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琴
(湖南科技学院)
吉卜林《未经教堂见证》的主题初探
章琴
(湖南科技学院)
故事《未经教堂见证》通过一则跨越种族的爱情故事揭示了吉卜林文学的一个主题:白人可以成为殖民地居民的保护神、看护者,却无法左右他们文明的进程;作为非文明人的殖民地居民,他们的文明之路只有等他们摒弃了迷信、学会了掌握科学知识才能够实现。
吉卜林 《未经教堂见证》 迷信 科学
鲁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是一位年纪轻轻便声名鹊起的作家,也是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的声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印度题材创作。在此之前的英国文坛,“印度还没有被‘触及’”。[1]XIV他的“这种作品的创新性、新颖性与震撼力令整个欧洲侧目渴望”。[2]210
《未经教堂见证》(Without Benefit of Clergy)问世于1890年,一年后收录在短篇故事集《我的自己人》(Mine Own People)。14岁的伊斯兰教女孩埃米拉(Ameera)被母亲卖给了英国殖民者约翰·霍顿(John Holden)。两人从此相亲相爱,开始了未经教堂见证的同居生活。埃米拉为霍顿生下可爱的男婴托塔(Total),不幸的是聪慧的托塔还在牙牙学语时竟然死于发热。霍乱来袭,埃米拉不忍逃离,执意要留在霍顿的身边,最终也被病魔夺去了年轻的生命。这是一段凄美的跨种族爱情故事,可是在霍顿的同事眼里,他还只是单身,甚至连埃米拉也不承认他是自己的丈夫。扭曲的情爱背后横亘着不可逾越的种族鸿沟,更令人惋叹的是,埃米拉不该死而死了,死于自己对霍顿的倾心,根本原因却是死于自己的无知与迷信。
英国文学史上,鲜有英国人与殖民地土著之间的爱情故事。康拉德的笔下,有一位黑人女性陪伴着贸易站负责人库尔兹,可她只是他的物品而已,因为对于库尔兹来说,“每样东西都是属于他的”。[3]553埃米拉实属幸运。身为殖民地土著的她14岁被霍顿买下,此后沐浴了后者平等的情爱。在两个人的小日子里,霍顿被称作“国王”,埃米拉也被对方称为“王后”。[4]241没有人会怀疑在正常的人类情感中,国王和王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着平等情感基础的夫妻。他们爱情的结晶托塔在埃米拉16岁时呱呱坠地。新生命的诞生给这对情人平添了几许恩爱。值得注意的是埃米拉提议儿子的名字既要有伊斯兰风味,又兼顾英国色彩。这种种族融合的提议得到了霍顿的欣然应允。从某种意义上说,“托塔”是英国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平等融合的喜人结果。倘若说这还无法证明霍顿无私与公平的爱,霍乱来时,他急切地想要保护埃米拉则足以说明。一边是霍顿万分焦急地劝导她赶快动身前往山上避祸,一边是坚决不走。霍顿于是冲口而出:“亲爱的,她们的丈夫都送她们上去了。”[4]262霍顿早已将埃米拉认作了自己的妻子。不听劝告的埃米拉终于被霍乱夺去了年轻的生命,霍顿失去了自己人生中最值得珍惜的人,他会“时不时地坐下来反思,妻子的死自己究竟有没有责任”。[4]257
19世纪一位英国作家笔下有一个如此倾心于伊斯兰女性的白人确实是一种突破,但是这实实在在的爱无法消弭横亘在两个人种之间的鸿沟。在霍顿眼里,平等的爱情无法改变白人与印度人不平等的事实。两人在一起已经两年有余,且埃米拉已经生下了霍顿的孩子,白人殖民者却对这些视而不见,他们一口咬定霍顿还是单身。在他们眼里,霍顿应该“为自己还是个自由的单身汉而感到高兴”。[4]243如果说白人认为自己是优越民族这一点已经是时时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寻常事,在吉卜林的作品中,印度人常常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置于低等的地位。像吉卜林的其他作品一样,印度人尊称白人殖民者为 “可怜人的保护者”(Protector of the Poor)。[4]247很明显,印度人将自己看做是“可怜人”,英国人成了自己的保护神。面对着对自己关爱备至的霍顿,埃米拉时时谨记自己卑贱的身份。故事开篇的时候,埃米拉坚定地认为自己是霍顿的奴隶,从一开始自己就是他的奴隶。有一次霍顿问她:“为什么你不想办法让我崇拜你呢?”埃米拉立即斩钉截铁地回答:“你!我崇拜的人!我的国王,虽然你给我如此多的甜言蜜语,我知道我是你的仆人、你的奴隶、你脚下的尘土。你不能有别的想法,明白吧!”[4]253这种看似有悖家庭伦理的现象无形中放大了白人的光辉形象。埃米拉将自己卑微化,怀着崇敬与无限感激的心情仰望自己的男人霍顿,是他解救自己于危难之时。
弗洛伊德认为,文明的最大障碍是“人类的侵略倾向”。[5]89英国占领印度毫无疑问是一种侵略。然而,人们无法在吉卜林的笔下看到殖民者一丝丝的侵略痕迹。只有霍乱到来时殖民者视死如归、前仆后继坚定地保卫印度人生命安全的光辉事迹,只有印度人发自肺腑的“可怜人的保护者”的尊称。而霍顿与埃米拉跨越种族的爱则以一种看似无可辩驳的新颖形式定格了白人与印度的种族不平等,宣扬了白人的善意。霍顿买下埃米拉是对她的一种救赎,也是白人保护可怜的印度人的一个活生生的例证;此后的生活中,霍顿从不欺凌埃米拉,对她宠爱有加,这又是放大白人形象的一次极好机会。埃米拉本可以选择与霍顿站在平等的高度,却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奴仆。作者似乎是要告诉我们,并不是白人武断地将殖民者和印度人分成高下两等,是印度人他们自己甘做下等人民,他们需要我们的保护。
有一个谎言一直在殖民文化与殖民思潮中如鬼魅般挥之不去:殖民是为了开化、文明化殖民地人民。然而吉卜林却是个例外。他认为白人可以帮助甚至保护殖民地居民,做他们的保护神,却无法推进土著们的文明进程。 饥荒来袭,殖民者可以调配粮食,让土著免受饥饿之灾;瘟疫肆掠,殖民者可以利用先进的医学知识,尽力挽救岌岌可危的生命。可是土著们对于文明的认知,对待科学知识的态度,白人却无法影响左右。
吉卜林通过叙事者以一种近乎客观的语气刻画了印度人对于迷信无可救药的痴迷。霍顿是埃米拉的救赎者与保护者,是她最亲近的人,然而她并不只信赖霍顿,她还依赖神灵。可以说虽然霍顿是她事实上的拯救者,神灵在埃米拉的心中始终处于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为她在许多个夜晚向神灵祈祷并且贡献了祭品,所以她认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一定会是个男孩。孩子出生后马上要奉上出生供祭,否则注定会没有神灵护佑,会夭折,因为“只有付出代价才会有新生命降临人世间”,[4]247而代价就是两头山羊。孩子六周龄的晚上,埃米拉要求霍顿一起带着孩子上屋顶数星星,因为这样才“吉利”。[4]249孩子夭折后,埃米拉痛定思痛,最终认为正是因为他们太爱托塔了他才会死,是神灵在嫉妒他们。于是她对霍顿说:“我已经在我们的窗前悬挂了一口大黑缸,让邪恶的眼睛看不到我们。还有,我们绝不能表现出任何的高兴,我们得蹑着脚在星空下行走,千万别让神灵发现我们。这是个好建议吧,卑微的人儿?”为了郑重其事,“亲爱的”他已经变成了“卑微的人儿”。[4]259神灵左右着埃米拉的整个心灵活动。她的一举一动,发生在她身上的所有事情都会被下意识地牵扯进一个神灵主宰的意识形态范畴。在她的思想体系里面有很多的神灵,好的神灵和邪恶的神灵,可以用来解释自己身边的一切。
迷信是贴在野蛮人身上的一个标签。斯宾塞说过,“我们惊讶地听到摔下绝壁的野蛮人将自己的失足归咎于恶魔”。[6]48野蛮人无法理解“事实的因果关系”,只能将其归于“超自然的”、“神灵的干预”。[6]48只有掌握了知识、掌握了逻辑理性思维,才能理解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很明显,以埃米拉为代表的印度人尚未掌握科学知识与理性思维,他们很大一部分情感都被迷信所左右。像其他的野蛮人一样,没有科学知识与理性思维武装的埃米拉很难控制自己的情感,而缺乏控制力正是尚未开化的人的一个典型的特征。托塔死后,埃米拉整日伤心欲绝,霍顿要她哪怕是为了自己也要安静些。无法理解的埃米拉于是哀嚎:“白人真是心肠如石灵魂如铁。”[5]257埃米拉无法理解自己男人的理性与冷静,终于也无法理解男人对自己的善意劝慰。
埃米拉与代表知识与理性的霍顿生活一起,应该最有机会被文明化与开化,可是她却野蛮依旧、迷信如故。文章最悲美的一节莫过于埃米拉的死。霍乱来袭,“霍顿极度担心将会失去自己在尘世间的最爱,竭尽所能地劝埃米拉和她的母亲前往喜马拉雅山避难”。[5]262埃米拉不愿意离开,还抬出各种神灵。霍顿自知用科学与理性的知识无法劝动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胆战心惊地等着她的死耗。弥留之际,埃米拉向霍顿说出了令人深思的最后一句话:“我见证了——我见证了——没有所谓的神灵,只有——你,亲爱的。”埃米拉一生因迷信而迷失了心性,虽然身边有一位文明的向导,却始终无法文明化,只有历经磨难,在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的最后一刻,才深刻地领悟迷信是阻挡自己做出正确选择的巨大障碍,而光明的指引人,白人霍顿,其实一直就在身边。这个故事讲述了吉卜林一贯的观点,以印度人为代表的非文明人,他们的文明之路只有靠自己才会实现。白人可以成为他们的保护神,可以成为他们的看护者,却无法左右他们文明的进程。
[1]James,Henry.Introduction to Mine Own People[M].New York: Thomas Y.Crowell&Compay,1891:XIV.
[2]Lynd,Robert.Old and New Masters[M].London:T.Fisher Unwin Ltd.,1919:210.
[3]约瑟夫·康拉德.康拉德小说选[M].智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553.
[4]Kipling,Ludyard.“Without Benefit of Clergy”.Mine Own People[M].New York:John W.Lovell Company,1891.
[5]Freud,Sigmund.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M].New York:W.W.Norton&Company.Inc,1961.
[6]Spencer,Herbert.The Principles of Ethics[M].New York:D.Appleton and Company,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