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制定《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能源监管的目标、重点任务和相关措施,拓展了监管范围,从机构重组前的电力监管拓展到了油气、煤炭等领域,并针对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不同的监管目标和任务。
《计划》明确,国家能源局将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监管能源政策和规划、项目落实情况;二是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三是突出能源垄断环节监管;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能源供应保障;五是深化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六是加强能源服务民生和普遍服务监管。特别是将加强对能源政策、规划、计划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管,开展能源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专项调研或检查,对国家能源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综合性评价,加强能源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未批先建”、“已核未建”和“批建不一”等现象,保障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