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平 周 鼎
随着时代的发展,由网络传播衍生出来的最新传播平台—微博逐渐进入人们眼帘,凭借传播时效性强、内容自主随意性大等特点已对现代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并对社会舆论的作用越来越大。其中既有促进社会正能量的因素,也有败坏社会道德底线的负面因素。研究其利弊能使我们更好地在生活中运用它,趋利避害,发扬其积极作用,促进社会舆论健康向上。
加强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社会言论自由更加开放。首先,微博这种“草根媒体”属性的传播手段改变了人们的话语方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传统媒体拥有较大的经济规模和组织机构,而微博这种“草根媒体”则没有任何经济和框架的限制,任何享有公民权的人都可以注册微博,共享浏览,不受到其他利益的驱动。在信息源选取、关注议题和个人叙事等层面都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从而改变了传统媒体“发展靠广告”的动力模式。在“自媒体”时代,“我们即媒介”,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微博助推了公民个人新闻的发展,信息的随意性、丰富度更强,让媒介真正成为“人的延伸”,自由空间度更大。其次,把关模式的转变使舆论方向更加趋向自由化。微博“自我把关模式”采取的是前台“管理员事后审查”与“后台关键词监控”相结合的模式。除非用户发布了违法与不良信息,微博管理员对微博内容一般不予干涉和过滤。相对于传统主流媒体“多层把关”的模式来说,微博使得舆论方向更加趋向自由化。最后,微博在传播过程中的多重身份使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三者逐渐消融。智能手机的文字、视频、语音、高清拍照等功能和随时登录微博的便捷手段让微博做到随时拍、随时发、随时传播。每个公民都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发布者、接受者和反馈者。也正是由于微博传播的这种特点,使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三者逐渐概念模糊,并被表达自由所涵盖和融合。
“零时差”传播加速社会突发事件的解决。随着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的冲击,信息传播周期大大缩短,在微博的引领下,新闻开始进入到“秒时代”,相比传统媒体而言,“零时差发布信息成为微博最大的优势,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微博信息的发布可以看做是另一种现场直播,只要简短的几十字有时甚至是一两个字或一个表情,点击发布,即可发出一条信息,这种即时消息在解决社会突发事件、热点问题上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如在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自然灾害中,来自于房山青龙湖少年军校基地的网友“亘秦”借助新浪微博发出了第一条求助信息:“山洪暴发,被困北京房山青龙湖少年军校基地,有上百个小学生,110打不通。求救@北京发布@清琳子@中国国际救援队@薛蛮子。”①无独有偶,在2013年4月20日发生的四川雅安芦山地震中,微博的扩散能力极大地便利了救援信息的传播,表现出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时效性,无论是救援还是寻亲,微博正成为突发事件中挽救生命的重要力量。可以说微博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已超过主流媒体,通过微博舆论来带动主流媒体的舆论,让整个社会发出同一种声音,进而加速突发事件的解决。
微博舆论监督逐步成熟,促进政府完善管理。美国学者拉斯韦尔在谈到大众传媒的功能时,首先提到的就是“监视环境,守望社会”。西方新闻界把大众传播媒介称为“第四种权力”,凸显其舆论监督的职能。在新媒体时代,微博作为普通民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正发挥着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作用。当草根微博也加入反腐行列时,网络监督、微博反腐等词汇已不是新鲜事,微博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反腐的有效性,使监督得以顺利进行,腐败问题也完全暴晒在阳光下,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也进一步提高。
雷政富事件是微博反腐的一个典型案例。从2012年11月20日被网络爆料后,迅速转发为微博热议话题,到重庆市纪委迅速调查核实身份,随即免去雷政富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这段时间,被媒体称之为“微反应”63小时。不同于以往对于腐败案件的“低调”行为,地方政府在这次事件中态度明确谦逊、信息公开透明,重庆市政府在雷政富事件上的迅速回应和态度,赢得了舆论界的普遍赞扬。一方面,网民利用微博对政府监督管理起到了辅助作用,另一方面,也加深了网民的理性思考。从调查中一步步跟进事实到一个个剖析现象,再到一层层地深度分析,微博舆论不仅完成了一次良好的自我升级,逐渐走向成熟,也引导了社会民众的理性思考。
微博交互性传播作用日益凸显,提升社会共同认知感。民众的国家认同主要是指普通公民对党和政府处理国家事务、管理国家事务、促进经济发展的认同。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但是同时领土和主权争端以及民族问题在新时期的矛盾日益凸显,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危。黄岩岛争端微博在此发挥的舆论作用对国家认同的建构具有极大的现实作用。2012年4月10日,菲律宾海军欲在南海中沙群岛黄岩岛附近抓捕和扣留中国渔民,随即被及时赶到的中国海监船制止,双方之后便发生对峙。此事迅速成为我国媒体报道的热点。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为代表的国内主流媒体以及新浪、搜狐、腾讯等网络媒体都对该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期间,新浪微博对“黄岩岛”事件的相关微博更是多达七十多万条。惊人的信息量显示了微博已成为民众参与国家重要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讨论的舆论平台。在此,微博舆论快速形成,连续不断的交互式传播形成一波高于一波的舆论波,是民众爱国主义情感的强烈表达,民众通过微博这个舆论场使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强有力的统一起来,不同意见的人凝聚成同一态度,坚决捍卫了国家的主权,提升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强化了民众的归属感和对国家的认同感,其舆论的凝聚作用在此彰显。
微博信息过剩,为谣言滋生提供了温床。微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传统媒体的播报功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社会组织不发达、公共空间不完善的情势下,微博只要注册便可生效的低准入门槛为信息传播提供了高度自由的空间,同时带来了信息冗余,为谣言的滋生和虚假信息的传播带来可乘之机。在传统的新闻话语传播体制中,“一元化”新闻传播话语观导致媒体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不能正确引导民间舆情,错失解决问题的良机,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局面。首先,微博发布信息是“一触即发”的模式,传播速度之快已超乎我们的想象。数以万计的转发量让网民跟风附和。便捷零时差的传播方式无疑为虚假信息的滋生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次,网络海量的信息量让主流媒体经常采用网络上的第二手资料翻新来进行新闻的发掘与报道。由于传统主流媒体的稳定性,其在民众心中的权威性很高,其信息的真实性也要高于网络博客、微博、论坛等,这样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交错,如果部分传统媒体对信息把关过程造成疏忽,虚假信息就会乘机而入,由于是主流媒体发布的,因此其隐蔽性更强,更不容易让普通民众识别。微博传播的“蝴蝶效应”容易引起公众的恐慌和负面情绪的滋生,增加了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的难度。
“意见领袖”随处可见,造成舆论走向极端化。微博作为“自媒体”的典型代表赢得了众多意见领袖在此平台表达自我观点和意见,这些意见领袖一般包括专家学者、官方媒体,人气草根、明星名人等四类,在微博上,只要这些意见领袖愿意,就可以对任何议题发表意见,同时因为他在某一领域是意见领袖而获得大量粉丝数,具有一定影响力,看法也会被受众所关注。然而,有些微博上的意见领袖并没有善用自己的影响力,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妄语失语的现象、在微博上与网友爆粗口对骂、以自己的社会威望撑腰、蛮横给他人扣上不伦不类的帽子等。这样意见领袖的微博传播后,瞬间引起粉丝们转发与评论,进而扩散,在网络与现实生活中掀起舆论大波,不仅影响公众人物的形象,而且破坏了整个微博舆论传播的整体环境,造成网络舆论恶性循环,形成网络暴力。部分意见领袖还滥用话语权,发布不实、没有经过确认的信息,在民众看来,意见领袖的微博具有很强的可信度和很高的说服力,在“从众心理”的推动下,众多粉丝不断的裂变式传播信息使得信息的粘合力更强,提高了虚假信息的可信度,聚成一个舆论漩涡。那些少数人的意见就会被从众者本能抵制,逐渐消失,形成“沉默的螺旋”,而多数人的意见会成为主流,虚假信息就是这样传播开的,从而导致舆论危机。如“金庸去世”事件中最终被加V的《中国新闻周刊》新浪官方微博以即时新闻的形式发布,变成了一条意见领袖推波助澜的虚假新闻。这样的微博假新闻当下屡见不鲜,健康的舆论环境被严重扰乱,干扰了普通民众的正常生活。
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信息传递的方式,而且正逐步打破传者与受者之间的界限,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博客、播客、SNS 社区、微博等社交平台自由发布信息,网民的言论更加自由。面对庞杂的网络信息,网民对信息的判断以及处理能力直接影响到网络舆论的生存环境。具有高度责任感的网民应审时度势,正确地传播出真实、客观公正的信息,减少网络暴力行为,净化网络传播环境,为网民之间进行良好的人际互动提供良好氛围。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对网民的网络道德教育,大力营造积极健康的微博舆论场,以提升网民的信息生产素养和传播素养,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
网络道德教育应注重对网民网络知识的积累和媒体道德价值观的提高,加强对微博的认识与运用。一方面,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网民正确运用微博来发布信息,表达个人观点,表达民生民意,披露社会问题;号召媒体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弘扬职业精神,使传媒行业沿着健康的方向前行。另一方面,网民也应主动配合政府的工作,利用微博时必须时刻注意微博碎片化与核裂变式的传播速度,慎重对待每一条原创或转发的微博,珍惜信息自主权的重要性,微博滋生的谣言真伪难辨,非理性情绪宣泄挑动着微薄的舆论氛围,需要每一位微博用户的充分自律,提升自己的媒介素养。加强网络自律,对自己或他人的微博“把好关”,为微博舆论场的健康循环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重视意见领袖的培养,正确发挥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意见领袖是人际传播的传播网络中经常能够为其他受众提供信息、意见以及评论的人,意见领袖往往是在话题讨论中的活跃分子,能够凭借其强大的信息解码的能力以及在知识背景的广阔性赢得在话语上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因此,一旦事件发生,意见领袖能够将信息进行扩散性传播,并随着事态的不断发展引导话题转向,影响其他网民对事件、问题的看法,成为众多追随者的支配者和引导者。意见领袖的这种引导或协调的中介功能既可以是积极向上的,也可能是消极落后的。网络“意见领袖”与网民身份接近,更容易交流意见,有独特的优势和长处。尤其是在真假信息混杂、一时难以分辨的情况下,一些代表正确舆论方向的“意见领袖”能起到辨明事实真相、遏止社会流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作用。
首先,政府要团结微博意见领袖,加强与微博意见领袖的沟通和互动,尤其是在面对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时,通过他们微博的转发,引导正确的舆论。其次,政府需要培养自己权威的、能够及时掌握话语权的意见领袖,借助微博这个平台发布权威性和专业性的言论,使微博舆论沿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传递社会的冷暖情,改变整个社会舆论环境。如在2011年日本大地震之后,日本东海大学教授叶千荣在地震当天利用微博开始自动报道地震相关消息,凭借其专业知识背景和独到的评论,为广大公众对待地震信息提供了一个理性路径。可以看到,意见领袖借助微博平台,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不断发布灾情信息、震后情况以及日本官方对于灾情的处理情况,成为国内受众了解国外灾情的重要通道,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地震灾害事件后信息传播的盲区,更为国人地震灾害应急处理提供了有效平台。微博意见领袖通过微博平台来知晓网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并借此设置议题发布微博,就能对舆论的导向起一定正确的引导作用。
加强微博运营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互联网管理法规。针对微革命、微时代下的政府应对,全国政协委员翟惠生明确指出:“管理得好,微博就是威博,在联系政府和群众中发挥巨大威力;管理得不好,微博就变成危博,将在政府和群众中埋下危险的种子。”②
微博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容小觑,其即时传播、高效互动、信息量大等特点虽然改变了传统舆论的格局,但是这一新生媒介仍需要政府加强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做到趋利避害,以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生态环境。从目前我国微博管理的发展状况看,主要应通过政府的法规政策进行宏观管理。
一方面,加强微博运营的后台监督管理,过滤不适合发表的信息。由于微博属于“自媒体”,所以其把关性极弱,这就要求微博运营商担负起社会责任,对后台监督有效控制,充分过滤掉谣言等信息不准确和不宜发表的内容,让微博舆论场真正地传递人间冷暖。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机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使其成为管理社会的最有效手段,因此,政府要在深入研究网民接受心理的情况下不断满足其信息需求,并综合考虑制定与普通网民相适应的法律,完善司法和立法体系,给予守法网民上网绝对自由的空间,相应地惩治违法网民。由于网络传播的发展速度飞快,我国在网络传播法律的制定显得相对滞后,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我国最早的网络管理规定,随后又有2011年12月16日发布《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等。微博作为新技术衍生出的网络媒体,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微博管理法规来保障其规范运行,因此亟需改善微博立法滞后问题,实现对微博的监管有法可依,保障微博规范运行,让微博舆论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从而为我国信息安全提供保障。
【注释】
①桂杰,梁笑梅,王惠:“暴雨中,微博成为特别的生命通道”,《中国青年报》,2012年7月27日,第6版。
②王文:“世界政治中的社交媒体与数字行为主义”,《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