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艾力 金炳镐.2
(1.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通辽 028043;2.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分析中国民族问题,开创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使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的共同繁荣的道路。在这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揭示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揭示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社会问题、社会革命问题的关系,阐明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原则和基本途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列宁和斯大林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继承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提出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理论、无产阶级政党民族纲领和政策、社会主义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政策等,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是在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在处理我国民族问题时,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运用到中国,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一理论是老一辈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这一理论包括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比如,中华民族的概念、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在阶级社会中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民族将在阶级和国家消亡之后消亡等思想;
“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1]“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思想。这一理论还包括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比如,关于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思想;关于民族平等团结、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区域自治、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等。其中最根本的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发展繁荣。
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2](P7526)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3](P1238)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4](P595)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政策,[5](P349)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4](P9595)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各民族人民“平等的联合”、[2](P623)中华民族“全民族团结”、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6](P757)中华民族与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联合[3](P1182)的理论。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建立自治区域”,[4](P166)各少数民族在统一的国家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4](P595)“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4](P1113)。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包括“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方针是团结进步,更加发展”,[7]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方面,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基本政策;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是根本宗旨。
邓小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无论是在中共中央西南局工作期间,还是后来在中央书记处工作期间,处理了大量的民族问题,践行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邓小平明确指出:“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8](P162)“真正平等”,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8](P163)民族平等政策,“我们的政策只要确定了,是真正要实行的”。[8](P163)也就是说,我们制定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是在真正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基础上制定的,我们所制定的政策是真正执行的,不仅帮助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有平等地位和权利,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少数民族在经济上、文化上得到改善和提高。
邓小平把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将民族团结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力量源泉。他在1950年曾指出:“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8](P164)“西南最复杂的问题——民族团结问题”。[8](P171)因此,“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8](P164)邓小平把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消除民族隔阂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的先决条件、重要任务。他指出:“在中国的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8](P164)要搞好民族团结,就必须消除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隔阂。他指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8](P162)
邓小平参与了制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且在20世纪50年代主持中共中央西南局工作时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邓小平在中共中央西南局工作时全面阐述了“牵涉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的“一系列问题”。[8](P166)如,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少数民族“要求兑现”,[8](P165)要及时兑现,这是“政治上的问题,不解决不行。”[8](P165)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对许多干部来说是个新问题,要慎重处理;对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的要求是迫切的”,因而“现在必须开步走”;[8](P16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我们要派“少而精”[8](P166)的、“真正能帮助他们的干部”;[8](P166)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时,要根据实际条件,如现在“条件不够”,[8](P166)可以建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8](P166)邓小平当时还提出了在西南地区的藏族聚居区、彝族聚居区和云南、贵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不同时间、不同形式的构想。实践证明,这些构想的实践是成功的。
邓小平一贯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他指出:“只要我们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指少数民族——引者注),就会把事情办好。”[8](P163)“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8](P167)“要帮助少数民族把自己的贸易活动组织起来”,“在这样的基础上,帮助他们逐步地从农、工、牧、商等方面发展”。[8](P168)邓小平在确定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政策时就指出:“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8](P167)邓小平主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要把国家帮助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
总之,邓小平的思想和实践,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践行,也是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解决中国的民族发展和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它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以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具体实际为依据,以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为理论基础,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以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民族理论为主干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邓小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和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政策,如关于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等,指导新时期的民族工作。
邓小平在在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和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刻总结国内外解决民族问题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紧密结合民族工作新的实际,大胆创新,对一些原有的理论和政策也赋予新的内容,还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勇气,开创了新的领域,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在这里仅列举几例。
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9](P186)邓小平的论述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时间、基本内容,点明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在邓小平这一思想指导下,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提法,[10]中共十二大政治报告、十五大报告,十四大修改的党章,《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沿用了宪法的这个提法。
在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的指导下, 《中共中央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通知》(1980年4月)指出,“在我国各民族都已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今天,各民族间的关系都是劳动人民间的关系。因此,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是错误的”。[10](P34)1980年7月,《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评所谓“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进一步阐述了党中央的这一重要决策,进一步分析、批判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正确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观点,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劳动人民间的关系。”[11](P57)《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81年6月)也指出:“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11](P109)这就从理论上否定了曾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十年“文化大革命”中造成人们思想混乱和造成各方面极大破坏的“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说法,澄清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问题。
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P373)反复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12](P377)在民族工作中,他也始终强调发展生产力。他指出,我们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12](P247)根据邓小平的这些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 (1987年4月)明确规定:“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任务,也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11](P308)邓小平首次把生产力标准引入民族工作。把民族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客观标准,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的建设,一切方针、政策的制定,都要遵从这个标准。
邓小平强调我们的民族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12](P246)“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12](P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12](P246)我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都是为了更好地让少数民族实现民族平等。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平等涵义、关于民族平等是民族政策立足点等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极大丰富和重要理论突破。
邓小平强调我们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9](P206)民族团结的目标是“要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12](P161)根本立场是“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都要大团结。”[12](P76)他强调民族团结的核心是党的团结,要求“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首先要加强全党的团结”。[9](P148)邓小平关于民族团结的基础、目标、立场、核心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理论的极大丰富和重要理论突破。
邓小平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9](P339)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新时期制度建设的理论,同时提出“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9](P339)“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在于,不是形式上、表面上,而是实质上、实际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即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行使法定的自治权。这一论断成为1982年宪法恢复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一些重要原则和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颁布的理论指导。
邓小平指出,发展是“民族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时代的要求。”[12](P357)他提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方能不能发展起来。”[12](P247)“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12](P246)“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12](P247)“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12](P374)邓小平在我国发展战略上提出了先发展沿海地区,发展到一定时候,发展内地包括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两个大局”思想。他指出:“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20世纪末——引者注)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57]邓小平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对内、对外开放的论述,明确提出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内涵、战略步骤、途径和目标。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关于民族发展理论的极大的丰富和发展。
总之,邓小平民族理论,包括关于认识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思想、关于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方面的思想、关于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和目标方面的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我国民族问题客观实际的正确把握和概括的结晶,是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正确总结和升华的结晶,体现了民族理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鲜明的时代气息,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的新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开拓和奠基。
邓小平民族理论,围绕在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如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如何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等问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族问题发展的规律,解决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的道路问题。这一邓小平开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涉及范围广泛,几乎涵盖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基本方面和所有重大问题;内容深刻,为这一理论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给予了很多启示。仅举几例。
邓小平在1986年9月2日就美国记者“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的问,答道“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这一回答包含了丰富的理论内涵,启示我们民族问题不仅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民族之间关系问题,而且包含民族自身问题即中华民族统一问题、发展问题。在这一理论的启示和指导下,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
江泽民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13](P249)民族问题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民族之间关系、民族与阶级关系、民族与国家之间关系的“一个发展三个关系”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一脉相承性和开拓创新。
邓小平首次把生产力标准引入民族工作,把民族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客观标准,指出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在这一理论的启示和指导下,江泽民指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胡锦涛指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大指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五位一体”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性与时俱进性。
邓小平多次强调“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在这一理论的启示和指导下,我们党的几届党中央都十分强调民族平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平等是立国之本之一。
邓小平多次强调“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在这一理论的启示和指导下,我们党的几届党中央都十分强调民族团结,积极推进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之一。
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一理论的启示和指导下,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总之,邓小平民族理论不仅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发展给予很多启示。
[1]转引自人民日报[N].
[2]毛泽东选集(第2卷)[M].
[3]毛泽东选集(第4卷)[M].
[4]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5]毛泽东书信选集[M].
[6]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
[7]转引自:新华日报[N].1954年7月号,第23号.
[8]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0]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11]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M].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1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