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惠超
随着我国原子能核技术的快速进步,核医学技术在医院中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许多医疗机构都设有专门应用核医学技术的“核医学科”,主要从事核医学临床诊断、治疗或科研工作。然而,医用电离辐射技术(核医学技术)在给人类健康带来巨大好处或便利的同时也来带了一系列直接或潜在的危害[1-4]。因此,在医院合理利用电离辐射技术的同时,需考虑其对人类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影响。
在进行医院电离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首先分析电离辐射源的特性,进而识别和明确其存在的电离辐射安全、环境影响问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环境评价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按照《辐射环境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 10.1—1995)进行有针对性的医院电离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本研究主要从医院电离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对项目评价标准、污染源、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分析,提出项目重点关注的要点和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以期能为医院电离辐射项目下阶段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2002年10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1996年版)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颁布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简称“基本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医用电离辐射项目应用中的照射剂量限值、辐射工作场所分区、表面污染控制水平等[5]。
GB 18871—2002附则B规定,在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 a工作中,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年平均有效剂量在不作任何追溯性平均的条件下应不超过20mSv,其中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应不超过50mSv;对于在就业培训中接受涉及辐射照射的徒工(年龄为16~18岁)以及需要在学习过程中使用放射源的学生(年龄为16~18岁),其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6mSv;在公众照射中,相关的关键人群组成员所受到的照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得超过年有效剂量1mSv。规定还指出,剂量限制的临时变更必须遵循审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临时变更的最大期限不应超过5 a,其中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不应超过50mSv[5-6]。
当医院电离辐射项目可能对公众造成持续照射时,公众照射的年剂量约束值可取年有效剂量的1/10~3/10,即 0.1~0.3mSv。
GB 18871—2002中第6章4款规定,为了便于辐射防护的管理和职业照射的有效控制,应将辐射工作场所分隔为监督区和控制区。非密封源的工作场所应按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大小进行分级,见表1。
表1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工作场所的表面污染水平可按如下计算:地面为1 000 cm2,皮肤和工作服均为100 cm2,详见表2。
表2 工作场所表面污染控制水平(Bq·cm-2)
对医院电离辐射项目进行污染源分析,主要是对X线辐射项目、γ射线等进行系统剖析和分析,明确污染物产生的环节或位置以及污染物种类、污染特征和污染物产排量,进而确定污染因子,如X线、β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和缓发射线等[7]。
污染源分析是整个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工作,环评工作者应采用正确的分析评价方法、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并做到实事求是,不可简单、粗糙、脱离实际,出现漏项。有专家指出,医用电离辐射的主要污染因子为辐射实践产生的内、外照射,受照人员为职业人员和公众,在环评时应采用X-γ辐射剂量率、放射性表面污染、个人剂量作为评价因子[8]。例如,对于PET/CT、射波刀、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用设备,在环评中确定的污染因子有校对用的密封源68Ge的辐射、X线、中子、γ射线、感生放射性、放射性液体废物、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固体废物、电磁磁感应。
医院电离辐射常用的放射性元素有131I、32P、99mTc、89Sr、90Sr等,其中99mTc的使用量占到标记示踪剂放射性药物量80%以上,且99mTc标记示踪剂需要淋洗操作,因此可作为重点进行分析评价[5]。在多种核素交替使用的医院辐射工作场所,环评应对半衰期较99mTc更长、使用量更大的核素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医院PET/CT、回旋加速器产生的放射性液体废物、电离辐射废物主要包括废液、防护服及医疗器械清洗废水等。废液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过程中将会产生放射性物质α-、β-和γ-,若不妥善处理,将会在人体内积累,进而危害人体健康。
目前,常见的放射性废液处理方法主要有化学沉淀法、蒸发浓缩法、离子交换法、吸附法、离子浮选法、膜处理、超声波清洗以及超滤-反渗透-电渗析、活性炭-膜法等组合工艺,但在医院放射性废液的处理实践中最为常用的工艺是连续衰变法。例如,我院PET/CT、回旋加速器产生的放射性废液进入衰变池(共3个废液衰变池),每天产生的废液在3个废液衰变池中的一个池内自然衰变3 d后排放(18F完成10个半衰期的时间为18.2 h)[9]。在评价时应注意,放射性液体废物在排放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规定,不得采用稀释浓度法进行排放。
研究表明,医院电离辐射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一般都是非挥发性核素(133Xe除外),不需要加热、振荡等步骤,操作十分简单。所以,通常情况下无放射性气体影响。但是,当空气受到达到或超过产生(γ,n)反应阈能量的γ射线照射时,将产生41Ar(1.83 h)、15O(2.1min)、13N(10min)、11C(20.4min)等放射性气体。15O(122 s)、13N(9.96min)和11C(20.4min)等的产生率相当低,而41Ar(1.83 h)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核素,因为41Ar主要来源于自屏蔽体内。另外,在合成放射性药物及其使用操作过程中将会产生具有放射性的气溶胶,但在正常情况下气溶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但为了安全起见,应在密闭通风橱内对放射性药物进行分装和称取药。而在给患者进行133Xe检查诊断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有回收患者呼出气中133Xe的装置,不能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大气。
放射性固体废物通常分为3类:(1)在制取放射性药物过程中更换下来具有放射性的残留物,比如氧化铝、硅胶、滤膜、碳柱、树脂等;(2)在常规操作和药物分装放射性同位素时,所产生的棉签、注射器、手套、试管等;(3)靶膜、剥离膜。
目前,针对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主要是采用衰变法,每个省份都有指定专门机构将放射性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到特定制作的衰变池中,封存保管,并进行妥善处置[5,10]。医院在有放射性固体废物(如:60Go)时,应立即通知专门机构回收,并办理好交接。
在环评时,应对医院是否将放射性固体废物与其他一般固体废物进行严格区分和分类处理以及是否达到相关环保要求进行考评。而对于那些已达到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附录A所规定的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可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无须集中收贮衰变处理。
随着现代医用核技术的快速发展,医院电离辐射项目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对于医院电离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重点关注照射剂量限值。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评价结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以便为医院电离辐射项目下阶段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目前,针对医院电离辐射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污染防治措施中,首先应对射线装置和核素产生的辐射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屏蔽防护措施(比如房间屏蔽),并配备个人防护装备、铅板、核素存储罐、可防护注射台、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铅玻璃屏风等工作必需品。
(2)针对医院放射性废液,必须与其他污废水严格区分开,待放射性废液进入专用衰变池至少经过10个半衰期以上的有效处理后,才能排入公用污水管网进行后续处理,达标后排放。
(3)根据放射性废气的特征,分别设置专用过滤处理系统和废气排放装置,在放射性机房分别设置抽风排气系统,使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4)对于医院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首先应设置专用房间存放,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至少经过10个半衰期衰处理后才能作一般性医疗废物处理。
(5)医院废旧的放射性核素和装源的原贮存罐应交由供应商进行妥善处理,不得自行随意处置。
[1] 侯少龙,邓桂林,李建伟,等.医院放射性免疫分析中的辐射环境影响及防护措施[J].环境,2006(S1):150-152.
[2] 刘犁,赵彩霞.某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污染和外照射水平调查[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2006,32(3):176-177.
[3] 宋培峰,王晓涛,陈栋梁,等.医院核医学科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辐射防护通讯,2011,31(4):16-18.
[4] 吴杰,周霞,王逢春,等.医院辐射危害产生的原因及对策[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1,17(26):3 121-3 123.
[5] 联合编制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6] 刘鸿诗.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应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J].原子能科学技术,2004,38(增刊):188-191.
[7] 于水,顾洪坤,吴松恒,等.正电子发射扫描仪和回旋加速器装置环境影响评价[J].中国辐射卫生,2000,9(1):4-5.
[8] 宋培峰,刘怡刚,周启甫,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核安全,2008(2):15-18.
[9] 李少婷,许忠扬.当前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核安全,2010(1):46-49.
[10] 韩军.医院PET-CT中心电离辐射环境影响分析[J].健康之路,2013,12(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