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晨芳
摘 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完善,网络媒体蓬勃发展,不断挑战与冲击着传统媒体的地位与影响力,打破了以往由传统媒体垄断新闻资源的局面。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新闻资源的来源渠道也大大扩充,新闻自由这一权利在网络媒体的催化下被逐渐放大。网络媒体新闻自由是新闻活动的表现形式,但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是新闻自由的内在要求之一,是新闻自由的网络媒体赋予新闻自由的一种义务。
关键词:网络媒体;新闻自由;社会责任
一、网络媒体的新闻自由
(一)新闻自由的定义
新闻自由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就是指参与新闻活动的人的自主性和不受限制性,如果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参与新闻活动,就是自由的新闻活动,如果相反,就是不自由的[1]。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应当是所有公民平等地、共同地享有的一种权利。
(二)网络媒体公民新闻自由的表现
1.主体的广泛化
在如今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伴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发展,只要通过注册,人人都可以在其提供的平台上发布文字、图片、声音和视频等信息。网络媒体的大众化、普及化以及进入门槛低的特点,使得其在短时间内就拥有众多的用户,“媒体人”也越来越多。不同于以往传统媒体新闻工作者出身科班且受过专业培训,公民新闻的发布主体通常是社会个体,不隶属于某个新闻机构。每个人都具有不同的身份、职业和社会地位,这就使得自媒体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主体多样化[2]。
2.传统媒体权威消解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的不断完善,使得“人人皆可是记者。”网
络媒体颠覆了以往传统媒体垄断新闻资源的局面,每一位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记者。信息传播的速度快到我们无法想象,自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就像在制造一个个磁场。每一个内容热点就好比一个磁场,随着传播热点的不断变化,也就不断产生新的磁场[2]。大众涌入网络媒体后,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使其权威平分到每个人身上。
二、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
(一)媒体社会责任定义
巴勒特在《媒介社会学》中将“媒体社会责任”概括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必须履行的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和公众心智健康所承担的法律、道德等公共責任和社会义务[3]。在《新闻精神论》一书中,作者杨保军将当下的媒体责任观概括为三种精神,一是求实为本的科学精神,二是正义至上的人文精神,三是和谐为美的自由精神[4]。
(二)网络媒体失责的表现
1.虚假新闻泛滥
随着网络媒体竞争的加剧,为了在众多新闻中拔得头筹,许多新闻工作者不惜以虚假新闻作为噱头来吸引读者注意。网络媒体新闻大多相似,差别就在于发布时间的先后。发布的早的点击率自然也高,为了吸引眼球,许多事件未经证实和多方取证便过早的发布到网络媒体上,缺乏真实性以及客观性,后续可能会对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
2.新闻“碎片化”
网络时代,信息更新速度快到让人无法想象。公众的注意力也总是很快被不同的新闻热点所分散。一个热点问题出现时总是引起媒体的跟风报道,而当这件新闻的热度下降,媒体又会集体投身于制造挖掘下一个新闻热点,而上一个便悄无声息的被遗忘在角落,其后续发展如何,结果如何,社会影响已无人再关心。这便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新闻报道,充其量是碎片化阅读。还有一种情况便是总有媒体想要另辟蹊径,吸引读者眼球,便对某一事件的细枝末节过度解读,跃出了事件本身,分散了公众注意力,影响了公众对原本事件性质的定位。
3.消极的舆论导向
为了制造噱头,追求轰动效果,一些报道过度、恶意炒作,违背了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将舆论导向容易引起群众愤怒的方向,进而引起大规模讨论。尤其在涉及到道德问题时,报道消极进一步加剧了民众对于社会矛盾激增的不安与焦虑,造成了信任危机。例如医患关系。现在涉及到医院的新闻一出,大部分民众会先入为主,“医闹”这个词会触及到许多人的神经,如果再有媒体失真的报道,完全是为本来就敏感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轰动效果是有了,问题却一点没有解决。吸引到了眼球却没有发挥媒体的社会责任。
三、网络媒体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平衡
网络媒体蓬勃发展,其在新闻报道方面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但网络媒体在追求新闻自由的同时,也不应忘记其肩上担负的社会责任。自由与责任要做好平衡。
(一)内部管理
1.加强从业人员的素养
真正从内部加强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必须要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新闻素养。对从事媒体行业的人员规范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明确自身定位,提升自身的实力,确保业务能力和责任感的进步。要让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在实现新闻自由的同时,从思想上认识到媒体责任对于媒体生存的重要性,认识到新闻媒体对于社会舆论导向宣传的重要性[5]。
2.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在面临市场上经济利益的诱惑时,做到坚守本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新闻事件做客观真实的报道,这些离不开行业的管理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合理的奖惩制度,明确新闻报道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同时在自身平台上建立外部监督系统,号召民众自觉举报不良消息和新闻,共同为规避社会责任风险努力。
(二)外部监管
1.体制建设
新闻自由离不开相关机构的监管。切实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需要经过漫长的实践积累,首先是明确评价体系,建立起以网络媒体社会责任为对象的外部评价指标体系,然后要依照此体系制定相应的审计监督制度,此外制定辅助的奖罚激励制度,为媒体责任绩效的实现提供可靠的外界环境。
2.加快新闻立法
加快建立健全有关网络媒体新闻报道方面法律条款的制定完善,督促网络媒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国家强制手段规范媒体人员的日常工作。政府还应有全局观念,通盘考虑,切实制定具备可行性的法律条款,既要维护新闻自由,又要兼顾社会效益。
四、结语
网络媒体的发展为新闻自由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空间,但许多媒体迷失在利益,名气的诱惑里,忘记了社会责任,致使失责现象愈加严重。解决这个问题,内部因素与外部环境同样重要,内部有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素养,该行业的监督机制等;外部则涉及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实施问题。还需内外联动,统筹兼顾。
参考文献
[1]杨保军.新闻自由:责任与精神[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1-6
[2]沈力.自媒体时代的新闻自由与规制[D].山东大学,2017
[3]严晓青,媒介社会责任研究:现状、困境与展望[J]. 当代传播,2010(2),38-41
[4]杨保军,新闻精神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刘楠.新闻自由背后的媒体责任窥探[J].新闻传播,2014(0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