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青
(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061)
女性体育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人类文明诞生之日起便已存在并一直伴随着人类前进的历史步伐,但在几千年封建制度和男权主流文化的统治下,中国女性长期以来处于被压抑、被剥削的社会地位,女性体育文化作为一种隐性文化,长久以来处于人们的视野之外。伴随着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兴起、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女性逐渐摆脱了男尊女卑、男强女弱和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身份、获得了和男性同等的社会地位和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女性体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女性体育文化也逐渐浮出历史地表,经历了从古代的原始蒙昧、封闭异化、社会觉醒,到自我解放的文化嬗变过程。
社会性别理论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并伴随着这一运动的开展逐渐发展为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女性所扮演的性别角色和性别行为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在男权主流社会中通过社会规范、家庭、学校等的教化、暗示等形成女性的群体特征、角色、行为及责任,逐渐内化为一种固有模式并产生自我认同感。社会性别理论强调处于权力关系之中的性别差异,它认为父权制社会中的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着壁垒森严的等级关系,其本质是一种权力关系,更为确切地说是男性对女性的性别霸权。
用社会性别理论解构中国女性体育文化,无论从方法论的角度还是从认识论角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方法论上看,社会性别理论提供了许多正确的方法和路线,即要从社会性别关系的角度,从女性的主体地位出发,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用联系的、社会的、批判的观点,研究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发展变迁问题。从认识论上看,社会性别理论从分析两性关系入手分析社会关系、经济制度、社会文化的根源和本质,正如迪尔凯姆在《社会学研究方法》中所说的“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中有一种社会的性质,它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而且还有一个强大的力量,不管个人愿意与否,它们能够用某种强制来使个人服从。”*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5页。这种强大的力量来源于社会性别文化的强大约束,它通过道德、法律、宗教、风俗习惯、经济组织、社会制度发挥巨大的作用。
女性体育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涉及到女性体育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女性的体育知识、体育情感、体育价值、体育理解、体育道德、体育制度和体育的物质条件等。它是女性在社会生活和体育实践中创造出来的,通过有形的身体形态、动作技能、运动器材、物质以及无形的与社会属性有关的意志、观念、时代精神反映出来的关于女性体育活动的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女性体育文化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朝代的更迭、社会制度的改变不断发展,伴随着中国社会性别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变迁,主要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文化是伴随着人类活动的出现而产生的。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生产工具,进行跑、跳、投、射等无意识的活动,从而孕育了体育文化。原始社会是人人大同的平等社会,天地万物处于混沌蒙昧的状态,人类对于体育并无明确的意识和目的,因为生存与战争的需要,男人同女人一起学习跑、跳、投、摔跤、攀登、搏斗、射箭等基本的生存技能。因为愚昧,人们通过舞蹈进行祭祀以祈求鬼神的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劳动与战争之余,人们通过舞蹈、游戏与娱乐进行休息、放松。尤其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因为生殖以及所承担的采集与制陶业能获得更稳定的收入在氏族中享有更高的威望,居于主导的地位。氏族家庭是以女子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妇女对财产的支配权大于男子。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形态从母系氏族逐渐发展到父系氏族。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性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男性社会地位开始高于女性,家庭婚姻关系也由母系氏族社会的“从妻居”改变为“从夫居”,“男尊女卑”的思想逐步确立,女性变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女性的体育活动开始受到限制。
伴随着周朝封建宗法制度的形成,中国女性的体育文化观与审美观逐步被男性统治者的好恶、社会的主流思想、“男尊女卑”“女以弱为美”的传统观念所影响,具有强烈的男性中心倾向,且慢慢内化为一种根深蒂固的道德与意识。虽然史书上也有关于女性参与舞蹈、舞剑、蹴鞠、拔河之类的记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女子善于骑射,但毕竟只是个人现象,女性体育在“从父、从夫、从子”和“生儿育女是本分”的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影响下被局限于舞蹈、棋类或家中小小的秋千架上,呈现出封闭性、轻柔性、自娱性特点。
女性体育文化的发展衍变,不仅受到一个时期时代风气、正统思想、道德伦理等的影响,还受到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社会政策的影响。隋唐时期,开明的社会政策、儒释道三教并行的文化政策、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使女性意识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觉醒,女性体育文化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隋朝时期,统治阶级便与西域各国保持着频繁友好的往来,汉人的审美开始受到胡人的影响。到了唐代,社会政策更加开明,统治者采取儒释道三教并行的文化政策,大大削弱了儒家思想的影响。女王当政,对于女人的政策也比较开明宽松。这一时期,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贸易往来十分频繁,丝绸之路的开通使大批的西域商人和王公贵族来到大唐,他们在接受唐文化的同时也把本国的文化融入大唐文化,使大唐的审美风貌呈现出明显的“胡风”特征。异域的风俗对本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影响十分巨大,这个时期舞蹈、蹴鞠、射箭、散乐、马球、拔河、郊游、田猎、秋千等在妇女中广泛流行,女性的体育活动异常丰富。杜甫在他的《哀江山》中写下了宫嫔射箭的飒爽英姿:“辇前才人(宫中女官名)带弓箭,白马嚼啮黄金勒。翻身向天仰射云,一箭正坠双飞翼。”白居易的《胡旋女》写道:“胡旋女,胡旋女,心应旋,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转蓬舞。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生动地描绘了唐代女子的美秒舞姿。唐代女子热衷打球,故宫博物馆收藏的唐代妇女打球铜镜,1972年陕西乾县唐章怀太子李贤墓中出土的马球图壁画都反映了唐代女性的体育运动情状。
经历了唐朝的短暂解放与繁荣,中国的女性与女性体育很快进入了深不见底的漫漫黑暗之中。宋元明清时期,统治者采用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思想上,启用宋明理学,强调“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用礼的规范来约束人心统一思想,为社会政治服务。宋明理学在约束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对女性的文化约束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严重,制定出种种道德规范进行规训禁锢,使女性在行动上渐渐丧失其独立的思想与人格,成为被压迫、被奴役、可被任意处置的物件。
宋明理学家们强调“男尊女卑”、“男女有别”、“夫为妻纲”、“妇死从子”,强调“妇容”、“妇德”,并把其与“家之隆替,国之废兴”联系起来;程颢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谬论,却被引为经典;女教篇中规定女子“勿出中门,勿窥穴隙,勿越墙垣”、“唯女之容,贵于和婉,坐立恭庄,步骤祥缓,头容常直,目容常端”;《白虎通·三纲六纪》对女性角色给予了明确的定位。“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女人生存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家事、侍奉别人。跑、跳、习舞、练箭、骑马被认为有失风雅、大逆不道、伤风败俗。这一时期,在思想上,中国女性被重重的封建礼教所约束,身体又被一条长长的裹脚布所禁锢,这双重的禁锢如一道密不透风的城墙把女性隔离在体育之外。
中国封建传统文化、男权主流文化、“男尊女卑”已经逐渐内化为一种思维定势,沉潜在中国女性的心灵深处,女性体育文化观在这种黑暗的统治中扭曲了千年。1840年,随着鸦片战争爆发,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被帝国主义大炮所攻破,西方的新思想新思潮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传到国内。为了救亡图存、富国强民、“保国强种”,男权社会的先进人士和革命家们发起了一场女性解放的运动。19世纪末,康有为、梁启超提出的“废缠足”、“兴女学”、发展女性体育的主张。康有为从“天赋人权”、“自然人性”的观点出发指出男女应该平等,并且强调男女应该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注]尹海立、刘晓黎、车艳丽:《民族传统体育的困境与出路》,人民体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123页。蔡元培在《当代女性》序一文中说:“20世纪的中国妇女,仿佛以春初雨后之笋,崭然露头角与久经斩伐之园林,欲与西林之森然矗立者竞秀。顾如何能解除传统的箝制,与世界出类拔萃者竞争,则必须锻炼其体格与心智之能力。”[注]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八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82页。严复在他所著的《原强》中说“盖母健而后儿肥,培其先天而种乃进也”。[注]成都体育学院体育史研究所:《中国近代体育史资料》,四川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59页。
此后,西方教会和传教士在中国兴办女学,课间教授体操、游戏等体育活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女子开始享有与男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开始出现女子学校,并开设体操、篮球课。其实早在五四运动之前,在西方先进思想的影响下,1913年中国就有了专门的女子体操学校——上海中国女子体操学校。1914年,蔡元培在上海创办“女子爱国体育科”专门培养女子体操教员。随着中国体育运动的发展、女性解放运动的深入,学校开始举办运动会、学校间的联合运动会,女性有了展示体育运动的机会。1923年,中国女子第一次走出国门参加在日本大阪召开的第六届远东运动会。当时《上海时报》评论说:“吾国妇女,旧习跬步,不出闺门,今乘风破浪者,乃有20余之女子,壮哉此行,是诚能一洗女界柔弱之羞者也。”[注]殷飞:《我国妇女体育发展的四个标志》,《体育文化导刊》2009年第11期。自此中国女子体育开始走出国门,参与到世界竞技体育的大舞台中,慢慢成为世界体坛上一道不可缺少的风景线。中国女性的身体被封建男权社会扭曲了千年之后,在“保国强种”的巨大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下,慢慢得到解放。男权操纵下,身体解放在中国女性体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使女性体育的发展成为可能。
新中国成立之后,“男女平等”的思想进一步确立。国家、各省市、自治区纷纷设立体育运动女队,在“为国争光”的历史使命下,中国女性在体育竞技舞台上大放异彩。国家高度重视女性体育的发展,制定了许多对女性有利的社会政策,婚姻法、宪法和劳工法等也相继出台,女性的体育文化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了改善国民体质、尽早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文规定:“提倡国民体育”,把改善国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变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国家、各省市运动委员会、专业运动队相继成立;女性开始走出家庭、进入社会,进入到世界竞技体育的大舞台中。
中国女性体育的真正发展和女性体育意识的改变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以及女性竞技体育运动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大众女性体育运动的发展、更新了女性的体育文化观念。这一时期中国女运动员在奥运会赛场上屡传佳绩,中国女排、女子体操、女子跳水、女子羽毛球、女子乒乓球队、女子举重、女子柔道等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全世界对于女性体育运动的关注、对女性健康美的宣扬,使中国女性健康意识和健身意愿增强,中国女性的体育意识发生了极大改观,中国的女性大众体育开始快速发展。尤其在2008年中国成功举办奥运会之后,进一步激发了全民的健身热情。2009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准, 把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 2011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自此在林荫小道、广场、花园、运动场经常能看到女性运动的身影,中国女性的体育文化观念经历了几千年的混沌、蒙昧,从最初的“救亡图存”、“保国强种”、“为国争光”,逐渐走向了女性体育的自觉、自愿、自我,中国的女性体育呈现出繁荣发展、欣欣向荣的局面。
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从本体上说是政治权力变迁的反映。一种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总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是社会权力建构的结果。女性体育文化也不例外。社会是表达权力关系的一个主要场所,而社会性别是实施权力关系的重要载体。在女性体育文化变迁的过程中,父权制社会通过各种社会权力构造选择文化语言,使男性霸权无处不在根深蒂固,在女性被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强大效力,达到对女性身体、体育思想及文化的规训与控制。因此,布尔迪厄的“文化权力”理论认为文化也是一种权力,一种能够把现存社会安排合法化的符号权力,它通过文化符号与实践——从艺术趣味、服饰风格、饮食习惯,到宗教、科学、哲学乃至语言——都体现了社会“区隔”(difference),即区分和隔离不同阶层的功能。凯特·米利特说过:“我们发现,从历史上到现在,两性之间的状况,正如马克思·韦伯说的那样,是一种支配与从属的关系。在我们的社会秩序中,基本上未被人们检验过的甚至常常被否认的(然而已经制度化的)是男人按天生的权力统治女人。”[注]凯特·米利特:《性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中对规训的定义也把这种温和持久的压迫揭示的淋漓尽致,他认为规训是指“使肉体动作的微秒控制成为可能,使肉体的种种力量永久服从的,并施于这些力量一种温顺而有用关系的方法”。[注]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 刘北城、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55页。男权社会通过种种权力手段把女性裹入一张巨大的规训之网中,对女性的身体与灵魂进行控制驯服,使其彻底丧失了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
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从客体上说是社会性别文化变迁的缩影。以社会性别理论作为基石,以社会性别意识的启蒙和觉醒作为出发点和目标,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法所解构的中国女性体育文化,既揭示了两性关系的经济本质、政治本质,也揭示了两性关系的社会本质和文化本质。社会性别文化既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缩影,也是文化发展和演变的缩影。女性体育作为社会性别文化的重要载体,无论从物质层面、精神层面,还是从制度层面、行为层面,都承载了许多社会性别的文化元素,使得女性体育文化始终以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对男女两性期待不同而导致的男女性别角色模式为基础,受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不同而实施的社会性别制度约束,在两性的自发或有意识的抗争与压制的二律背反中形成和发展。因此,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过程是一个社会化过程。男女两性对权力的分配最终决定了社会性别文化,也规定着女性体育文化的演化和发展。“男女两性的关系嵌套在家庭之中,家庭又嵌套于社区之中,而社区又嵌套于现代社会格局中。”[注]李叔君:《现代性与社会性别理论:一种方法论的视角》,《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在这个层层嵌套的社会结构中,能够改变某一主体从属地位的唯一方法就是在现有文化结构中,创造出一种特有的文化,这就是千百年来女性体育文化发展变迁的真正原因,这个变迁过程与社会性别文化的变迁过程如出一辙。
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从主体上说是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结果。任何一种文化变迁的原因可能来自一个族群文化内部的发现、发明和长期的变异,也可能来自与外部的接触,来自族群间的传播和涵化。自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女性经历了近现代物质、制度层面的体育文化转变之后,中国女性的体育行为方式和体育心理模式的转变却经历着一个漫长的发展衍变过程。“女性解放是人类解放的最终标志。女性的社会地位状况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注]包心鉴:《在社会变革与发展中着力提升妇女的社会地位》,《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中国女性的竞技体育运动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出现了快速的发展,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后,这与社会制度对于女性政策的优越性和传统父权制社会对女性驯顺(忍耐、服从、爱国)无不相关。可是女性大众体育文化却呈现出相对滞后的发展局面。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女性的体育自主意识开始缓慢觉醒,特别是在90年代之后,西方女权运动的影响、世界妇女体育大会的开展,尤其是中国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后,中国的女性体育呈现出欣欣向荣、繁荣发展的局面。但是很多女性的体育意识仍然停留在传统文化的模式之中,尤其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和落后的农村,女性的体育意识仍然十分薄弱,女性的体育思想仍然受各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思维定势所左右。由此可见,一种文化从行为层面到心态层面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消除男权的压迫,中国女性体育自主意识的真正觉醒和女性体育的文化自觉甚或需要一代人或几代人共同的努力,女性体育文化的真正繁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