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以及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建议研究

2014-11-29 02:25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课题组
浙江经济 2014年23期
关键词:常住人口十三五时期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课题组

浙江省“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以及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建议研究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课题组

“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的制定应适应全省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战略和新任务,在“十二五”规划基础上进行适应性调整,使整个指标体系更加符合全省经济发展实际,更加突出改革要求,更加反映社会期待

“十三五”时期是第一个百年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收官”期,全面释放以改革为核心对第二个百年目标全面布局期,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期。世界经济将逐步走出后金融危机的调整期,国内经济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作为沿海发达省份,浙江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近年来,无论是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和形势,还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发展战略部署都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后,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两富”、“两美”等现代化浙江建设目标和任务,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的制定应适应全省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战略和新任务,在“十二五”规划基础上进行适应性调整,使整个指标体系更加符合全省经济发展实际,更加突出改革要求,更加反映社会期待。

指标体系设置依据和原则

(一)把握战略总要求,体现全面性。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各次全会的精神,全面体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和“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战略要求,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导向的重点领域给予充分体现,切实将党委政府的战略导向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指标体系。此外,还需要考虑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以及与政府任期目标、各专项中长期规划的衔接。

(二)突出发展阶段特征,体现特色性。为保持在时间序列上的可比性和连续性,指标体系的设置要保留和继承以前指标体系中能较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标,以便于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同时,在此基础上,选用少而精、精而准、体现浙江省情和阶段性特点的特色指标,反映“十三五”时期浙江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富民强省的总趋势,实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匹配度、转型升级的进展度、生态环境的改善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协调衔接。

(三)注重现有统计基础,体现操作性。在指标遴选上应挑选具有综合性和代表性的主要指标,学术研究色彩较浓的指标也不宜纳入。指标选取和目标值的确定,在尽量与国家和浙江已有指标体系衔接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得性。设置的指标最好是有统计基础或将会具备统计基础的,以利于今后的年度、中期或五年评估。

重点关注方向

(一)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十三五”时期,在发展压力“倒逼”和主动寻求科学发展双重推动下,宏观经济重心将更注重结构调整,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要素结构等都将发生新的变化,结构优化再平衡将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考虑到今后发展重点,需要进一步研究调整或增加集中反映经济转型升级、投入产出效率、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指标,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全要素生产率等。

(二)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在经济增速减速换挡的大背景下,浙江要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唯有加快实现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依靠科技创新和劳动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实现增长方式的改变。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跨入创新型省份行列的工作要求和实现“八倍增”、力促“两提高”的主要目标。因此,指标设置应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的战略导向,在已有指标基础上,有必要增加反映研发产出、科技创新和技术效率等方面指标,如高学历人口比重,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等。

(三)突出社会民生保障。“十三五”时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省社会发展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公共服务供给压力以及公共安全、社会矛盾、网络舆论等社会风险管控问题将更加突出,而居民就业、收入分配差距、城市交通拥堵等社会民生问题将更加具体化。“十三五”规划应围绕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合理调整和设置指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努力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生保障机制。如将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调整为大口径数据,并考虑补充调查失业率、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等指标。

(四)突出生态环境改善。“两美”浙江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历届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生态省、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十三五”时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雾霾”、饮用水源安全等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环境问题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生态文明建设应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因此,具体指标设置在保持与国家控污减排指标衔接的基础上,宜增加水、气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指标,如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全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等。

主要指标预期目标研究

(一)地区生产总值

从发展阶段看,浙江经济增长已处中速增长时期。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000国际元①国际元是一种国际公认度较高的购买力平价指标,不同于现价美元,1国际元大约等于3.7元人民币。左右时,经济增长速度都出现下一个台阶的现象,回落幅度在30%-40%左右,全省2009年人均生产总值已达到11000国际元,“十五”至“十二五”期间,全省GDP年均增长率约为11%,考虑到“十二五”年均增速(8%)较“十一五”水平(11.8%)已有30%的降幅,“十三五”继续小幅下降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年均增速在7.5%左右。

从潜在增长水平看,浙江潜在增长率已连续8年回落,预计“十二五”时期潜在增长率水平在8.4%左右,大幅低于“十五”(12.1%)和“十一五”(11%)平均水平,“十三五”时期,改革、城镇化、科技创新等新型经济增长红利释放有助于潜在增长水平的提高,但仍难以完全弥补人口、资源和全球化对经济增长传统三大红利的衰退缺口,潜在增长率将进一步衰减,结合HP滤波预测我们判断,“十三五”时期,全省潜在增长率在7.5%左右,根据历史经验实际增长将围绕潜在增长率上下波动1个百分点,即[6.5%,8.5%]。

图1 1979-2013年浙江省实际增长率与潜在增长率变化

从中长期目标实现需求看(见表1)。一是新一届政府目标。根据省十三次党代会关于“2017年GDP50000亿元以上的要求”,2014-2017地区生产总值需年均增长7.5%。二是“四翻番”目标。根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到2020年GDP较2010年翻番”的目标,2011-2013年全省GDP年均增长8.4%,2014-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需年均增长6.7%。

表1 “四翻番”年均增速要求与中长期目标比较(%)

表2 人均GDP翻番前提下的GDP增速与常住人口之间的关系

从人均GDP翻番的要求看。据测算(见表2),2020年实现人均GDP翻番,若预期目标设置为7%,则实现人均GDP翻番,常住人口需要年均减少6.6万人,而2000-2010年,浙江常住人口年均增长76.6万人,即便是江苏也保持了年均0.6%的增长,“十三五”常住人口负增长显然是难以实现的,综合考虑“机器换人”、产业转移以及年均0.4%左右的人口自然增长等因素,常住人口年均19万的增长更为合理,对应GDP需年均增长7.5%左右,才能实现人均GDP翻番。

综合考虑“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政策导向、潜在增长水平、中长期目标需要,建议“十三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设定为7.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同于以往五年规划,预期目标设置均留有较大空间,“十三五”时期实际增速将围绕7.5%的目标,上下小幅波动。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从与规划衔接看,根据《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2020年城市化水平将达72%、常住人口达5800万,2013年全我省常住人口为5498万,要实现规划目标,2014-2020年常住人口需年均增长0.77%,2014-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按年均增长7.5%计算,则“十三五”时期人均GDP年均增长6.7%。

从浙江产业发展和人口流动趋势看,一方面,随着全省“机器换人”的深入推进,企业对低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减弱,以及低端产业的整合和低端劳动力的转移,外来人口无序增长的态势将得到遏制;另一方面,随着“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政策效应的显现,部分外来人口将呈回流态势。因此,“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口将呈小幅增长态势,预计年均增加20-3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0.52%,2020年常住人口将达5700万人左右,在GDP年均增长7.5%的情况下,对应人均GDP年均增长6.9%左右。

从中长期目标实现需求看(见表1)。一是新一届政府目标。根据省十三次党代会关于“2017年人均GDP90000元以上”的要求,2014-2017需年均增长7.2%。二是“四翻番”目标。根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到2020年人均GDP较2010年翻番”的目标,2011-2013年浙江人均GDP年均增长7.6%,2014-2020年人均GDP需年均增长7%。

综合考虑,“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人口变化趋势、中长期目标需要,建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目标设置为7%左右。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从发展趋势看,自2000年以来,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一直处于全国各省区首位,且一直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目标设定上分别为8.5%和9%,分别高于GDP目标0.5和1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居民增收在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继续保持“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GDP增速0.5和1个百分点”的导向非常有必要,考虑到“十三五”期间7.5%的GDP增速,则城乡居民收入应分别年均增长8%和8.5%。

从中长期目标实现需求看。根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较2010年翻番”的目标,2011-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9%和8.8%,要实现翻番目标,2014-2020年分别需年均增长6.9%和7.4%。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建议“十三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目标设定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

(本报告系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社科联“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十三五”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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