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建
(四川旅游学院 艺术系,四川 成都 610051)
浅析对卢斯“装饰罪恶论”的误读
秦安建
(四川旅游学院 艺术系,四川 成都 610051)
阿道夫·路斯为奥地利建筑理论家,他那篇《装饰与罪恶》常常被人们断章取义,误读为他是一个彻底的反对装饰的现代主义先驱。文章从他时代背景和个人经历并结合作品等综合分析人们产生误读的成因,探讨“装饰罪恶论”的矛盾性与复杂性及其实质,还原历史的真相,并指出其理论的当代价值。
装饰;建筑;设计
阿道夫·路斯(Adolf Loos,1890-1893)生于捷克,成年后长期居住在维也纳,为奥地利建筑师与建筑理论家。卢斯那篇《装饰与罪恶》(Ornament and Crime 1908)被人们断章取义,误读为他是一个彻底的反对装饰的现代主义先驱。卢斯是一个值得争议的人物,直至今天许多研究者对卢斯“装饰罪恶论”的理解过于简单化,这种误读现象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卢斯于1908年在《装饰与罪恶》中提出反对装饰主义的观点,而他“反装饰”的理论与后来的现代主义大师们的主张存在着某种巧合。《装饰与罪恶》一文于1910年6月最初以法文出版,该文是他攻击“分离派”并反对凡·德·威尔德和“维也纳制造工场”所写的。早在1898年卢斯在分离派的《神圣》杂志上发表过两篇文章后,要求对分离派会馆中一个小房间进行室内设计,却遭到了“分离派”代表霍夫曼的拒绝,由此他对“分离派”的结下矛盾,随后卢斯与“分离派”在言论中不断互相批评与嘲讽。1920年《装饰与罪恶》发表在勒?柯布西耶的《新精神》创刊号上,卢斯的理论得到了柯布西耶的极力推崇。《新精神》以倡导现代主义建筑运动为特色,卢斯就被人们误认为现代主义的先驱也就顺理成章。
事实上,卢斯的思想与现代主义的主张是大相径庭。现代主义倡导艺术与技术结合,目的是为了解决现代工业设计的美学问题,并提高设计师的社会地位。卢斯却主张将艺术与设计分离开来,即他认为“咖啡壶与夜壶之间的区别”,他试图在艺术与日常生活的文化之间划出一条线,由此可见,卢斯与现代主义倡导“艺术与技术结合”的口号恰恰相反。虽然现代主义反对装饰而追求简洁造型,但卢斯并没有彻底抛弃装饰,他的建筑没有像现代主义大师那样考虑到经济成本。在建筑设计上,他不但推崇古典主义,而且主张艺术与设计(建筑)的分离,认为建筑“不是依靠装饰而是以形体自身之美为美”,代表作是1910年建造的斯坦纳住宅(“路斯楼”)。这座建筑引起广泛争议,正面看起来只剩了白墙方窗,背后赫然可见圆拱的屋顶。从建筑结构和比例来看,“路斯楼”严格说来还是古典主义的建筑,与后来的现代主义流建筑相距甚远。1912年卢斯创办了一所建筑学校,该校注重传授古典建筑的结构、形式和比例等方法,具有色彩浓厚的古典建筑风格的作风。从这些事实来看,我们发现卢斯其实是个“折中的古典主义者”。
卢斯在《装饰与罪恶》中认为装饰是各种“风格”的综合物,成为表达庸俗和浮夸的象征,因此“浪费了劳动力,因而也浪费了财富”。事实上卢斯以进化论逻辑把装饰的退化等同与人类文明的进步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吧风格问题等同与伦理问题也是不合理的。卢斯的目的是指责“分离派”所的装饰手段是错误的,建筑工艺和成本没有从材料本身出发,这样的设计不能满足机械化生产的要求和大众的消费要求。当时的批评家对他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以至于被误读为对装饰的全盘否定,说他“用虚假的构造将真实的结构隐藏在装饰之中”,甚至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骗子”。其实在《装饰与罪恶》文中他提到“手工艺人制造装饰的劳动并没有得到公平的报酬”,之所以反对装饰,因为装饰是无意义的,它浪费了财富而成为罪恶。卢斯年轻时的经历使他认识到了“材料的真实性”,他认为“丰富多彩的材料和优异的做工不应当仅仅被认为是弥补装饰的不足,而应被认为在丰富感上远远胜过装饰。”
卢斯后来也注意到对他的误解,后来卢斯在《装饰与教育》一文中说:“我的意思并不像一些吹毛求疵的人所说的那样:应该将装饰系统地、坚决地消灭。我的意思是装饰会作为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消失,而且再也不会回来,就好象今天的人们再也不会在他们的脸上纹身一样。”卢斯认为建筑的表现不是靠表面的装饰,也不是单纯地解决机能问题,而是整体空间的形式。“路斯楼”建筑正面上部造型简洁几何化,路斯试图把那种附着在壁面上的装饰部件去掉,而将传统装饰手法转换成另外一种语言表达,即把表面的装饰压缩到结构的表皮中去。因此,卢斯的贡献在于他的思想促进了建筑话语从“体量”与“装饰”向“空间”的转换,具有“现代性”的意义。
总的来说,路斯是一个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性人物,他并非对装饰的全盘否定,他批评装饰的“罪恶”的实质是为了某种新的装饰美学原则的重建。无论是当时人们对他的争议和批评,还是当今人们对他的误读和重新解读,都不可能抹杀他在现代建筑史上重要的地位。事实上,从当今的设计理论发展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其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除了附加在建筑表面的单独的装饰之外,建筑材料的材质、肌理、颜色、工艺都可归为装饰的内容,而且现代技术提高让装饰更廉价了,我们对卢斯的“装饰罪恶论”值得反思,装饰的“现代性”作为一种建筑设计的方法论原则在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1]黄厚石.设计批评[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2]李彬.阿道夫·卢斯:装饰不是罪恶[J].装饰,2009(07).
T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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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32-0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