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探索

2014-12-20 02:54张学琴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2期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就业

摘 要 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民工的主体,在当前中国劳务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年国务院一号文件提出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加快其市民化步伐。因此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是目前形势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的要求。本文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现状的描述,针对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中存在就业渠道少,竞争力差,缺少培训机会等问题提出拓宽就业渠道,改革户籍制度等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 就业 市民化

作者简介:张学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188-02

一、现状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进展迅猛,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广以及生产技术的提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摇身投入工业化的建设中。但是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远远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不能及时完成农民到市民角色的转换,由此就诞生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进入21世纪,由于农民工在年龄结构,文化素质以及对城市期望程度发生变化,由农民工进一步衍生出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在2001年王春光教授提出“新生代农民工”一词之后,学术界对此展开了热烈讨论。目前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比较普遍的定义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的进城务工的青年农民工。笔者今天仅就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这问题进行论述。当前频繁活动于城镇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新产业工人阶层的主体部分,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约有1 亿多人,占所有外出打工人数的60%。

新生代农民工在价值观念,文化素质以及生活方式与父辈都有很大不同,他们的乡土情结日益淡薄的同时也更向往城市的生活。他们具有以下明显特征:(1)市民化愿望强烈,对城市的期望值高。不同于父辈们候鸟式往返于城乡的迁徙,他们更愿意长期留在城市,与之融为一体。(2)受教育程度提高,综合素质增强。《2011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数比重仅为0. 3%,远低于农民工总体中1. 5%的水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据34%,远高于农民工总体23%的水平。他们思想开放,更容易接受新生事物。(3)就业选择广泛,谋求职业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等第二产业,开始广泛分布于第三产业。同时他们也意识到这已经不是仅靠出卖体力就能要活全家的年代,更注重职业技能培训,谋求职业发展,做好长期规划。

二、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上存在的问题

(一)素质技能不足,竞争力差

随着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中很大一部分会涌向城市。劳动力供大于求依然是我国社会就业市场主要矛盾, 这种格局在现阶段仍然没有改变, 未来若干年内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当下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东部地区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逐步的产业升级,对于技术型人才需求极大。而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尽管就业压力巨大,但是对于一线生产技工几乎无人问津。与此相反,新生代农民工对这些职位表现出较强意愿,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不能胜任。这也是我国这些年民工荒愈发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大量新生代农民工已具有不同于其父辈的价值体系,其理念的变化在强烈地冲击着旧有的薪酬机制,他们对于自身的全面发展有着强烈的向往和诉求,有更明确的权利意识,更敏锐地意识到劳动的尊严。但论专业素质,他们不能与高校毕业生竞争,论务实吃苦和经验人脉,他们又不及老一代农民工。因此在市场竞争力上,新生代农民工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二)就业渠道不畅,信息获取有限

新生代农民工游离城镇中,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也不是纯粹意义的市民,处在城市与农村、工人与农民的双重边缘化的尴尬境地。他们极渴望的到城市的认同,融入市民生活中,但是对于城市的冷漠和排斥感到无奈。新生代农民工获得职位大多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帮带等途径,这种具有中国传统乡土特色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求职方式是新生代农民工主要的求职方式。这种方式本身就具有拘束性,影响范围有限,人际关系狭隘,搜寻能力差。而对于中介机构,新生代农民工一是不了解,二是不相信。对于政府的职业介绍体系,尚未完整,信息网络不完善,宣传普及不到位,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压根不知道或者不相信这一部分内容。求职信息获取有限,求职渠道单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时的一大弊病。

(三)培训机会匮乏,不健全

新生代农民工虽然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但大多数都是从初高中毕业后直接涌入城市谋生,因此大多不具有专业技能。而要想实现职业的长期发展,就必须进行职业培训,掌握必要技能。但是同时由于新生代农民工跨省跨地区务工,流动量非常大,工作稳定性极差,要集中定点培训难度较大。除此之外,政府虽然陆陆续续出台许多农民工培训计划,但是正如王春光教授所言,实际效果是,不到三分之一的农民工享受到这些政策举措,而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并不都能获得技能的提升。首先是政府投入不足,对培训机构监管不严,有些培训与农民需求脱节,耗费培训资源。其次,培训制度存在缺陷。培训对象具有特定性,将外来务工人员排除在外。另外培训的重视程度也因地方而不同。

(四)就业保障缺乏,救济途径不足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 , 要想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至少要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 但是当前社会现实是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教育福利、廉租房等无法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没有表达自己权利的渠道,没有话语权,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仅仅是获得干活赚钱的机会,至于与就业相关的福利待遇,更不能与城市职工相提并论。即使是工资,农民工还不能获得完全兑现的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模糊,维权意识单薄,在《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用纠众理论,罢工闹事等方式解决,个别时候还会采取极端手段。另外,对于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等这些司法救济途径成本过高,而且有些地方劳动监管部门形同虚设,很难处理开展实质性工作,因此很少有人通过该途径。

三、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原因

(一) 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进程

自建国以来,我国的发展模式一直是以第二产业主导为主,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内外需求进一步刺激着第二产业的发展。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的解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廉价劳动资源为我国工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由于城镇化需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巨资,市民化具有成本高,周期长的特点。而由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涌入城市的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城市建设和规划难以与之同步,在短时期内难以接纳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转变为市民。另外,由于中国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味追求速度和效益,无力或不愿支付农民市民化成本,以牺牲农民工利益为代价,将工业化的成本转嫁到农民身上,这就造成大量农民工在城镇中非工非农的尴尬身份。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候鸟式的务工,新生代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对城市期望值较高,希望城市可以认同和接纳他们。乡土情结的淡薄和务农技能遗忘使他们对于重回农村务农几乎不可能,因此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就业问题其实主要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问题。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根源就是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没有能力及时将大量农民工转化为市民。

(二)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制约

虽然我国部分省份对于户籍登记制度已经开始初步改革尝试,逐步取消农村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别,但是目前在短期内仍旧难以消除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农民工和市民在就业还是公共服务上,待遇都有很大不同。外来人口的权利往往被忽视,地域保护盛行,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在城镇中落户,只能长期“寄居”城市之中。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都与户籍挂钩,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制度还不完善,他们从事社会底层的苦活脏活,但是绝大部分却没能参加社会保险。另外,教育资源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因户籍限制使新生代农民工蒙受极大不公,他们的子女在接受最基本义务教育时还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或者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有时有钱也不一定有学上,正是户籍限制将他们的子女拒之于受教育的门外。就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参与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的人很少,由于外来人员的缘故,绝大数仍游离该体系之外。新生代农民工在基层为社会创造价值和效益的同时却不能得到最基本生存权益的保障,这有违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究其根源,势必要消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四、关于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措施建议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这不仅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也关系着社会稳定和发展。就上述提到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升自身素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首先,就新生代农民工个人来说,提升素质不仅仅包括提高文化程度,还包括认知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技能素质等诸多方面。要将眼光放长远,做好长远规划,舍得为学习技能而投资,以此增强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其次,就政府方面来说,一方面是整合培训对象和培训渠道,改变以往培训乱,乱培训的局面。加强对培训的监管,使职业培训规范化,让新生代农民工受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是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新生代农民工投入为辅的三方投入资金机制,这样既解决了培训资金少,使用分散的难题,又使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时各取所需,不盲目培训,使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就业信息网

拓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渠道,首先就必须是他们摆脱老乡圈子的限制,树立面向接纳城市的理念,具体来说包括一下几点。第一,通过网络构筑网络信息平台。新生代农民工对于互联网的认知和接纳程度远远高出父辈,利用他们熟知网络的特点,用人单位可以将用工信息发布在网上,而且可以通过微信,QQ等社交工具进行初步交流沟通,这样可以极大节约用人成本。当然对于互联网的监管不能松懈,要消除互联网欺诈和各种虚假信息。第二,利用媒体的影响构建媒体平台。各种新闻电台,报刊杂志在舆论交锋,了解社会,娱乐生活的同时可利用其快捷性和时效性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及时的各种用工信息。第三,政府应整顿职业中介机构,禁止其向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虚假信息或收取高额中介费,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对中介机构的不信任,让中介机构为新生代农民工全面真实的用工信息。

(三)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权利,健全就业纠纷救济途径

众所周知,社会就业保障制度与户籍制度挂钩,因此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率先解决的是城乡户籍的限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全国居住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权利。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现有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要把农民工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以内,也要引导企业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让他们无住房医疗的后顾之忧。在发生就业纠纷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政府监管和劳动仲裁,应该从立法层面,司法层面保障其权益。以法律形式将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明文规定,把司法诉讼引入救济途径。从社会层面来说,建立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维权的社会救助机构,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社会团体的工作,引导社会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救济,形成舆论监督。此外,规范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救济途径还应该逐步建立法律援助机制,把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歧视列入援助计划,降低他们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成本。同时注意普法宣传,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学会知法守法用法。

参考文献:

[1]白田田.新生代农民工的新年梦想:面向城市春暖花开.经济参考报.2010- 02- 12.

[2]杨琦 李玲玲.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供给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国人口科学.2011(1).

[3]樊欣欣.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影响因素及其对策.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

[4]韩丽.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与政府责任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1(11).

[5]高君,夏丽霞,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与市民化的制度创新.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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