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亭
快快将“八字方针”落实
刘亭
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桥和路”在哪里?李强省长提出了一个想法,叫作“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步伐一直未曾停止过。只不过是由于主观认知上的不同,城市化的客观实践也会出现形形色色的阻滞和扭曲而已。
城市化“化”的是什么?当然“化”的是人!“化”什么人?当然是农民!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我们却长期以来没有搞明白。还有一个更本原的问题是,什么人是农民?毫无疑问,应当是以从事农业为生的人。他们不只是生理意义上的人,更是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承载。然而,这种认知在当下中国竟然完全说不通——大量稳定地生活和工作在城市里的人,竟然都是农民,或谓所谓的“农民工”!为什么会出现这等不伦不类的“怪现象”?却是体制的规定性使然。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快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就只能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牺牲农民的利益以达到加快积累的目的。再加上后来陆续推出的城乡户籍、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和一系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并且绵延至今,连搞了35年的改革开放,似乎也没有从根本上撼动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搞大包干、搞联产承包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已然调动了起来,十个人种的地四个劳动力就够用了,那多出的六个怎么办?自然而然要到城市里、要到二三产业里来讨生活,一年2.6亿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工就是这么出来的。
所以说,以农民工的称谓锁定的这个人群,以常住人口被排除在城市户口福利之外的这个人群,其不尴不尬的境地,是这个糟糕的体制造成的。但是,也不能说这个体制都是坏的。这个体制的好处是,因其还是农民,所以这个人群还是稳定的:进可攻入城市从事二三产业,退可回守农村再打理那“一亩三分地”,终是不会饿死人、扯旗造反,乃至天下大乱的。
于是,在瞻前顾后、左顾右盼的游移中,在“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推脱中,城乡二元的体制延宕至今。或许期间有一些改革的尝试,但不过是闪烁其辞、语焉不详。因为决策者总试图绕开土地而前行,又岂知土地却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克星”,“迂回曲折”只能白白增加改革的成本而一再错过最佳的时间窗口。在物质利益原则大行其道的当下,谁有本事甩开土地的权益来办成农民的市民化和人口的城市化,我看一个都没有!“化人”必须“化地”,不“化地”就无以“化人”。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要求,已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载明了。但实现之的“桥和路”在哪里呢?正在此时,李强省长提出了一个想法,叫作“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因其简明而透底、具体而可行,我将其称之为城市化的“八字方针”。
寥寥数字,其中给我们透露出什么样的理念呢?我以为,第一,是产权意识。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产权不明则无从交易,交易不行则不成市场。土地产权尤为基本而切实。第二,是主体意识。农民是集体资产的主体。在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大潮流的裹挟下,如今传统的农民群体已然发生了分化,你不把这种共有的产权量化到个人(户)的头上,分化如何参与,又怎么进行?第三,是自主意识。参与分化,是留是走,由农民自主选择。在相关法治健全的前提下,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应由政府或官员来越俎代庖。第四,交换意识。为交换而生产才叫市场经济,包括人的劳动力和土地在内的生产要素,是可以为了更大获益而进行交换的。改革要倡导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皆以商品和服务在“有法可依”前提下的自由交换为内核。耕地可以坚持耕种农作物不变,但那是用途管制,而非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不变。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变”,就是“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正是基于这些市场经济最朴素、最基本同时也是最正确的理念,领导人提出了“八字方针”。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将这一方针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再通过强有力的执行落到实处。千万不要时过境迁、说过拉倒,以往的老套照样不改,新的思路仍然如彩虹般美轮美奂,却总是悬浮在半空中……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学术委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