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权重,贪腐上位?

2014-12-15 16:51宗和
廉政瞭望 2014年12期
关键词:窝案环保部门淮安市

宗和

随着人们对环保的日益重视,环保部门在政府版图中地位提升。从国家环保局到正部级的国家环保总局,再升格为现在的环保部,10年间就实现了“三级跳”。位升权重的同时,内部腐败也令人高度关注。

近年来,环保领域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仅2013年,全国环保领域就查办职务犯罪1290人。在今年的地方和全国两会上,各级检察院均强调要加大对环境问题的问责。从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发现,该系统的贪腐案呈现出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的趋势、窝案频出,环保官员贪腐的方式也更加隐蔽。

由个案到窝案

不久前,陷入腐败漩涡的浙江海盐县环保局,上到原局长朱晓芳,下到科员级别的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平昊飞,共有6人落马,涉嫌罪名均为贪污受贿、索贿等。目前这起窝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在这6人中,有3人曾在环境监察部门供职,这被认为是最容易被腐败侵蚀的部门之一。3人多在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项目竣工验收和环保工程设备验收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受贿金额都在10多万元到30多万元之间。

其实,类似的窝案在浙江环保系统并非首次,发生在2007年的杭州环保系统腐败窝案,共查处90余名问题官员,至少23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涉及13个区县市。

除了浙江,江苏环保领域贪腐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仅立案查办6人,到2012年就上升为40人,今年六七月间,就有10余名环保官员遭查办,其中数人是因扬州的一起环保窝案落马。办案人员分析,环保部门干部因腐败获刑,被调查期间又相互举报,这也是窝案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专家分析,从全国查办的案件来看,环保领域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往往是在日常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

西部一家洗矿厂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但处罚弹性很大。比如,处罚2万元至20万元,最低和最高之间相差10倍。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停的差别更大,环保部门掌握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故意减轻处罚等。

有了这种自由裁量权,一些环保官员胆子越来越大。2013年12月初,广东清远市民持手机录音实名举报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原局长陈柏和违纪,录音中“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的说法引发热议,并最终使陈落马。

敢于如此索贿的环保官员固然不多,但一些环保官员的做法实际上表达着相似的意思,如果不“孝敬”好他们,企业就可能被停产,有的甚至在最初建厂时就在环评关口被“卡”,不能开工投产。

而行政审批权就是环保部门手中的一项“利器”,可以对投资项目“一票否决”,有时也会降低或变相降低审批条件。据了解,2012年,江苏省环保厅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包括10个行业50多个项目类别。环境审批权的下放随之带来了基层环保官员寻租机会的增多,相关贪腐案也变得高发。

2012年,南通环保系统“地震”,市县两级超过30名官员被查处,窝案落马者涉及南通环保系统多个要害部门,除了南通环保局局长陆伯新,还包括污染防治处处长、南通市下辖的多个区县环保局局长等。据公开报道,这30多名官员涉案领域均在监管、审批、行政处罚、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

借助环评机构受贿

在环保系统腐败中,一些第三方环评机构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现实中,不少环评机构就是环保部门下属科研院所的一个部门。尽管各环评机构是“独立法人”,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又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的环评机构自然成为环保官员与业主之间的沟通桥梁。

一名曾供职于某环评机构的环评工程师告诉记者,如果在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审会之前,企业未通过环评机构或是自己主动与环保官员进行“勾兑”,有些环保官员就会在会上对环评报告“挑刺”,依据个人意愿要求补充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检测报告、协议,甚至提出超出環保要求的各种治理措施。如果上会前“沟通”得好,即使有小瑕疵,也会通过。“当然,就算有环评机构帮忙,打通关系也不是搞定某一个人就行,而是要说动上下一帮人。”这或许也是环保系统窝案多发的原因之一。

环评机构不仅充当桥梁,有时也会主动向环保部门变相行贿。在2007年的浙江杭州环保系统腐败案中,环保部门以收取“协作费”的形式受贿。杭州市环保科学院向杭州各区县环保局定出30%的回扣,名曰“环境影响测评项目协作费”。仅2005年,这笔“协作费”就高达740万元。这些费用无法入账,只能放在“小金库”,其中有的单位班子成员私分“协作费”;也有的用于发放奖金福利。

这种“携手腐败”的模式比较普遍,福建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国长也是这种模式的“受益者”,尝到甜头后还主动为一些从事环评业务的“朋友”承接环评业务,审批环评报告,大肆受贿。在高额回扣的吸引下,各地的环保部门纷纷将各自审批的环评业务推荐给合作的环评机构。环保部门既是审批者,又是介绍人,需要环评的企业只能乖乖服从。

买卖“官帽”呈抬头之势

随着环保部门地位上升、权力增大,环保部门官员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很多人为了挤入环保系统、或是为了在该系统更进一步,纷纷向环保部门“一把手”行贿买官。买官卖官也成为环保系统腐败的新特点。

一次次送钱,一次次被提拔,这一“场景”曾是江苏淮安环保系统的官场运行“潜规则”。在张汝华担任淮安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的10年间,他先后受贿120多万元。20名行贿者中,有17人是他的下属,“批发官帽”成为张局长敛财的主要手段,最终却被他收钱提拔的下属“咬”了出来。今年8月,张汝华因受贿罪被判刑7年6个月。

供出张汝华的下属原是淮安市环保局的一名职工王甘,因想在仕途上有所进步,便向张局长行贿3万元。张汝华对此心知肚明。在他帮助下,王甘先轮岗到淮安市环保局开发处,之后被提拔到淮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长的位置上,解决了副处级。

去年11月,王甘因受贿罪案发,他不仅交代了向自己行贿的人,还交代了向张汝华行贿的事。王甘案掀开了张汝华卖官案的盖头,一副多米诺骨牌由此被推倒。

有行贿者交代,在当时淮安市环保局那样的大环境下,要想被提拔,就得送钱。但有时张汝华收了一次钱,也未必能让人如愿,还得多送几次。

如今,张汝华卖官案已尘埃落定,但17名行贿的下属中,只有少数人受到了司法追究,绝大多数人均毫发无损。其中,至少有5名环保系统的中层干部仍官居原位或者平调其他单位。

有专家认为,要遏制环保系统的腐败现象,就是要规范环保部门的权力。权力小时容易被人忽视,权力增强时又开始面临腐化滥用的危险,这绝不仅是环保一家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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