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处
节能环保产业有望发展成为超万亿的战略产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处
浙江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预计未来一段时期节能环保产业增速将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到2017年产值规模有望超过10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重点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业、环保技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六大领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简称《国家意见》,下同),进一步明确浙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领域、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省发改委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现摘要其主要内容供参考。
从发展背景看,当前是浙江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机遇期。节能环保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普遍关注,未来10到20年全球节能环保产业将实现快速增长,世界各国纷纷已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培育发展,国内江苏、山东等兄弟省市也已出台了专项政策,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从产业基础与发展前景看,预计节能环保产业将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节能环保产业具有领域宽、产业链长、需求拉动效应明显等特点,对相关产业具有1∶5的带动作用。浙江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预计未来一段时期节能环保产业增速将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到2017年产值规模有望超过10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从产业特性看,节能环保产业既能为浙江实施“五水共治”战略、加快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又能带动浙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当前浙江产业正在加快向节能、环保方向调整,节能环保产业既可为纺织、石化等传统产业提供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支撑,又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等关联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同时,通过节能环保产品应用、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循环化改造等举措,能有效推进“五水共治”、“美丽浙江”战略实施。
《国家意见》提出重点发展节能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节能环保服务业四大领域。结合国内外产业领域以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要求,我们认为,浙江节能环保产业选择重点领域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的领域;二是能带动浙江产业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的领域;三是市场应用广、需求拉动效益明显的领域;四是能支撑节能环保制造业发展的服务业领域;五是有助于改善浙江生态环境的领域。综合上述考虑,根据浙江实际,在国家产业范围基础上,浙江节能环保产业范围重点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业、环保技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六大领域。
浙江节能和新能源技术装备开发与产业化水平国内领先,在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示范应用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预计到2017年,浙江节能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将实现产值4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重点发展高效节能装备及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新能源装备;重点建设节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效照明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风电装备产业基地;培育杭锅、杭汽轮、正泰、青年、吉利等一批骨干企业。
浙江环保装备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占全国比重超过20%,形成了诸暨电除尘器、杭州水泵及水处理设备等特色环保装备基地。预计到2017年,浙江环保装备实现产值900亿元,年均增长15%。重点发展水污染治理装备,固体废物处置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在现有诸暨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基础上,继续推进1~2家复合型环保装备产业集聚区和3~5家专业型环保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培育菲达环保、洁华、德创环保、浙大网新等10家行业龙头企业。
图/金川
浙江节能环保新材料领域形成了磁性材料、氟硅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膜材料等优势领域,预计到2017年,节能环保新材料行业产值将超过20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照明材料、先进储能材料等节能关键材料,绿色建筑材料等节能型功能材料,环保药剂、高性能膜材料等环保装备关键材料,环境工程材料等环保型功能材料;重点建设宁波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衢州氟硅新材料产业基地、嘉兴节能新材料产业基地等;重点培育万向亿能、宁波墨西科技、巨化集团、横店东磁等龙头企业。
浙江在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已具备一定的基础,以杭州、宁波两个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了若干产业集群。预计到2017年,全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5%。重点发展工业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等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领域,环境综合监测系统等环境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等相关配套电子元器件;重点依托杭州、宁波两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培育中控科技、聚光科技、杭州泽天科技等骨干企业。
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居全国前列,海水淡化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茅,多个城市列入国家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临海医化园区、衢州高新园区列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预计到2017年,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将实现产值1650亿元,年均增长20%。重点发展再制造,“城市矿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海水淡化;重点提升浙江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基地、台州金属资源再生基地等15个重点基地发展水平,积极打造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2013年浙江节能环保服务业产值约300亿元,预计到2017年,全省节能环保服务业将实现产值750亿元,年均增长25%左右。重点发展节能服务、环保服务、再制造服务,强化“一站式”、“一体化”发展,构建新型节能环保服务体系;依托杭州、宁波两地密集的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机构和较强的产业基础支撑,打造两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基地,引领带动全省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
技术创新工程。推进全省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嘉兴光伏产业、诸暨现代环保装备产业节能环保关键领域“五位一体”技术创新综合试点,扶持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研究院,设立重大技术攻关专项,实施一批技术难题攻关项目;研究制定节能环保成台套装备技术攻关方向,带动主机、关键零部件和新材料领域创新;加快节能环保装备及产品在总承包、设计环节的集成,提升系统集成创新能力。
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程。一是分领域提升壮大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能提升等路径,壮大一批成套化、系统化、集成化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节能环保制造服务企业,到2017年力争培育20家销售收入50亿元上制造业企业,50家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二是分层次分梯队培育骨干企业。以“三名工程”为抓手,重点培育100家左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省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500家左右县(市)级“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加快大企业大项目招商引资。以产业链、价值链为导向,积极引进节能环保行业跨国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五年内引进20家以上国内外领军型标杆企业。
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工程。一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环保改造。以石化、钢铁、纺织印染、造纸行业以及建材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与产品,加大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大幅提高重点行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装备节能环保改造。全面推广余热余压利用、集中供热等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三是全面推进智能化制造。支持企业引进先进工业设计和智能制造技术,全面推进石化、冶金、纺织印染、造纸行业以及建材行业等传统产业“机器换人”和“机联网”示范工程,推进精密化、协同化、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建设节能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
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工程。一是扩大节能产品市场应用。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应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广应用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到2017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0%以上;二是加快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应用。推广油烟净化器、汽车尾气净化器、室内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三是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倡导车改城市的公务员租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在城市公交系统、城市出租车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循环化改造工程。一是创建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城市。继续推进市、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城市;二是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一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并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力争到2017年,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三是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着力在造纸、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建材、皮革等重点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再制造、海水淡化等领域,培育发展100家以上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一是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全面推进工业污水、重点流域等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快重点流域等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推进一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推进“煤改气”、“燃煤锅炉淘汰”等工程;三是全面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大热电、造纸、印染、冶金、水泥、建材等行业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置,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等设施建设。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建立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形成省市联动发展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权重;三是深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鼓励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的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四是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补偿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
强化政策支持。一是价格政策,加快落实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上网和价格政策;完善集中供热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税收政策,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重点向节能环保企业倾斜;三是财政补助政策,研究设立省、市两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节能环保重点产业的技术攻关、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支持。
强化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规划布局。一是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内规划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功能分区,以产业链为纽带,引导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发展;二是规划建设诸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等高新园区,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区外龙头企业入驻,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三是加快区外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发展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
强化工程建设与产业联动发展。一是建设节能环保制造业企业与节能环保建设工程业主的交流对接平台,相互了解对方的需求与要求,形成联动发展的格局。二是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制造业企业立足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发展升级,在为工程建设服务中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规模。三是支持节能环保工程业主优先采用浙江达到要求的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技术、服务,带动产业发展。
强化重大项目推进。据调查摸底,到2017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在建和拟建亿元以上项目合计303项,总投资1555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33项,总投资1055亿元;拟建项目70项,总投资500亿元。浙江要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一批项目实施,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一是面向全球进行产业链、价值链招商,引进和培育带动力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项目;二是抓好一批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拓展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应用空间;三是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的节能环保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