等级划分,尤其是整体考虑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与组成部分,从而完整、科学、合理的进行工作评价。
(1)工程区域的包气带防污等级划分 工程区域的包气带防污等级按包气带中岩层分布划分为强、中、弱三级。强: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为岩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 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中:①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为岩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 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②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为岩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10-7cm/ s<K≤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弱: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为岩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2)工程区域的含水层易污染等级 工程区域含水层易污染等级按照其影响范围与程度分为易、中、难三级。易: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表水与地下水联通区域;中: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地区;难: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其它情形区域。
(3)工程区域水质污染程度 按照工程区域生产废水所包含的污染物类型和水质量化指标,将工程区域水质污染程度分为高、中、低三级。当按照工程区域生产废水所包含的污染物类型和水质量化指标所确定的污染等级有多个时,取最高一等划分作为最后的工程区域水质污染程度等级划分结果,以加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与严厉程度。
1)Ⅰ类工程评价可采用标准指数法对Ⅰ类工程项目进行环评工作。判断Ⅰ类工程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是否满足环评保准要求时,可按照以下判据进行核对与验查:
(1)符合以下判据可以认定符合环评标准要求:
① 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完工及运行等各个阶段所造成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危害性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② 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完工及运行中的某一个阶段,有单一指标在较大范围内出现超出标准要求,但通过环保整改后,所有指标均达到环评指标要求。
(2)符合以下判据可以认定工程项目不符合环评标准要求:
① 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完工及运行等各个阶段所造成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超出环评标准要求。
② 环保整改措施存在极大的经济压力与技术难题,因此无法实行。
2)Ⅱ类工程评价Ⅱ类工程评价要考察的是施工建设、完工、运行等阶段,可能引起地下水水文地质变化,由此带来的间接地下水环境影响,具体方法如下:
(1)采用中心水位降或水位下降速率评价出现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等地下水水文地质变化影响。
(2)采用趋势分析法评价土壤变性所造成的无法再利用以及水流、水位变化等。
应依据地下水资源补采平衡的原则评价Ⅱ类工程项目对地下水流场的影响,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及可能出现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进行科学、合理、规范化考察与评估,以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Ⅲ类工程项目Ⅲ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进行。
我国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规范化地下水环评,保证其科学性,论述了地下水环评的四条原则,即首先应通过细致的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实地考察为依据进行科学评价,评价过程中采用的数据不仅包括未来时期的地下水预测值,还要包括当前时段的实地考察数据,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评价侧重点不同等。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其工作等级划分方法,首先将工程项目划分为I、II、III三类,分别进行科学的、针对性的环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I、II、III三类工程项目特点,分析了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研究结果可用于地下水环评工作参考。
【参考文献】
[1]朱学愚,钱孝星.地下水区域环境评价的几个问题[J].高校地质学报,2000年01期.
[2]邢景敏.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初步研究与案例分析[D].兰州大学,2011年.
[3]王江莉,康静文.煤炭开采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年09期.
【作者简介】
宋颖霞,女,1983年02月,山西大同,博士研究生,水文地质及环境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