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淑贤(四川省泸州市畜牧局)
要加强培训,规范存储条件,科学接种免疫剂量,确保免疫质量。
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是国家免费提供给养殖场户免疫用的疫苗。国家提供的强制免疫疫苗在近年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强制免疫疫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疫苗管理记录不规范。疫苗管理记录包括入库、出库、盘存、报废、储藏条件等。目前,各地有入库、出库、报废记录,没有盘存、储藏条件记录,有记录的也不太规范。入库记录有的未详细记录生产批号、有效期、规格、储藏条件。出库记录有的做成了发放签收表,即把各种疫苗统一到一个表分配各地,发放苗时各地签字即可,没有与出库单联合使用,出库记录上就只有疫苗名称和数量,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报废记录不详细,如无生产批号、规格、具体处理方式等。对库房未及时按照规定进行盘存,出现账物不符现象。
2.疫苗冷链体系运转不力。
一是运输过程中,有的疫苗企业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常将疫苗置于冰排泡沫箱中,委托快递公司通过物流送达各区县。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冰排融化,导致箱内温度超过预定标准,降低疫苗效价。大部分区县也无专业疫苗冷藏运输车,运输发放疫苗到乡镇也很容易造成疫苗效价降低。
二是疫苗储藏过程中,有的县级无冷藏冷冻库,只有有限的冰箱冰柜,难以满足疫苗的储存要求;基层冰箱冰柜未能做到专物专用,混放其他物品,各种疫苗随意堆放;冰箱内未摆放温度计,无温度记录,特别是有的乡镇有时停电,疫苗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有的规模养殖户不信任政府提供的免费疫苗的质量,领用疫苗后不按规定保存疫苗,疫苗效力必将受到影响。
三是疫苗使用过程中,少部分防疫人员图省事,不愿意使用冷藏箱,有的即使用了冷藏箱,里面也不放冰块,致使疫苗效价降低。
3.疫苗有效利用率不甚理想。
一是疫苗数量订购偏多。各地为了争取国家对畜禽养殖大县的资金支持,生产上报的生产数量与实际数量存在一定差距,而国家强制免疫要求是免疫密度需达100%,订购疫苗数量不得不与生产数量相连,造成疫苗申报订购数偏大。二是部分规模养殖场,特别是大型养殖场不信任政府免费提供的强制免疫疫苗的质量,自行购苗免疫,导致部分疫苗滞留,易造成疫苗失效报废。三是免疫副反应的发生导致部分养殖户拒绝免疫,特别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从而出现疫苗过剩。四是疫苗规格过大,在散养户补免甚至集中免疫过程中,已开瓶的疫苗在有效使用期内无法用完而报废的情况时有发生,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五是疫苗冷藏设施运行不力导致部分疫苗失效浪费。六是疫苗接种不科学,造成免疫麻痹、免疫耐受。日常使用中,养殖户对疫苗的免疫剂量把握不准。认为量大则优,有的防疫员、养殖户使用规定剂量的2~3倍,甚至更大,但也有部分养殖户和防疫员由于担心疫苗副反应发生,有意识减少疫苗的用量,比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4.疫苗报废及注射后废弃物处置方法不规范。各级对疫苗报废的处理要求是“对报废处理的疫苗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但查看了有关规定,并经多方咨询,也没有对疫苗报废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各地就按照自己认为是无害化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有的撬开浸泡消毒药、有的焚烧深埋等,方式不一,其无害化效果不清。同时,疫苗注射后的废弃物处置不规范。有的随意丢弃用剩的疫苗和器具,这样不仅污染环境,也带来生物安全隐患。
5.疫苗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不到位。一是厂家送苗时提供的签收单明细不详,大多只有数量,没有批号、有效期等,而现实中同一批送达的疫苗数量较多,存在多个批次,造成疫苗入库清理困难。二是出现应激反应时,不能及时得到厂家的技术服务支持,很容易造成对该厂家疫苗的抵触情绪。虽经多年强制免疫工作的开展,群众防疫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强制免疫副反应造成畜禽死亡就不好办,这也是多年来一直困扰基层防疫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其后果不仅影响部门形象,而且影响防疫员声誉,再者影响强制免疫进度。
1.加强疫苗管理,规范记录记载。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保障动物防疫物资的有效供给,根据《四川省重大动物疫苗管理办法》,泸州市畜牧局于2014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的通知》,此通知统一规范了“入库、出库、出库单、盘存、报废、储藏设备运行”等共计9个表格,并及时开展了由各区县中心主任及防疫物资保管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各区县也纷纷组织乡镇培训,统一规范记录记载。严格实行规范的物资出入库制度和实物账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的实物台账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按照物资种类分类建立实物账;二是同类物资,分品种、分批次建立实物账;三是实物账内容完整,必要内容不可简化;四是计量单位必须统一;五是账、单相符,账、账相符,账与实物相符,出、入、存平衡。每季度对物资进行盘存,定期对冷藏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记载。
2.健全冷链体系,保证疫苗质量。一是疫苗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冷链运输疫苗要求进行运输,万一因疫苗太少而采用物流运输时,必须保证疫苗箱内有足够的冰,在有限时间内到达时没有融化。二是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区县级配备一辆疫苗冷藏运输车和建立冷藏冷冻库,确保疫苗质量。乡镇兽医站和规模场要配备足够容量的冰箱冰柜,专物专用,规范存放,保证所有的疫苗按照规定的条件存放。三是严格督促防疫人员规范使用疫苗冷藏箱。
3.加大宣传培训,提高疫苗有效使用率。要加大正面宣传,提高养殖户对政府采购疫苗质量的信任度,正确对待免疫副反应的发生,提高疫苗应用率;要加强培训,规范存储条件,科学接种免疫剂量,确保免疫质量。
4.及时制定疫苗报废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规范。为加强动物疫苗生物安全管理,防止随意弃置失效疫苗及用过的疫苗瓶,减少人为散毒,严防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泸州市畜牧局于2014年9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疫苗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对疫苗使用及用后废弃物处置、失效疫苗无害化处理作了具体要求,但这只是我们自认为无害化的方式,没有相关依据。建议农业部及时制定相关无害化处置规范,让基层有章可循,切实做到无害化处理,杜绝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5.疫苗生产企业要加强售后服务,提高公众信誉度。企业送货出具的签收单要详细登记品名、批号、单位、数量、有效期、规格,以便于入库清理。要定期对疫苗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及时了解用户的需求;积极帮助用户及时解决疫苗免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也应在问题中有则改之,不断提高疫苗质量,让广大用户从服务中感到企业的真诚,从而认可企业,认可疫苗。
6.建立疫苗副反应补偿机制。免疫时,各种动物因个体差异或其他原因均会引起一定的副反应发生。目前,轻度的损失主要是养殖者自行承担,重度的副反应损失通常由乡镇政府买单,但是疫苗副反应的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群众意见较大,从而抵触免疫;另一方面,副反应补偿经费由乡镇出,乡镇政府意见也很大。政府(至少省级以上)应建立疫苗副反应补偿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比例,并根据物价上涨指数确定有关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