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义
党的十八大后至今的反腐败,成绩是巨大的,威慑效果是显著的,已经初步实现了官员不敢腐的目标。这个阶段,我们可以称之为反腐败上半场。
那么,下半场要干什么?答案也已经清晰,那就是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实现清明政治的新常态。
反腐败走向深水区
2014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案,并进行了微博直播。
从庭审表现看,刘铁男当初被举报时“贼喊捉贼”的权力蛮横早已不见,而是积极退赃,痛哭流涕地忏悔,甚至还提出自己的反腐败建议,努力为自己争取从轻发落。检方在提出刘铁男具有的从轻处罚的情节之外,还总结了此案的三点警示:第一,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坍塌,是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第二, 监督制约权力机制不到位,是被告人违法犯罪的客观因素。第三, 对子女的娇惯、溺爱、纵容,是本案的显著特点。
此案给出的信号是明确的:涉案的官员不可能对抗反腐败大潮,争取宽大处理是最好的选择,仍在位的官员要放弃一切幻想,该收手的赶紧收手。同时,每一个重要个案,其教训总结都会成为审判的一部分,暗示着下一步反腐败制度变革所要集中解决的焦点问题之所在,党的十八大后的反腐败风暴也逐渐进入下半场。
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布后,一种以办案为主业的纪检新体制日益清晰,50多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集体“转型”,其对政治和权力格局的影响,则刚刚开始。
对于腐败积弊的整治和清理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比如,在集中规范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期间,全国各省区市共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近八万人次。广东率先整治“裸官”,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先后调整岗位860多人,另外还有280多人的配偶、子女迁回国内。国际追逃追赃也开始有所动作。
这些非个案的治理态势和行动,意味着反腐败正在向深水区走去。
不敢腐和不能腐
有一點是没有疑问的,即反腐败下半场,查办案件的威慑态势不会减弱。依照中央的反腐败逻辑,治本一日不成,治标一日不可能停歇。
对于反腐败的信号,中纪委已经多次表达得很清晰了。
首先是不敢腐,即仍然蠢蠢欲动的官员要及时收手。
当前反腐败的一个基本矛盾就是,腐败呆账经过历年积累,已经很庞大,在面对腐败呆账巨大的约束条件下,没有一定强度的案件查办,反腐败大业根本就不可能取信于民,当然也无法让官员“收手”。现在,不敢腐已经初见成效,也就是说,信号已经开始改变官员的实际行为选择。那种台上声嘶力竭要廉洁自律,台下大肆谋取私利的两面官员,越来越没有市场。
追究既往固然重要,但关键在于如何保证提拔起来的人今后是能够干净做事的,实现不能腐。
不能腐要解决的就是真正难啃的硬骨头。比如国际追逃追赃,这实际上是要断贪官污吏的后路。但国际追逃追赃的完成需要解决大量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引用了一个数据称,根据保守估计,全球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00亿至400亿美元被非法转移,但在过去15年里,全球被追回的资产仅为50亿美元。
再比如“裸官”,广东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很多“裸官”是不申报的,因此,要鼓励人民群众和网民来检举揭发“裸官”、贪官。
根据公开的信息看,在反腐败下半场,围绕诸如领导干部待遇、个人事项申报核查、权力清单公开、公务员薪酬等方面的具体制度会陆续出台或完善。
政治新常态
实现不能腐,反腐败的最终指向目前很明了,就是构建政治新常态,也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来的“政治清明”,与之相关的就是对于官员的“清廉双优”的要求。《人民日报》在关于营造党内生活新常态的“四论”中就提醒各级官员,在贪官落马成为大概率事件的情况下,“另寻对策哪有空间,心存幻想更没出路,努力适应廉洁政治新常态才是正道”。
在山西省官员对省内腐败问题的反思中,可以看到不正常的政治生态的具体表现。《新华每日电讯》的一篇评论总结:山西政治生态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简而言之,一是权力与资本勾结,结成了许多基于利益的政商朋友圈;二是基于地域、同学、派系等关系,结成了一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政治同盟圈。两个圈子让山西的权力监督机制和权力运行规则畸变。
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批评的“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权力失去了限制和约束。反腐败下半场,要紧的就是构建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新常态。
这离不开民主和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始终是衡量民主和法治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刻度。民主和法治,不仅是避免越反越腐历史怪圈的基本答案,也是有效化解单靠自上而下某个强势机构反腐败的固有弱点的基本方法。
刘铁男不再是我们的“同志”,但他给出的反腐败建议还是要听一听的。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中,审批权应当大量下放到市场,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不该管的一些事。这就是制约权力。同样,当我们讲“遇事好商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的时候,这种“商量”就不能是可以被权力轻松规避掉的才行。
(摘自《南风窗》2014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