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应正确追求“性”福

2014-12-23 11:07张洪军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4年12期
关键词:性趣李女士赵老师

张洪军

老人离婚后重新找到人生伴侣本是一大幸事。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老年再婚夫妻却因种种原因无法和睦相处。究其原因,除了性格不合、子女关系难相处外,无法为外人道的性隐痛也是重要原因。

消除心理负担

今年58岁的李女士,经婚介所介绍,认识了王教授。王教授68岁,身体硬朗,谈吐优雅得体,李女士对他一见倾心。交往了三个月后,两人领了结婚证。

搬到一起生活后,他们之间渐渐地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结婚第一天,一进门,王教授就拉着李女士上床。李女士以为王教授是久旱逢甘露,过了这阵子或许就没太大“性趣”了。出人意料的是,王教授仍然“性趣”不减,让她难以招架。

一天夜里,李女士睡得正香,王教授性意盎然,没叫醒她就直接压在她身上了。李女士忍不住了,把他推到一边,恼火地说:“都快70岁的人了,还老不正经的。”王教授一听,脸上挂不住了,抱怨道:“你是我妻子,我的要求合情合理,有什么丢人的?”两个人闹得非常不愉快。

自从“性福”被剥夺后,两个人互相指责、抱怨,几乎到了要分手的地步。偶然一次机会,李女士向一位医生朋友大倒苦水。朋友听了微微一笑,凑在她耳边点拨了一番,李女士才开了窍。

当天晚上,李女士主动钻进了王教授的被窝,呢喃着问他:“你能多抱我一会儿吗?”王教授心领神会。一段舒缓的性爱插曲过后,两人在过性生活问题上达成一致,开始步入幸福的再婚生活。

性科学研究显示,80%以上的男性老年人依然有性要求,其睾丸仍具有产生精子和睾酮的能力。所以,再婚老人适当地进行性生活是正常的,无须为此产生顾虑和羞耻感。再婚老人曾因失偶一度中断性生活,加之再婚时双方的一些差别,可能会引起性生活的不和谐。此时,夫妻间应该坦诚交流,消除心理负担,轻装上阵,才能拥有美满和谐的“性福”生活。

相互协调适应

52岁的退休女工黄老师,认识了从外地退休归来的64岁的工程师刘老师。刘老师当过兵,长得五大三粗,显得憨厚朴实,黄老师满心欢喜。于是,两人一拍即合,闪电般开始了“试婚”。

试婚的第一天晚上,刘老师主动要求跟黄老师一起洗“鸳鸯浴”。回到床上,他们就像年轻人一般亲热起来。在一连串的刺激下,黄老师的激情被点燃了。可是,刘老师的“命根子”却不争气,他急得满头大汗。黄老师认为或许是第一次太紧张了,慢慢地就会好的。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情况还是没有改变。黄老师嘲笑他是“银样锻枪头”。刘老师原本性格开朗幽默,因这事不行被黄老师当“笑料”说来说去,产生了自卑情绪,一上床就有恐惧感。因为生理得不到满足,黄老师动不动就冲刘老师发火,弄得他很尴尬。于是,刘老师只得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

由于体质原因,老年人普遍存在性唤起缓慢、男性挺而不坚且易疲软、女性阴道润滑不足而致性交疼痛等问题。双方应当正确对待这些问题。一旦出现性功能问题,应诚恳地让对方知道你的性需求和性困惑,积极寻找原因并予以纠正。

拓宽性爱范围

在机关退休的赵老师今年70岁, 48岁的离异女士孙女士对他一见倾心。两人结婚后,孙女士在生活上迎合赵老师的需要,陪他钓鱼、打球,还时常为他鼓掌喝彩。在性问题上,孙女士也非常体谅赵老师,两人真诚交流,建构符合双方要求的新模式。赵老师年纪大了,做那事不行了,但天天晚上两人拥抱着聊天,彼此爱抚,夫妻俩都感到非常满足。

其实,老年人过性生活不要过于偏重生理上的满足,应更多地寻求精神上的共鸣。尝试拓宽性爱范围,如拥抱、亲吻、说一点儿情意绵绵的悄悄话等,都可产生一种温馨感,让双方的心理爱欲得到一定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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