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振,武毅英
(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 361005)
目前,我国大学内部院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贫富分化”现象,不同院系在硬件设施和空间资源的占有、教师收入、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大学内部不同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导致院系的发展状况呈现多元的图景:一些院系拥有丰富的资源,它们的发展前景广阔;而另一些院系的资源贫弱,它们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造成大学内部院系之间“贫富分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大致可分为外部诱因和内部诱因。外部诱因是指大学组织之外的政府的政策偏好和诱导所造成的大学内部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这是大学与政府相互博弈的结果。内部诱因是指由于不同学科具有不同的学科属性和学科禀赋,导致与这些学科相关的院系在获取市场机会上存在差异,进而造成了不同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
资源依赖理论是组织研究中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它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之后被广泛应用于与组织关系相关的研究之中。1978年,费弗尔(Pfeffer)和萨兰奇科(Salancik)出版了《组织的外部控制:一个资源依赖的视角》一书,该书成为资源依赖理论的代表作。书中所阐释的资源依赖理论的观点主要包括四个重要假设:一是组织最为关注的是生存;二是没有任何组织能够完全自给自足,组织需要通过获取外部环境中的资源来维持生存;三是组织必须与它所依赖的环境中的因素发生互动,而这些因素通常包含其它组织;四是一个组织能否控制与其它组织的关系不仅是其能力的体现,而且还是其生存的基础[1]。由此可见,外部环境因素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资源,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外部环境中的其它组织。然而组织对外部环境中相关因素的获取并非是无条件的,并由此产生了组织的外部控制。此外,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依赖程度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外部资源对维持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二是资源持有群体控制资源分配和使用的程度;三是替代资源的可获取程度[2]。组织间的依赖关系通常是双边的,但是彼此之间的依赖程度不同。与依赖程度高的一方相比,依赖程度低的一方所拥有的控制力相对较强。
与其他组织一样,大学也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它必须通过从外部环境中获取资源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其中,经费是大学维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失去了经费来源,大学将难以为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普通高校的经费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除政府拨款外,还包括学费收入、学校校办企业和有偿社会服务收入中用于教育事业的经费、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无偿捐赠等[3]。总体而言,我国普通高校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学生缴纳的学费和杂费为第二渠道,其他主体(学校和社会团体)的投入为第三渠道的三足鼎立格局[4]。2005—2009年这5年间,中国普通高校经费来源中,政府拨款、学费和杂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5—2009年这5年来,政府的财政拨款所占比例约为45%左右,它在大学的几项经费来源中所占比例最大,是大学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经费来源。学生缴纳的学费和杂费约为30%左右,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对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而言,这部分很难继续增加。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所占比例均不到1%,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的传统和土壤,增加这两部分的经费来源难度较大。
资料来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6-2010年各年度数据
由此可见,在我国大学的经费来源中,除政府财政拨款外,难以寻求其它可替代经费来源。根据资源依赖理论,政府和大学之间彼此相互依赖,在大学无法寻求其他替代经费来源的情况下,这种依赖关系便具有了不对称性。那么在政府与大学的博弈中,满足依赖程度较低的政府的要求,则成为保证依赖程度较高的高校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前提条件。即政府在博弈中占据了优势地位,并具有相对较强的控制力和话语权,它可以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自身偏好在不同学科间进行经费分配。我国政府在高等教育经费分配上具有显著的政策偏好和政策诱导,不同学科间的经费分配并不均衡,处于优先发展领域、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所获经费数额较大,而在大学内部与这些学科相关的院系则成为受益者,并导致了大学内部不同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
学科是指在科学体系中学术相对独立、理论相对完整的科学分支,它既是学术分类的名称,又是教学科目设置的基础。孙绵涛等人认为,学科是知识形态、活动形态和组织形态的统一体。学科的知识形态是学科的核心和本质属性;学科的活动形态是学科的基础,学科的组织形态是学科的表现形式,它们是与学科的知识形态相关联的非本质属性[5]。由此可见,作为学科的本质属性,学科知识形态的不同是形成学科之间本质性差异的原因。有些形态的知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容易融入现实生产生活之中,并能够迅速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另一些形态的知识相对“内敛”,其实用性较弱且时效性不强,并不能在短期内直接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但这种形态的知识的效用内化于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有着“润物细无声”的功效。
不同的学科知识形态形成了不同的学科组织和学科活动形态,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学科禀赋。学科禀赋的差异不仅使不同院系所涉及学科的性质、核心技术、作业方式和任务结构不同,而且也限定了院系在市场竞争中的初始位置。学科禀赋与社会需求的契合程度越高,与该学科相关的院系在市场竞争中的初始位置越有利,该院系就更容易抓住市场机会并获取更多的资源。此外,学科禀赋所塑造的价值系统还决定了院系对市场机会的敏感性和动员市场机会的管理能力,有助于院系把市场潜力变为资源增加的现实[6]。可见,学科属性和学科禀赋是造成大学内部院系之间“贫富分化”的另一个原因。
大学对政府的资源依赖以及学科属性和学科禀赋带来的院系市场机会的多寡造成了大学内部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一方面,基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考虑,政府对与能源、材料、环境、信息等关键领域紧密相关的学科给予了充分的经费支持,与这些学科相关的院系可以获得充足的经费来源。另一方面,在学科属性和学科禀赋方面具有较强应用性的学科与社会需求联系紧密,与这些学科相关的院系在市场竞争中容易占据优势地位,也可获得较多的经费来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科既无法得到政府的青睐,也无法通过市场竞争获取充足的经费,比如文学、历史等人文社会学科,而与这些学科相关的院系则处于“贫富分化”二元结构的尴尬境地。大学内部不同院系之间“贫富分化”趋势的蔓延对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危害。具体而言,其危害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层面。
与大学内部的其他院系相比,“贫困”院系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工资收入相对较低,这导致一些中青年教师放弃从事该学科领域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转而投向具有优厚的工资和生活待遇的其他行业,与“贫困”院系相关的学科领域人才外流现象严重。此外,目前我国高校“贫困”院系的生源状况堪忧,即便在“贫困”院系就读的学生也普遍较少关注本学科和本专业的学习,却把大量精力花费在会计、金融等第二学位课程的学习上,这导致与“贫困”院系相关的学科领域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结构状况呈倒金字塔形,严重影响了这些学科的后续发展。与“贫困”院系相关的学科领域人才外流和后继乏人可能会影响我国高校内部的学科多样性,使高校的学科结构发展趋同,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优化与发展。
大学内部的“贫困”院系多数与人文社会学科相关。人文社会学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文社会学科通过关注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揭示人类社会的运作方式和发展方向,为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提供理论上和技术上的支撑,并为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指明方向。另一方面,个人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意志品质,乃至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养成都与人文社会学科息息相关[7]。人文社会学科的没落,会导致社会发展中人文价值和人文内涵的流失以及功利主义和技术主义的盛行,会使整个社会充斥着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进而导致社会的过度发展和不可持续发展。缺少了人文关怀,人的发展会陷入目光短浅、唯利是图的境地,个体道德水准会因此滑坡而无法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会危机频现,甚至导致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趋于崩塌[8]。
高等教育在性质上是人文性和工具性的高度统一。它一方面强调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又追求通过培养人来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文化繁荣作出贡献[9]。高等教育的双重性质使其始终具有相辅相成的两翼:高等教育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具有振兴经济、发展科技之类的功利主义价值;同时,高等教育作为“人”的养成教育,又具有人伦教化、文化传递、社会整合等非功利价值。高等教育实现“两翼齐飞”的前提是各个学科的均衡发展。因此,缓解大学内部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已迫在眉睫。
大学通过各种外部渠道获取的经费在大学内部经初次分配之后可划分为私人经费和公共经费。私人经费包括专款专用的科研项目资金、学校提取的管理费用等,这部分资金的归属权明晰,由各个院系掌握和支配,其分配也相对简单且较少存在争议。大学内部的公共经费由大学中枢管理当局支配,大学中枢管理当局的偏好和决策决定了公共经费在不同院系之间的分配方式,大学内部的各个院系会围绕这部分公共经费展开博弈。大学中枢管理当局公共经费的分配方式直接关系到大学内部各院系获得经费的多寡。那么,探寻合理的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方式不失为解决为大学内部不同院系之间“贫富分化”的一条路径。
欲探寻合理的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方式,必先确定有效的经费配置原则。唯有如此,大学内部公共经费的配置才能有理可依、有章可循。关于高校内部经费配置的原则,王善迈指出,教育经费在高校内部分配的原则包括四个:一是保证学校的共同管理正常运转,二是满足各学院及科学研究机构教学研究的基本需要,三是支持学校的发展,四是教师的激励[10]。此外,还有学者提出了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的公开性、稳定性和合法性原则(顾远飞等,2007)。这些原则,尽管侧重点各有不同,但都始终围绕着两个核心问题:公平与效率。
公平是公共经费配置原则的基础,以至于约翰·罗尔斯在其著作《正义论》中提出应赋予公民享有公平的权利参与资源的配置[11]。大学内部的公共经费配置,就是要追求学术价值的最大化,而公平公正恰恰成为高校追求学术价值最大化的起点。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原则的公平性主要涉及大学内部各院系在经费配置规则制定过程中参与权和话语权的公平,在经费配置规则知情权方面的公平等。所谓效率,是指如何使大学内部既定的公共经费产生最大效益,时间、空间和数量是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过程中的三个关键要素,大学内部公共经费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的数量分布状况决定了经费的配置状态。那么,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原则也就要求对经费配置的时间、空间和数量这三个要素进行合理谋划和有机组合,进而确定经费的使用方式和经费的配置规则。
公平与效率在逻辑上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关系,在确定大学内部公共经费配置原则的过程中,要努力使公平与效率在相互交替促进中实现动态平衡。因为只有实现经费配置的公平,方能提高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的水平;只有提高经费配置的效率,方能减少造成“贫富分化”的几率。
从本质上来讲,大学内部公共经费的配置也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有资源配置的共性。而资源总是稀缺的,大学内部公共经费的配置过程即按照一定的经费配置原则确定稀缺公共经费的使用方向并合理划分其数量比例的过程。公共经费配置的目的在于提高稀缺公共经费的增量,以取得大学内部最大限度的认同和满足各个院系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缓解大学内部院系之间“贫富分化”可采取变“增量预算”为“硬化预算”的公共经费配置方式。
目前,我国大学内部通常采用“增量预算”的公共经费配置方式。在确定各院系的年度经费预算时,往往以上一个年度的经费预算为基准,在此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因为既有标准的存在,“增量预算”的经费配置方式操作相对简便。但操作上的简便性恰恰暴露了“增量预算”的弱点:首先,各院系以往年度的经费预算未必合理,若坚持既有的经费预算标准,则难以改变“贫富分化”的现状,违背了公共经费配置中的公平原则。其次,在既有预算标准存在的基础之上,“增量预算”的经费配置方式无法激励各院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且各院系预算增量比例的不同会导致院系之间矛盾频发,从而增加交易成本,使大学内部公共经费的配置效率低下,违背了公共经费配置中的效率原则。
“硬化预算”与“增量预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个方面。首先,“硬化预算”的编制以经过各院系认可的经费分配规则为基础,这套经费分配规则由大学中枢管理当局根据学科属性和禀赋、院系规模和师资结构等制定,是大学中枢管理当局在审时度势和准确判断之后做出的综合权衡,大学中枢管理当局在“硬化预算”编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硬化预算”的编制程序改变了“增量预算”根据既有预算标准编制预算的弊端,经费分配规则的重新制定使公共经费在各院系之间的配置更加公平,为缓解大学内部院系之间的“贫富分化”提供了契机。其次,在“硬化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各院系可以就经费的分配比例与分配规则同大学中枢管理当局磋商,避免了“增量预算”中因各院系预算增量比例的不同引发的矛盾,而且这种公开透明的针对分配比例和规则的磋商远比各院系之间的讨价还价更加节约交易成本[12]。
“硬化预算”为大学中枢管理当局重新制定大学内部公共经费分配规则提供了契机。以公平和效率原则为导向,大学中枢管理当局一方面通过预算规则和政策的倾斜对“贫困”院系进行支持以维持公平,另一方面又通过严格的预算执行提高大学内部公共经费在各院系之间配置的效率,确保分配给“贫困”院系的经费能够及时到位。由此可见,“硬化预算”是缓解大学内部院系之间“贫富分化”的一种有效的公共经费配置方式。
[1]Pfeffer·J& Salanick·G.(1978).The External Control of Organizations:A Resource Dependence Perspective.New York: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
[2]马迎贤.资源依赖理论的发展和贡献评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5,(1):117.
[3][10]王善迈.中国高等教育经费在学校内部的分配[J].教育与经济,2005,(3):1.2.
[4]杨 明,赵 凌.论普通高校十年扩招中经费投入的特征、问题及对策[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9):167.
[5]孙绵涛,朱晓黎.关于学科本质的再认识[J].教育研究,2007,(12):31.
[6]郭 海.大学内部财政分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77-178.
[7]纪宝成.要重视人文社会可续[J].人民论坛,2002,(4):43.
[8]丁国祥.中国当代高等教育中重理轻文现象历史成因探析[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6):85.
[9]王义遒.我国高校的恰当定位为什么这么难?[J].高等教育研究,2005,(2):2.
[1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02.
[12]张玲玲.关于高校预算特点和硬化预算约束的若干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0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