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组成了媒体权利的主要部分。知情权、表达权是新闻媒体生存的基础,参与权和监督权显得更为重要,是新闻媒体生存的主要根本。新闻媒体手中的权利,完全可以转化为一种强大的社会权力。构成了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宪法赋予了公民和媒体新闻自由的权利,包括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和制作发布的权利,同时公民个人的新闻活动也会受到法律保护,也会收到法律的约束。
【关键词】新闻自由 社会权力 新闻法
新闻自由是指公民通过新闻媒体及其他权利媒体所实现的表达自由、信息发布(接受)自由,它可以认为是信息自由、出版自由、公民知情权在新闻权利的中的集中表现。在现有的宪法中,任何公民都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就新闻媒体领域而言,它所体现的权利更加明确。此外,新闻自由所引起的舆论干预和监督作用,可以转变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影响社会权力。
任何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都是共存的。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都是这种关系。所以,新闻自由既要受法律限制,承担社会责任,又要得到法律保障。
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常用“独立而开放的意见市场”来形容新闻自由的主要特性。因为自由、独立是新闻媒体存在的重要条件。但有些媒体却是为某种特权阶级、政党、统治者或特定利益集团服务,并失去新闻自由,更没有独立性。或者说,这些新闻媒体是权力者说话的工具,是他们的自由,或认为是统治者左右新闻媒体舆论的自由。
新闻自由不仅关系到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决定这信息自由和公民对信息的知情权,新闻自由是實现这些自由和权利的重要方式。新闻媒体不仅具有充当了公众的喉舌,可以让公众了解世情、民情、国情等大事,大至政府活动,小至群众生活等等,媒体将这些信公开息发布传播,将国家政策、政府决策传达给关注的人,同时将民情、民意等各种民间舆论和需求做出真实反映和表达。达到政府有效决策,民众及时获取信息的效果,而媒体起到一个中间传播作用。
早在我过民族革命早期,毛主席就特别赞同罗斯福总统提出的“四大自由”,并且认为在我过民主革命时期言论自由是非常重要的自由。但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并没有明确提出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而是简单的以统一思想替代。在新中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没有对新闻自由做出要求,只是部分法律提及具有出版自由和出版自由,这是对新闻自由最大的默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有些党政机关对新闻自由的理解存在偏差,甚至对新闻自由充满了恐惧,他们认为新闻自由会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趋势,无法实现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媒体往往是社会上一块特别“敏感”的部分。甚至出现封杀各种媒体网络和出版等活动,实行新闻封锁和舆论一律。社会上出现这种封杀现象,和我过政治、经济改革所要求的很不对称。
经济发展,对外贸易额的不断扩大,而国内媒体舆论和民众舆论发展显得有些滞后,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部分机关部门和地方行政官员仍然固守过时、传统的“舆论导向”的观念,设法压制媒体真实的反映人民意愿和社会实情,对一些大的突发事件更是强制封锁新闻信息。对触犯的媒体和媒体人,会利用自己的行政手段加以处罚或者封杀。我国最常出现的是企业老板和地方官员一期隐瞒矿难、车祸等大责任事故,围堵记者,并封锁事故现场,甚至动用地方公检法机构对媒体记者施加压力。这种做法很明显违反了宪法中对言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规定,更不利于民众对官员执政透明度的监督。2003年的“非典”疫病流行前期,一些政府官员又使出信息封锁的故技,隐瞒疫情,真实信息得不到及时披露,为谣言的误导制造了肥沃土壤,导致病毒散播,海内外大为恐慌,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才被迫改弦更张,挽救了危局。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爆发后,政府和媒体吸取过去的教训,积极组织媒体对灾情和现场实况进行敞开报道,表现了我国媒体历史上空前的透明。从政府的邀请到媒体的主动介入,小至灾民的的手机、生活用品,大到政府救灾计划,媒体都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报道。媒体对灾情的信息的正确传播,极大震撼了全球华人,凝聚了力量,广泛发动了各界救灾力量,真正发挥了新闻媒体传播中的正能量。 对比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中国的媒体全部只能用新华社充满了政治术语的统发搞,对大震造成死亡24万人的损失,讳莫于深。为了面子,拒绝外援,不许外人来华协助,甚至也不让外国提供搜救犬,有的官员竟然说:“难道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不如外国的一条狗!”其漠视生命,冥顽不灵,令人发指!而这次四川地震所展现的新闻开放度,在国际上也赢得巨大的赞扬和同情,大大改变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看法。值得关注的是,今后我国政府能否以这次媒体开放所显示的正面效果为契机,将新闻自由加以制度化和常态化,从而为政府的良治奠定社会基础。
国家对新闻自由的尊重,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是积极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新媒体的发展,使传播媒体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文字报刊、有声媒体、互联网媒体等等,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没一个角落,完全可以将发生的国内外大事即刻传递到大部分人的身边,实现新闻的“零距离”传播。微博、博客等互联网媒体发展,使得民众意见有了更多交集,让媒体的覆盖率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因此,由网络媒体产生的舆论力量十分巨大。中国一些不法官僚有句格言是“不怕上告,就怕上报”﹙报纸和电视﹚。政府要想搞新闻封锁和文化控制,实行“舆论一律”,加以控制,不仅政治上可能起反面效果,而且技术上也有很大难度。我国文革时期在“四人帮”的严密操纵控制下,扼杀新闻自由,造成全民“新闻饥荒”的局面,在改革开放后是不能也难以重演了。当今各民主国家实行政务公开和开放舆论,尊重公民和媒体的新闻自由,已是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
根据传播学,媒体除了直接报道、传播自己所获得的真实信息外,还可以成为把分散的公众连接起来的纽带,成为公民的公权利与政府的公权力的沟通协商渠道,从而充当公民的代言人,开展“公共新闻”运动,推动公众意见的理性表达。
参考文献:
[1]迈克尔·埃默里等:《美国新闻史》第55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李希光:《新闻自由和新闻公正》,博客中国网站2004年12月6日.
作者简介:
杨诗卉(1993.11-),四川成都人西北民族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