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敏
(常熟理工学院,江苏常熟 215500)
笔者近日在1995年《文艺评论》第4期上看到一篇文章为:“要谈中国(大陆)当代文学中的女性主义、女性写作、女性本文,我们不得不先谈‘feminism’。‘feminism’,现在学术界尤其是文学批判界倾向于译为‘女性主义’,以代替以前不太准确的而且容易造成误解的译法——‘女权主义’。”[1]而笔者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却读到,“本文采用‘女权主义’一词而不是‘女性主义’……”[2]。
对于同样一个英语词语,却出现两种不同的翻译,而且还在学术界引起了纷争,这极大地激发了笔者的兴趣。笔者查阅了国内对于西方feminism的翻译,发现“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二者兼而有之,并且有明显的时间间隙。20世纪80年代,以“女权主义”的翻译为主,而进入90年代以后,则出现了“女性主义”的翻译方法。那么feminism到底应该译作什么呢?为什么会有两个不同的中文翻译呢?
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笔者试图从翻译学的角度对feminism及其中文翻译进行考证。具体来说,就是从翻译意义论的角度来衡量在意义层面上,feminism应译为“女权主义”还是“女性主义”,哪个中译名更加贴近原意。
奈达的“translation means translating meaning(翻译,即译意)”说,从根本上明确了翻译的任务或使命所在。落实到具体的文本翻译,对于词、句子、篇章的意义的理解、阐释与再生产,贯穿翻译的整个过程之中,如果不能对所译对象的意义有充分的、准确的理解,那么译本必定是含混晦涩的,也就失去了翻译作为跨文化交流桥梁的作用了。在对于文本意义的理解上,我们不妨借用柯平先生在《英汉与汉英翻译教程》一书中的观点:“在表意的层面上,语言符号的意义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认识,即指称意义(referential meaning)和语用意义(pragmatic meaning)。指称意义是语言符号和它所描绘或叙述的主观世界或客观世界的实体和事件之间的关系,它主要同交际主题相关。语用意义则是发讯人与收讯人在语言使用中与语言符号所发生的关系,包括表征意义、表达意义、社交意义、祈使意义和联想意义。”[3]下面笔者将从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两个层面来考察feminism。
作为翻译者,我们在碰到一个自己不太确定的新词的指称意义时,首先想到的是求助于比较权威的词典或百科全书。那么现有的权威词典或百科全书对于feminism是如何定义的呢?在2000年版的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里,对于feminism的定义如下(粗体部分为笔者所加,以下同):
Feminism:the theory of the political,economical,and social equality of the sexes;organized activity on behalf of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specifically,the 19th and 20th century movement seeking to remove restrictions that discriminate against women.
从粗体部分来看,词典编撰者在定义feminism一词时,十分注重该词在权利(right)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feminism是西方女性为了追求与男性同等权利而发起的维权运动,是针对占统治地位男权中心主义发起的挑战,是父权制中女人为争得权利的一种平均主义的呼吁和追求。因此,feminism翻译为“女权主义”是符合原词指称意义的正确的翻译。
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Newmark)曾指出:“译者在翻译一个文本时,必须确定指称性符号在其上下文中的确切所指对象。换言之,他或她应该后退一步,大致弄清楚真实世界里所发生的事情,而不应该只是使自己相信:刚刚译完的一个句子在语言学上是有意义的。”[4]纽马克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译者要译的应是原文语言符号的语用意义,而不是它的指称意义,要注重语言符号与它外部世界事物紧密联系的特性。
鉴于此,我们在译介feminism时,就要追溯西方社会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把握该词出现和使用的背景,即语用背景。
发轫于西方妇女运动的feminism,历经百余年,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于19世纪中叶,这一阶段以追求妇女的社会权利为目标,及至20世纪20年代,这场运动以西方社会关于妇女财产权、选举权等法案的通过而胜利告终。第二阶段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与美国黑人解放运动、学生运动及法国1968年五月风暴激进思潮紧密相联,这一阶段以女性意识的觉醒及对男权中心主义的批判为特点。第二阶段feminism的理论标志是1970年出版的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性政治》一书。在该书中,米利特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两性关系,认为历史上男性和女性的关系一直是一种权力支配的关系,它是人类文化中最根深蒂固的压迫关系。第三阶段则产生于20世纪70—80年代,在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以及环保生态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下而出现了feminism的各流派,其中包括后现代feminism、生态feminism、第三世界feminism等。
通过对feminism的简单历史回顾,我们不难发现,西方feminism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是以争取平等的社会权利为旗帜,如财产权、选举权等,以非暴力抵抗为途径,从而实现作为妇女所应有的权利,这一时期的斗争基本上都取得了胜利。“权利”是feminism在这一时期追求的核心,因此,翻译为“女权主义”是符合它当时的语用意义的。而60年代以后的斗争则是以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为显著特征。因此,60年代以后的feminism翻译为“女性主义”,是符合客观世界所发生的事件的,是对该词语用意义的准确把握。
大连大学性别研究中心主持人李小江女士的一席话,部分道出了feminism的翻译出现分歧的原因:“译成中文,早先说是‘女权主义’,然后是‘女性主义’——我注意到,但凡说到西方,总说它是女权主义;但只要涉及这片土地,‘feminism’便成了女性主义,温和了许多,文化了许多……”[5]很显然,李小江女士所说的“这片土地”是导致出现两种翻译的原因。“这片土地”意指中国,那为什么一到“这片土地”上,激进的“女权主义”就变成温和的“女性主义”了呢?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一下中国历史,就会发现,虽然在中国大地上,人们对‘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样的说法耳熟能详,这片‘男女都一样’的国土上却从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女权运动[6]。”在从没有出现过女权运动的中国,是否就没有妇女解放运动呢?答案是:中国不但有妇女解放运动,而且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有许多西方妇女解放运动所鲜见的中国特色之处。从20世纪初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又延伸到今天的改革,妇女解放乃至妇女问题始终在政府视野范围之内,也在政府决策和实践范围以内。
基于以上所做的调查和考证,可以归纳出feminism一词产生两种翻译的原因。
原因之一,feminism属于西方意识形态范畴,在引进介绍之时,中国正处于一个被不精确地称之为“文化热”的启蒙主义批评的复苏和高潮之中,对于西方理论的译介,注重其“新”“奇”和“他性”。在这片从没有过女权运动的土地上,feminism理论所具有的巨大诱惑性和启蒙性,是许多译者热衷于翻译介绍的原因所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中期,国内理论界开始全面梳理80年代“文化热”,总结得失,结果发现女权主义是“以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为基础,要求结束妇女从属地位,主张男女两性平等,是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主要理论基础”[7]。既然是“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主要理论基础”,那么“女权主义”的译法就有误导国人之嫌,作为理论而言,太过于激进了,于是温和的、阶级性淡化的“女性主义”翻译出现了。这就是文化适应性问题,文化适应性是价值观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文化信息的表现应该适应目的语的文化现实和发展之所需……,从意识形态和观念的价值标准来看,任何目的语文化都倾向于接受和吸收与自己‘恰恰调和’(梁启超,1904)的表现形式的……”[8]
原因之二,从两种翻译出现的时间上来看,20世纪80年代出现“女权主义”的翻译是因为在西方妇女解放运动进入第二阶段后,中国正处于文化大革命后的思想迷惘混沌时期,在翻译作品的选择上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虽然抓住了feminism的指称意义,却忽视了西方feminism在客观世界里所呈现出的新特点。到了90年代,随着大批妇女解放运动理论成果的译介,尤其是凯特·米利特《性政治》一书的翻译介绍,国内学术界把握到feminism新的发展动向,因而出现了“女性主义”的翻译。
不论是“女权主义”还是“女性主义”都不能准确概括feminism的全部历史含义和新的发展动向。鉴于此,笔者建议使用“女权/女性主义”的译法。使用这样的翻译,既可以避免“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翻译信息不足的缺点,也可以展现西方妇女解放运动从追求男女平等权利到解构和颠覆菲勒斯·逻各斯中心主义,消解两性二元对立的历史发展进程。
由此可见,在翻译介绍西方理论时,理论术语的翻译不可望词生义,即使是非常微小的变动,如从“女权主义”的“权”到“女性主义”的“性”,都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在翻译时,除了要能准确地把握词语的指称意思,更重要的是,还要理解词语在客观世界里的语用背景。词语更新的速度总是慢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而翻译介绍别国的理论和作品时,又存在着时间上的差距,因此,译者在翻译的时候,一定要致力于缩短这个时间差。
[1]陈虹.中国当代文学:女性主义·女性写作·女性本文[J].文艺评论,1995(4):42 - 47.
[2]杨俊蕾.从权利、性别到整体的人——20世纪欧美女权主义文论述要[J].外国文学,2002(5):44-51.
[3]柯平.英汉与汉英翻译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21.
[4]纽马克.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23.
[5]李小江,等.女性·主义[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前言.
[6]张岩冰.女权主义文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190.
[7]中国妇女大百科全书[M].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95:80.
[8]刘宓庆.文化翻译论纲[M].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