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纪委最近通报了一起村级“两委”换届中的贿选案件。吕王镇杨山村黄某在村“两委”换届中,涉嫌拉票贿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查,换届动员会期间,该县吕王镇杨山村党员黄某以送现金、送酒、打电话或登门拜访等方式拉票贿选,以求本人在村“两委”换届中当选主职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并构成妨碍选举错误。对此,大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决定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
根据村党组织换届纪律要求,吕王镇杨山村第十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无效,并重新进行选举。同时,取消黄某作为杨山村“两委”换届预备候选人员资格。对其他涉案人员,县纪委、组织部还分别进行了警示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