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兆利
从伤痛中醒悟的人们
——小说《殇》给我们的启示
◎任兆利
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最艰苦的岁月,毛泽东他老人家就曾说过:一个粮食,一个钢铁,有了这两样,我们就什么都不怕了。这是一个伟人的英明。于是,我们搞过大炼钢铁,放过卫星。为了多生产粮食,不仅提出粮食亩产过黄河、跨长江,还大力开垦荒地,甚而毁林造田。这么一折腾,这两样东西真上去了。当我们要跨世纪的时候钢铁世界第一了,跨过世纪后我们粮食也世界第一了。
当我们欢天喜地的时候,天上掉下来问题了。
《参花》2013年11、12期和2014年1、2、3、4期,连载了内蒙古女作家包明娟的长篇小说《殇》。其作品所描写的,正是中国跨世纪前后所经历的毁林造田的“英雄壮举”。小说以北方山林特有的典型环境为背景,以细腻的笔触,娓娓地道出了一段既让人感动又令人心酸的往事。
一
开荒种地,是人类最原始、最简单的生产生活方式,但也是最具侵略性、破坏性的行为。北方山林充满着神秘与奇妙,那里有诸多的未知。小说《殇》在展开开垦荒山的过程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推动着故事的发展。感觉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矛盾吧:一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就拿开地来说,没有大型机械不行,没有好人来操纵也不行,面临着设备陈旧、恶劣天气、蚊虫叮咬、噪声人乏等多种困难。再加上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生活艰苦,能坚持下来实属不易。二是人与动物的矛盾,也就是人侵犯了动物的领地,终究是会遭到反抗的。野猪的复仇,狗熊的伤人,蛇向人进攻等,这里有动物本能的反应,也是对人类破坏大自然生物链的报复。特别在杀死狗熊这一段,作者用了较多的笔墨写得详细而惊心动魄,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当然,与鼠害的斗争也算一种争夺,民毕竟要以食为天么。三是人与人的矛盾,这突出在孙老三这个人物身上。也在进行开荒的“邻居”孙老三,有几分恶霸的意思。他看这边土地肥沃、有油水,就想抢占过去,结果双方动起手来。另外,色狼加逃犯的刘峰也混进了山林,后来自我暴露被抓,表明了作者善恶分明的鲜明态度和价值取向。
你可以向山林索要,但你永远别想着征服山林。这是一位鄂伦春阿玛(父亲)临走时说的,也许当时没人懂得它的深意。后来的王椿熠也渐渐明白了:“坡上原来竟然有那么多石头。以前,眼睛里看到的,都是肥沃的土壤,他想不到,下面却是石头,圆圆的,尖利的,还有肺泡样的满是细小孔洞的,现在,都在太阳下,狰狞地看着他。”多少年后,中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水土流失,河流污染,有些地方空气中的PM2.5严重超标,到处在敲响生态的警钟。事实证明,人对自然的破坏,最后惩罚的还是人类自己。前些年,我们的经济高速发展,有许多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现在反过来又得补上生态这一课。科学发展,不是挂在嘴上的,是血淋淋的教训!
二
以王椿熠为代表的“有志者”,在传统的破坏性思维的支配下,拉起了“杆子”,大干一番谋幸福。在追溯他为什么要辞职而上山时,小说这样写道:“童年的生活经历是种在人心里的种子,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芽、生长、繁茂,直到长成一蓬塞满人心灵的乱草,又痒又疼,让人忍不住去抓、去挠、去触摸。”由于家庭的变故,这个原本生活在城里的孩子从小就接近大山,亲近自然,爱上了这“野”生活。所以,他想开发这片山林,幻想成为美国电影中的人物,“骑着高头大马或者开着隆隆山响的大轮家用车,牛仔帽下一双眼睛的雄性目光,自信地巡视着自己的农田、牲畜、山冈、河流……”他只知道,要把这片宽广的山林,变成自己游弋的海,变成自己的乐土。
应该说,王椿熠具有许多热血青年的特征,他有想法、能干、肯吃苦,要比现在的“啃老族”强百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行,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上山下海如汹涌之潮,涤荡着许多人的思想灵魂。有了这样的历史机遇,本来就不安分的王椿熠没有理由不搏一下。但是,要想在山林里开出几千亩地,并把它种出庄稼,最起码收回成本或盈利,就不那么容易了。那是一项艰苦的创业过程,得有人、有设备、有基础设施,少了什么都不行。白手起家的王椿熠,什么都得从头来,开拖拉机、盖房子、骑马、修机械、耕作、除草、灭虫子,样样得干、得学。在这片山林里,他流过汗,也流过泪,也出过血(受过伤),历经人生的磨难,伤痕累累。王椿熠又是个管理者,他善良、有办法、有组织领导能力。他在与大家喝酒的时候说,谢谢你们,大家能来这里,不是被我雇来的,而是来帮我的,以后我会把你们当亲人一样!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对老同学,还是对长者、兄弟姐妹都是这样。对于爱情,王椿熠有他坚守的一面,在繁重的劳动之余他对女友肖影始终挂在心上。“他曾想,把农场建好了,出粮食了,再把道路修好,然后把肖影接来,那就更好了。”但在肖影眼中,王椿熠是个“野人”,不近人情,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小说中的野猪牙就是爱的象征,它起起落落,让人揪心。王椿熠也有脾气,有烦恼,他发过火、骂过人,打过地赖子二五眼,也打过伤害于大爷的孙老三。
山林这个小社会,除了“东家”王椿熠外还储存了各色人等,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善有恶。大胡子实在、能干、会开车,是地里的一把好手。于大爷深藏着婚姻的不幸,默默地劳作,最后献身山林。普列是王椿熠的鄂伦春族同学,也是最早最真心帮王椿熠的人。还有狼牙棒、大簸箕母女等,小说中有名有姓的就有近二十人,加上动物四眼(狗)、别亚(马),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临时大家庭,一个共同创业有血肉而鲜活的群体,演绎着人性的真善美。
三
小说《殇》的架构有其特殊性,构思中肯定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小说选取的题材,是北方山林发生的开荒毁林的事件,并把它放在了特定的历史时期。是作者误闯兴安岭林区后,得知了故事原型,来了兴致。作者为了熟悉林区生活,她坚持在山林生活了数日,与山里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为她的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样的写作态度就令人感动。
小说是按时间组织故事的,也就是最传统的顺叙。但又分成了十五篇,每篇下设若干个章节,有中国章回小说的意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小说全篇具有浓郁的北方生产生活气息,具有兴安岭林区久远的历史文化韵味。其中描写的冬日的山林别有风味,建设“板夹泥”房子,用铁皮桶做炉子,烧柈子,给动物下套子等。写白桦林、黑瞎子、黄鼠狼、狍子、蘑菇圈、种植大片的黄豆,无不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加上东北方言的运用,如蛤蟆头(一种烟)、吸溜着鼻子(抽鼻涕)等,增加了许多乡土气息,使小说的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小说还继承了过去作者细腻、有情的风格,如同过去的短篇小说《缘曾如此》《疲惫的情感》等作品中所写的情爱故事,总有一种悠悠的浪漫情怀。在这篇小说中,主要表现在王椿熠与自己的女友之间的情感,他们的爱与怨、近与远、合与分……看看这段描写吧:“我的爱人,以后,我会好好对你的!他在心里说,耳朵却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肖影把眼睛睁开,红红的,看得他的心要碎了。”
在语言方面,作者有深厚的文字基础,表达起来更是驾轻就熟。首先是语言抒情性。表现在文字寄托了人物的感情特征。在写到王椿熠有些迷惘之时,作者写到:“一片云彩在瓦蓝的天上飘过,步履匆匆。它大概也不知道自己会走向哪儿吧,只是走下去而已,最后总会有归宿的。”其次是语言的形象与简洁性。作者是用减法写语言的,有控制、有张力。如写王椿熠的烦恼时,“烦恼归烦恼,活计却要不停地做。春节将近,那林子已经基本不见,满山横倒到雪地上的树,远看像孩子在白纸上的胡乱涂鸦,运笔单调,没有章法。”又如写景:“几柱浓烟,在烈火的推动下,直直地往天上爬。椿熠觉得,那像是给大山献的香火。”写要散伙时:“大伙行李收拾得快。吃了败仗逃跑一般,都默不做声,低头扛了行李,走得疾快。”其三是语言跳跃与诗化。这方面与作者曾经写过诗和散文诗有关,让语言更空灵、更优美。“肖影一下子明白过来,心情就坏了,打声招呼回了自己屋子。给王椿熠打的毛衣,才刚开了个头,暖暖的驼色,在床上堆出些思念。” 堆出——思念。很好地表现了肖影爱怨交织的复杂心绪。又如写连雨天中主人公的感受:“王椿熠也难受。他觉得自己在这雨水中,也已经发霉,身体连同思维,都长出绿色的绒毛。就快腐烂了吧,他想。”
四
我们读小说多数关注的,是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命运。小说是以人和事为情节手段,来达到引人入胜、揭示主题目的的。《殇》在许多描写中,不仅有相当生活与专业的叙述,更有真实而精彩的细节。如拖拉机的使用、蛤蟆的吃法、狗熊的习性,都讲得头头是道,读者肯定会长学问。还有许多生产生活细节、对话,都写得相当细致生动。这么写必须得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它不影响情节的推进,甚至有利于或促进情节的发展。小说《殇》的大情节或是主线,是以建场、毁林、开荒、种地、撤点为线状发展的。这是一个不算太抓人眼球的情节矛盾,所以相比之下许多小细节就显得零碎了些。我的总体感觉是,在设置“大的悬念”方面还有欠缺,总体情节矛盾不够突出。当然,小说值得肯定的方面很多,上述问题也只是商榷而已。
《殇》是作者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向关注现实题材的一次可喜转折。作为文友与同仁,我真切地希望她不断前行,面向一片美丽的天空。
(责任编辑 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