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5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的意见与建议

2014-11-24 01:24王军姚红迪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31期
关键词:物价预期调控

王军 姚红迪

一、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物价形势的判断

就短期而言,当前物价形势的特点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CPI保持温和通胀水平。如果扣除食品和居住两项后,CPI同比增速大致维持在1%—1.5%区间范围,整体表现比较相对平稳。

第二,PPI持续处于通缩状态。受我国工业需求相对疲软、国际商品价格处在低位和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PPI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PPIRM工业品购进价格指数同比连续下降。PPI从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连续31个月同比下降,PPIRM从2012年4月开始至2014年9月连续30个月同比下降,可以说,生产资料价格下跌是PPI持续下跌的主导因素。

第三,CPI与PPI出现长时间正负“背离”现象。从2011年10月份至2014年9月,PPI低于CPI的现象已持续36个月时间。自2000年以来,PPI与CPI阴阳背离情况已出现过4次,即2001年3月至2002年10月(20个月)、2003年10至2003年12月(3个月)、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15个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14个月)。不考虑10个月以下的背离情况,其余三个阶段刚好处在互联网泡沫危机、美国次贷危机及欧债危机发酵时期,那时PPI下跌深重是可以合理解释的。如今在美国经济已初步实现复苏、欧债危机已相对缓和之下,这次PPI与CPI的长时间背离是2000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且难由外因给予合理解释,可能意味着主要是国内经济运行方面出了问题,PPI对CPI的传导机制并不顺畅,PPI并没有沿着工业原材料—>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产业链传导到CPI上来,消费品价格也难通过需求传导反作用于生产领域。

就中长期而言,对未来物价形势怎么看,分歧较大,尚没有共识。当前大家都在讨论中国经济的新常态,这种讨论比较多地集中在增速换挡、结构升级、创新驱动、改革红利、宏观调控手段创新等方面,而对于物价方面的新常态到底应该怎样概括,没有共识。

笔者认为,物价水平缓慢抬升、通胀压力逐渐增大将成为新常态。展望未来,虽然我国经济回升力度依然不会太大,总需求仍将是弱复苏或者说是温和复苏,有利于物价水平保持稳定。但是,未来推升物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就国内而言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猪肉及其他肉禽价格未来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供求关系变化出现反弹、乃至新一轮“猪周期”再度来袭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二是劳动力成本缓慢爬升,其压力始终成为困扰物价中长期走势的“达摩克利斯之劍”;三是前期国内货币的天量投放造成我国货币存量偏大,货币流动性增长相对较快,未来广义货币(M2)增长仍会明显快于名义GDP增速,存在物价上涨的货币基础;四是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未来渐次展开,将会带动其他众多下游产品价格上涨,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较大;五是城镇化战略快速推进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以及近期国内各大景区门票持续上涨,都将使物价总体上呈逐步走高之势。国际因素主要是两个:国际流动性泛滥的滞后影响,主要发达经济体的温和复苏最终将带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二、有无必要再提出和对外发布2015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

第一,纵观世界上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几乎没有一个经济体像我们这样每个年度由政府正式发布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既然我们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然包括一般价格水平的决定,政府能做的是对预期的引导,是对价格总水平的预测,而不是制定和发布一个每年对很难实现的、与最终实际数值相差甚远的不切实际的目标。在笔者的印象中,价格调控目标几乎每年都偏离目标值较大,这样的目标其实很难起到引导预期的作用,就是一个摆设。

第二,众所周知,CPI受食品价格波动影响极大。CPI的涨跌总是看食品价格的脸色,时而是猪肉、时而是牛羊肉、时而是蔬菜瓜果,近几年居住成本攀升也成为CPI上行的重要推手。由于我们没有公认的核心通胀这一指标和概念,以当前这种食品比重过高的CPI表征的消费物价水平一直以来是失真的,很难真实反映总需求水平、消费物价波动情况以及居民切身感受,存在低估通胀的可能,饱受学界和民众的诟病。因此,在对CPI的构成没有做实质性完善和修改之前,发布CPI的预期调控目标意义有限。

因此,笔者建议,2015年可尝试不再公布年度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如果要公布,是否可以公布预测值的形式引导市场预期,而不是具体的、一定要确保实现的目标,并且前一年年底公布一次,当年年中调整一次预测值,或者如果做得到,可考虑每个季度调整一次。预测值是一个预测性和参考性的目标,不是一定要完成的目标,更不用上升到“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样一个高度上,这样恐怕比较主动、也比较符合国际惯例。

如果一定要确定一个预期目标的具体数值,笔者个人趋向于:2015年物价上涨的预测值或者说预期值,CPI为2.5%,PPI为-1.0%。并且,这一预测值应当被看做是调控的中线,而非“底线”或“下限”。也就是说,价格调控与宏观调控一样,都应坚持“中线思维,区间管理”,完整的价格调控目标应当是一个区间。只要物价在目标区间内运行,没有触及“上限”和“下限”,就应保持政策稳定,保持战略定力,不应为经济一时波动而采取短期的强刺激和强紧缩政策,一方面,适当提高对增速放缓的容忍度;另一方面,仍然要保持对通胀的较低容忍度。这样围绕中线进行调控,会给市场主体更加明确的预期,会使价格运行的合理区间更富弹性,使调控更加主动、灵活,上下都有回旋余地。这是真正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思路和做法,而非疲于奔命的被动应付。

在这一指导原则下,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责任是:运用相应的政策工具力争使通货膨胀的实际值和预期调控目标相吻合,通过自我约束规则的建立和执行,实现规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提高各项政策的透明度,促进物价的长期稳定与经济的平稳发展。

三、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正确引导舆论、引导公众对于物价上涨的合理预期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经济旧常态向新常态的过渡阶段,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各种社会矛盾较多,社会公众对于价格波动非常敏感,心理承受能力依然较弱,在网络化和新媒体时代,在一些媒体和商家的炒作和推动之下,价格上涨效应传播速度快得难以想象,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诱因。作为政府部门,面对价格波动和价格改革,需要第一时间及时应对,正确引导,有效把控,前面所提到的定期调整价格预测值就是引导市场和公众预期的重要体现。

(二)把深化价格改革和稳定物价总水平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因为改革领域涉及公用事业、服务领域和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商品和服务,这些领域的改革往往涉及深层次的利益格局调整,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大,相关各方动力不足,阻力增加。为此,需要政府部门在出台并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措施时,既要疏导企业因成本上升积累而面临的生产经营矛盾,又要兼顾社会公众的承受力,协调好各方利益,避免陷入“两难”境地。应抓紧当前物价总水平仍处较低水平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各项价格改革。很多人担忧改革会推动物价上涨,但笔者认为二者并不矛盾,改革不一定必然导致物价上涨。深化改革有助于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合理价格体系的形成,有助于促进有效竞争的开展,长期来看反而有助于实现物价的平稳运行。

(三)维持货币政策中性偏紧的稳健基调

以兼顾经济增长目标和物价稳定目标为特点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成为常态。当前宏观调控思路主要不是全面放松、全面刺激,而是通过资金结构調整来引导经济结构转型,而央行实行放短锁长的货币市场操作很难推动长期利率下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压制CPI上涨。据此判断,短期内,基础货币投放速度可能还会有所减缓,未来不排除出现银行惜贷、企业谨慎、个人减支等情况,而长期货币偏紧会抑制投资与生产,将使商品市场流动性收紧,减少由货币过多引发的价格“虚”涨。

(四)从长期来看,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放松人口和生育政策,适当管控过快上升的劳动力成本

近些年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未来价格调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有效管控上升过快的劳动力成本,避免像最近几年这样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幅度过快地超过经济增速。为此,需要采取更加积极的人口政策,分区域分步调整和完善现有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适当减缓劳动总人口减少对经济增长、对劳动力供求关系带来的巨大影响。这也有助于补偿人口数量红利的减少,获得新的人口质量红利,为中长期的中国经济增长提供持久的人力资本红利。

(王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姚红迪,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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