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佳
[摘 要]从905年曲承裕自称静海军节度使,到1174年南宋册封李英宗为安南国王的近二百年间,是越南逐步实现从中国的地方郡县到自主封建国家转变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中央王朝与越南地方势力围绕着册封的封号问题展开了一系列博弈,中国对越南的封号由最初册封给藩镇的封号转变为册封给外国藩属的封号,从而最终承认了越南的独立地位。
[关键词]越南;中越关系;册封
越南对中国而言,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秦汉时期,越南已经被纳入中国的版图,有长达一千多年的郡县时期。到了宋朝初年,越南却又从中国独立。本文所选取的905-1174年,恰好是越南开始尝试从中国独立到最终被中国所承认的历史过程。
一、从静海军节度使到交趾郡王
静海军节度使是唐末在越南设立的最高军政长官。当时,南诏大举入侵安南,高骈收复安南以后,唐朝在此设立静海军,以高骈为首任节度使。到905年,曲承裕基本控制了安南,自称静海军节度使。第二年,唐中央政府就予以了承认,并加封他为“同平章事”(1)。从曲氏到丁氏,历代越南地方统治者凡向中国中央或南汉政权朝贡请封者,所求的都是静海军节度使的封号,中国所给予的也都是这一封号。
到了975年,宋太祖册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以示崇宠,这是中国中央王朝首次对越南册封王爵。对越册封王爵,表明越南的地位有所提高,但这种做法仍是中央对藩镇的一种册封形式。从唐后期到五代,中央政府对待一地之藩镇,往往是先册封其为节度使,后来进封其为王。宋朝鉴于越南实力的增长而加封丁氏为王爵,但仍是唐末以来中央对藩镇的册封形式,越南仍为中国的藩镇。
二、从交趾郡王到南越王
丁朝末年,华闾发生内乱,丁部领和丁璉都被杀死,部领次子丁睿继位,十道将军黎桓趁丁主年幼,篡位自立,建立前黎朝。起初,宋太宗以大行篡立,不对其进行册封,宋越之间一度还爆发战争,以宋朝的失败告终。鉴于军事上的失败,宋朝统治者又回到利用册封的手段来牵制前黎。985年,宋太宗册封黎桓为“充静海军节度”(3),没有正式授予他节度使的称号。两年后,才加封其为交趾郡王,牵制之意甚为明显。宋真宗继位以后,又加封黎桓为“南平王兼侍中”(4),黎桓死后,又追赠他为“中书令、南越王”(4)。
太宗和真宗两朝这种册封黎桓的形式为后世所沿用,逐渐形成了一种逐级册封的形式:越南统治者在即位之初,仅授封静海军节度使;之后逐步晋升为交趾郡王和南平王,死后追封南越王。这使得越南统治者从其即位之初到死后,都需要得到中国的册封。但是,宋朝这种对越南逐级册封的做法,使得原本很受重视的静海军节度使这一封号的政治价值日益弱化,王爵封号从开始对丁部领的“殊荣”成为中越之间有关册封的主要议题,越南统治者即位必向北宋求取王爵。即节度使与王爵封号的价值发生了倒挂,实际上为南宋正式册封越南统治者为安南国王,承认其为藩属外国奠定了基础。
三、从逐级册封到安南国王
宋太宗和真宗以来形成的逐级册封越南王爵的形式为北宋历代统治者所沿用。南宋初年,宋高宗仍然延续对越南逐级册封的制度。1132年,越南李仁宗去世,宋高宗赠其侍中,追封南越王,封其侄李神宗“静海军节度使、特进、检校太尉,交阯郡王,赐推诚顺化功臣”(5)。绍兴八年,李神宗卒,“追封南平王。子天祚嗣,授官如其父初封之制”(6),绍兴二十五年,进封李英宗为南平王。宋孝宗即位以后,开始改变这种逐级册封的做法,开始授予越南安南国王的称号。1174年,孝宗进封李英宗安南国王,并赐安南国印。李英宗死后,孝宗直接封越南新王李高宗为安南国王,不再逐级册封,使得直接册封安南国王的方法最终确立下来。据《宋史》记载,宋孝宗的制书上说:“即乐国以肇封,既从世袭;极真王而锡命,何待次升?”(8)封李高宗为“静海军节度使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国,特封安南国王”(8)。
在中国古代,册封国王就等同于承认其为外国藩属。五代后唐庄宗时,吴越国主钱镠请封其为吴越国王,后唐群臣对此是一片反对之声,他们认为:“本朝以来,除四夷远藩,羁縻册拜,或有国王之号,而九州之内亦无此事”(9)。宋孝宗册封越南为国王,是中国中央政府对越南已经独立这一既成事实的一种承认,其是中国开始正式视越南为外国藩属的开端。
四、结语
从公元905年到1174年,越南逐步由中国地方的郡县发展为一个自主封建国家,中越双方的关系由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发展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随着中越双方关系的转变,中国中央王朝对越南册封的封号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静海军节度使到交趾郡王,从交趾郡王到安南国王,中国最终承认了越南的独立地位。如果说,968年丁部领削平十二使君之乱是越南建立自主封建国家的开端。那么,1174年宋孝宗册封李英宗为安南国王,则标志着越南的独立的现状为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封贡体系所接受。
注释:
(1)(明)李文凤撰:《越峤书》,卷四,第12页。
(2)(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60页。
(3)(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63页。
(4)(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65页。
(5)(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70页。
(6)(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70页。
(7)(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77页。
(8)(元)脱脱等撰:《宋史·交趾列传》,中华书局,1977,第14077页。
(9)(宋)薛居正:《旧五代史·世袭列传》,中华书局,1976,第17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