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杭州市将规划和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含产业园、孵化器、专业楼宇),构建和运作一批具有全国辐射力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发和推广一批全国市场占有率高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基本建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指导意见》要求,未来将重点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五类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公司或其他网络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传统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功能性总部。五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债权融资企业、网络股权融资企业、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后台。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杭州本地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一次发展机遇,也为创造更多杭州互联网金融品牌提供了契机。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