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庆松
(福建省沙县林业局 沙县 365500)
近年来,由于毛竹人工林不合理的经营措施和气候条件的变化,使得一些次要害虫上升为主要害虫。竹小斑蛾(Artona funeralis Butler)是近几年来毛竹林中出现的主要食叶害虫之一。该虫属鳞翅目(Lepidoptera)斑蛾科(Notodontidea)[1],在国内主要为害毛竹、刚竹、青皮竹等[2]。2011-2012年沙县连续2年有862 hm2毛竹林遭受竹小斑蛾危害,毛竹叶片几乎被吃光,造成许多竹林不长笋,亦有部分毛竹由于失叶严重,水分无法蒸腾而枯死,竹材失去利用价值,直接经济损失达49.8万元,对毛竹健康生长构成严重威胁。毛竹林地普遍存在竹高、林密、水源匮乏等问题,同时目前劳力成本昂贵,均阻碍着竹林虫害防治工作的开展。为防止竹小斑蛾的危害,探索适应竹业生产而又高效、经济、环保的防治手段,为竹农防治竹小斑蛾提供科学技术,2013年在福建省沙县采用喷烟技术开展了防治竹小斑蛾幼虫的试验。
试验地设在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和高桥镇的朱源村、上坑村和前山村,毛竹林总面积163.4 hm2。防治试验区均处在低山丘陵区,海拔360~420 m,试验林分为毛竹纯林,竹高10.5~12.9 m,郁闭度0.7,林下植被以莎草科、禾本科杂草为主。竹小斑蛾幼虫虫龄为3~4龄,虫口密度83~107条/株,有虫株率55%~81%。试验地概况 详见表1。
表1 竹小斑蛾幼虫防治试验地基本情况
将野外捕捉的竹小斑蛾幼虫,先在室内养虫笼内群体饲养2 d,然后选取健康的幼虫分装到养虫笼,供试验用。
1.2%烟碱•苦参碱乳油由内蒙古赤峰市帅旗农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喷烟型)由内蒙古赤峰中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1.8%阿维菌素乳油由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用100目绿色铁纱网制成直径30 cm、长80 cm圆筒形的养虫笼,两头各缝接长20 cm的纱布以便捆扎。
采用6HYB-25BI背负式直管烟雾机,该机由江苏南通市广益机电有限公司生产。
施药采用喷烟技术,用烟雾机进行施放。1.2%烟碱•苦参碱乳油和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的用药量[3-6]均为750 g/hm2,设原药与零号柴油的体积比为1:12(A)、1:9(B)和1:5(C)3种处理;1.8%阿维菌素乳油的用药量为350 mL/hm2,设原药与零号柴油的体积比为1:35(A)、1:40(B)和1:45(C)3种处理。
于竹小斑蛾幼虫期,在毛竹林内采用对角线方法,设0.067 hm2的标准地90个,在每个标准地随机选10株毛竹作为标准株,并在标准株上各选取竹叶较茂盛的枝条挂1个养虫笼,分别放入20头竹小斑蛾幼虫。在大气呈逆增状态形成逆温层、风速在1 m/s以内时,采用喷烟技术,施放相应体积比的苦参碱烟雾剂、烟碱•苦参碱烟雾剂和阿维菌素乳油,每个处理3个重复。在各块试验地均设立不施药3个对照,3种药剂同设1个不施药区为对照,对照样地离施药区间隔一定距离,确保不会受到施药处理的影响,同时药后3 d,调查各试验林内虫口密度和危害率。
喷药后,每天检查套笼内的活虫数,直至各处理幼虫死亡率达95%以上或对照处理死亡率达20%时结束试验,以此时的结果评价防治效果或重新进行防治试验。在试验后3 d,对试验竹林及对照林进行虫口密度和有虫株率调查。依据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GB/T17980.54~17980.148—2004)计算防治效果,利用DPS软件进行Duncan氏新复极差法检验其差异性。
虫口减退率(%)=(施药前活虫数-施药后活虫数)/施药前活虫数×100
防治效果(%)=(处理区虫口减退率-对照区虫口减退率)/(100-对照区虫口减退率)×100
若药后前5 d对照处理的死亡率已达20%,则以此时的结果评价防治效果或重新进行防治试验。
2013年5月16—19日在试验竹林进行林间防治试验,喷药时间为早上4:00—6:00,风速为零级,调查结果见表2。
表2 3种药剂林间防治竹小斑蛾幼虫的防治效果 %
由表2可见,喷药3 d后,1.2%烟碱•苦参碱乳油、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及1.8%阿维菌素乳油的防治效果均超过85%。药剂处理与对照间呈极显著性差异,表明药剂处理有明显的防治效果。因此,1.2%烟碱•苦参碱乳油、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及1.8%阿维菌素乳油均对竹小斑蛾幼虫均有良好的杀虫作用,均可以作为竹小斑蛾幼虫防治药剂。
差异性检验显示,1.2%烟碱•苦参碱乳油烟雾剂,F2,6=41.321 6,P<0.001。其中A处理与B、C处理之间差异均极显著,B、C处理间的差异性不显著,表明A处理的防治效果较差,B、C处理的防治效果较好且二者之间无差异。
对于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烟雾剂,F2,6=40.586 2,P<0.001。其中A处理与B、C处理之间差异均极显著,B、C处理间的差异性不显著,亦表明A处理的防治效果较差,B、C处理的防治效果较好且二者之间无差异。
1.2%烟碱•苦参碱乳油烟雾剂和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烟雾剂相同体积比的药剂处理的防治效果无显著性差异,表明这2种药剂防治效果相同。同一药剂各处理间的差异性呈极显著,表明药剂浓度影响防治效果。虽然这2种药剂的3种处理在药后6 d时,其防治效果均达100%,但在生产中为尽可能减轻害虫危害,应以用药后3 d的防效为基准,同时要减少用药量。因此,处理B的药剂用量(体积比1:9)为生产中最佳田间使用量。
1.8%阿维菌素乳油烟雾剂(F2,6=42.433 6,P<0.001)与上述2种药剂的防治效果间呈显著性差异,表明其防治效果相对较滞后。其中,C处理与A、B处理间均呈极显著性差异;处理A和处理B间的差异不显著,表明与A、B处理相比,C处理的防治效果较差,A、B 2个处理防治效果良好且之间无差异。根据尽可能减轻危害和减少用药量的原则,处理B的药剂用量(体积比1:40)为生产中最佳田间使用量。
喷药3 d后,试验竹林及对照竹林虫口密度和有虫株率的调查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林间用药3 d后,竹小斑蛾幼虫的虫口密度和有虫株率与对照相比均有大幅度下降。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烟雾剂、1.2%烟碱•苦参碱乳油和1.8%阿维菌素乳油不同浓度的杀虫效果与试验数据相符,这进一步表明这3种药剂对竹小斑蛾幼虫有很好的杀虫作用。
表3 药剂处理3 d后竹林中竹小斑蛾幼虫的虫口密度和有虫株率
试验研究表明,毛竹林采用1.2%烟碱•苦参碱乳油、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及1.8%阿维菌素乳油应用喷烟技术防治竹小斑蛾幼虫,药后3 d其防治效果均可达85%以上,对于4龄以前的竹小斑蛾可达控灾的效果,可以作为竹小斑蛾幼虫防治的药剂。
尽管喷烟技术对气象条件要求较特殊,作业时间受到限制,但其具有工效高、成本低、易于操作等优点,可解决因毛竹林地竹高、林密、水源匮乏等条件给防治工作带来的困难,与喷粉、喷雾等措施相比可节省较大的工作量,从而降低防治的劳动强度和防治成本,也能解决施药后因降雨影响药效问题;同时这3种药剂均具有高效杀虫效果,可迅速降低虫口密度,解决某些生物药剂药效发挥较迟缓的问题。
烟碱•苦参碱类属以中草药为主要原料的植物源杀虫剂,是新型绿色环保杀虫剂[7-10],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作用,对大多数害虫均有很高的防治效果,而且药后对环境安全,不会有药害产生[4-6]。阿维菌素是一种高效、广谱的抗生素类杀虫剂,对昆虫同样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对昆虫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接触阿维菌素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 d后死亡,但因其不能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死亡,所以致死作用较缓慢。阿维菌素对捕食性昆虫和寄生天敌虽有直接触杀作用,但因其在植物表面残留少,易被土壤吸附且不会移动,能够被微生物分解,无累积作用,对生态环境和天敌影响很小。这3种药剂均可以作为竹小斑蛾无公害防治的药剂。
竹小斑蛾是近年来毛竹林中常见的主要害虫,属突发性害虫,常发生在毛竹纯林中,且竹小斑蛾幼虫在竹林间呈聚集分布,个体间相互吸引。防治竹小斑蛾危害要在其幼虫4龄以前,针对不同竹林及虫口密度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竹林生态环境的破坏。试验的3种烟雾剂均可作为防治竹小斑蛾的单独或综合药剂,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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