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侠
山东平度“3·21”火灾事件以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告一段落。事件起因并不复杂,以该事件为例,平度农民的187亩土地(125055平方米),成交价为1.0315亿元,笔者简单估算一下,每亩地约合55万元,据报道补偿给农民的价格却是这样的:“根据平度市规定,对涉事地块按照最高评估标准补偿,取2.5万元/亩标准补偿,约有340万元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人民网,2014-4-2)地价与补偿之间存在如此巨大的差价,为所有的恶行留下了足够的欲望空间。如今,遍布全国各地的农村土地征用与拆迁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无出其右。如何理性看待与解决这个矛盾已经成为当下社会治理的头号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度事件具有解剖此类事件内在矛盾的标本作用。
从平度事件联想到最近一段时期以来的热点话题,如余额宝等被市场看好的新生金融产品被以央行为首的权力部门紧急刹车,以及工信部不断释放的对于微信进行收费的信号,所有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性,即背后的真正推手都是各级政府权力部门,不论其喊出的名义目的是多么冠冕堂皇,都掩盖不了对于既得利益的捍卫。这不由得使我们开始重新思考一个长期被遮蔽的问题,即国家的美德是什么?
早在2400多年前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一书中,主要想解决的问题就是城邦的最大美德是什么。柏拉图的结论非常明确:城邦的最大美德就是正义。而要实现城邦的最大美德,则要求其公民必须具有智慧的美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非常有趣的美德结构:在古希腊人所倡导的美德序列中包括如下内容:智慧、正义、勇敢与节制(有的分类稍有差别,但前几项都是相同的)。柏拉图的伟大在于,他将城邦的首要美德与公民的首要美德做了区分。这个美德区分在今天看来意义重大。试想如果把城邦的最大美德换成公民的最大美德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即将城邦追求的最大美德替换为智慧而不是正义会有什么结果?这是一个很少有人去想的问题。按照我的理解,如果城邦的最大美德选择智慧,就会让城邦沦落为一个精于算计而疏于公意的经济利维坦(霍布斯把国家称作“利维坦式”的怪物),这样的城邦的最大特点就是极度聪明,对于任何利益都有着天生的敏感与渴望。如果一个政府过于精明,凭借其自身的垄断力量,就会变成市场上的最大竞争者,无人可以匹敌,最终结果就演变为利益黑洞,永远填不满,那么所有社会生活中运行的自然人与法人都将是它精准算计的猎取对象。毫无疑问,这时的市场会萎缩,每个人的境况都会变糟,整个社会处于退化状态。
反观平度事件、余额宝、微信事件等所体现出的共性特点,不难发现,其背后都是各级政府在争得最大利益或者捍卫既得利益的过程中成为新的特殊市场主体。政府很喜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肩挑角色,在利益分配中如果占有绝对优势,那么留给社会的财富就会必然减少。社会的贫困化对于管理者而言具有双重功效,其一,制约了整个社会对于政府权力与责任重新分配的谈判力量;其二,利用不当竞争攫取来的资源可以更加完善地实现政府越来越聪明的逐利美德,为未来的利益争夺确立与创造更大的优势与主动权。由此一来,就会出现一个非常诡异的局面:政府越来越强壮,染指所有领域,并占尽几乎所有的社会资源,而社会则变得越来越贫弱。从这个意义上说,“十斤狮子九斤头”的社会资源分布结构是无法持续的。资料显示,当下公务员数量占人口比重创历史新高的背后,已然证明了这个现实。问题是,强政府弱社会的结构稳定吗?更进一步说,这样的社会有力量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如何恢复政府的正义美德,这是当下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一个单向度的改革:即经济体制改革先行。之所以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性,这是当时的特殊情况决定的,经过长期极左路线以及十年“文革”的折腾,国民经济接近崩溃边缘,必须改变,否则所有的乌托邦叙事都将无法维系,并有可能导致社会崩溃。更为重要的是,经济改革的旨趣与中国文化中的实用主义取向相契合,这种改革运行起来社会阻力会减少很多,这样就减少了来自政治层面不确定性的阻击。经济改革践行的理论基础就是机会公平原则,机会公平释放了群体长期被压抑的生产性活力,这就是经济改革成功的实质,它仍然是正义原则在市场中的运用。从这个鲜活的当代史案例中,我们会发现两个问题:其一,姓资与姓社在治理社会时都是采用公平原则来维系其合法性的,它们的区别只是公平原则取向的差异而已。资本主义社会采用的是机会公平原则,而社会主义社会采用的则是结果公平原则。从政治哲学角度来说,机会公平原则最大程度上鼓励了竞争,真正实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状态,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并促使整个社会效率的最大化。通俗来讲,在机会公平的原则下,每个人不为外在条件所影响,仅根据自己的能力的大小在社会分层中占有相应的位置,这种原则会把每个层次都带到效率最高的状态,由此增加了整个社会的产出与福祉的提高,并让整个社会时刻充满勃勃生机与活力;反之,结果公平原则,看起来很美,也很有诱惑力,但它的代价却是牺牲了整个社会的效率与福祉,导致整个社会进入退化轨道:死气沉沉,习惯于敷衍了事。因为在收益事先确定的情况下,投入最少者收益最大。这是一条退化与堕落的道路。回忆一下我们曾经历过的“大锅饭”现象,就是这种结果公平理念的典型表现。其二,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全方位实行机会公平原则,而中国的改革则仅仅是在经济领域实行了有限的机会公平原则(众多国有垄断企业的大量存在就意味着在经济领域仅是局部实现了机会公平原则)。结合上述的分析,不难发现,在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一样,结果公平原则同样是没有效率的,它不仅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反而会造成逆淘汰现象,最有能力的人无法获得承认,而能力不足的人却完全可以凭借垄断地位,按照退化的模式获得并拥有权力资源与承认,这就无形中造成了政治权力资源领域的低效率与浪费,一旦约束失灵,权力资源直接演变为社会发展的阻力,导致影响整个社会的产出效率与福祉的大幅降低。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教授提出的“诺斯悖论”,即没有国家做不成的事情,有了国家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很好地表征了这个现实困境。那么如何让国家的美德回归正义而不是智慧,途径主要有两条:其一,明确政府的职能;其二,践行原则的政治而非利益的政治。按照契约论的原则,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正是这种原初的契约关系,决定政府的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非独自谋利,否则政府将失去其政治合法性。基于这种契约论的设定,政府推行的政策就应该是基于原则的政治,而非利益的政治。任何与民争利的行为都是违背契约论原则的,基于此,国家的正义原则在实践层面就体现为公平地分配权利与责任。值得欣慰的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幅削减各种政府审批,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只有市场活了,民众富了,这个社会才是体面的社会,也才是有力量的社会。按照哲学家安·兰德的说法:预测未来要考虑三个要素:目前的行为方式、思想信仰和生活观念。那么对于国家美德的追求,也应该从这三方面着手:限制政府权力的肆意越界,追求小政府大市场的制度安排形式;国家与个人都应该践行各自的美德而不能越位,并使之成为各自的生活习惯;最后,杜绝各种投机主义,每个公民恪守契约原则而不去寻租,那么设租将无生存土壤,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在微观层面上保卫社会的行动。需要提及的一点是,设租是因,寻租是果。治理的关键是遏制设租行为,要实现这一切的制度设置应该是有效的权力制衡,否则国家的正义美德将可能时常处于缺席状态。如果引申一下,国家秉持正义美德的收益将如何体现?换言之,正义的收益与智慧的收益哪一个对政府更具有吸引力呢?简而言之,正义的收益率在短期来看可能是低的,但收益时间可以无限延长,而且正义不仅仅带来物质性收益,它还具有精神性收益,如认同、承认、支持与尊重等,这些精神性收益对于国家而言是无价的;而智慧收益在短期内的收益率可能是很高的,但持续时间不会很长,并且时刻面临来自社会的认同危机的不确定性影响。综合起来看,国家践行正义美德的收益是高的。这需要具有长远的眼光,而不是短视的经济侏儒(土豪思维)。正义美德是国家的善的体现,而善是拥有持久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