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机具、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业生产用途,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央行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营管理比较规范、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收益相对稳定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采取灵活方式确定承贷主体,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简化审贷流程,确保其合理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机具、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农田整理、农田水利、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农业生产用途,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