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灭官烛看家书

2014-11-18 10:32
祝你幸福·知心 2014年10期
关键词:沈某人头头颅

州官灭官烛看家书

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极为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书信,他猜想一定是朝廷有什么大事,马上命令公差点燃大蜡阅读。谁知读至半途,他又命公差将官家的大蜡熄灭,燃起自己买的小烛续看。公差们大惑不解:难道官家的大蜡还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小烛亮吗?后来得知,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家小事,不能浪费官家的蜡烛,所以才命人熄灭呀!

(《竹坡诗话》)

吉翂代父得宥

吉翂,南朝人,自幼至孝。他父亲做县令时,遭奸吏诬陷,被判死刑。吉翂击鼓鸣冤,请求以自己的性命换回父亲的生命。梁武帝感到惊奇,觉得一个孩子能有如此孝心,可能并非自愿,而是受人指使。于是就命廷尉在公堂上摆满绳索刑具,厉声审问吉翂受何人指使。吉翂道:“我虽年幼,但怎不知死之可怕?我不忍父亲被处死,所以想用自己的命换回父亲的命,我无怨无悔,怎么会是别人指使呢?”廷尉转变态度,诱哄他说:“皇上知道令尊无罪,也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如果你现在反悔,你们父子都会得到赦免。”吉翂说:“我父亲按刑律将被处死,如果不死一个人的话,是不合律法的,所以请用我的死,来延缓父亲的生命。”梁武帝得知详情后,免去了他父亲的死罪。后来,丹阳尹要推举吉翂为孝廉,吉翂却说:“父辱子死,理所当然。我要是因此当了孝廉,就是在做因父买名的浅薄行为,这比父亲被侮辱还要令人痛心。”因此始终没有答应。

(《孝经》)

顾佐不纳献女

明朝太仓州州官顾佐,仁厚正直。一次,他听说城外江家饼店主人被诬告盗窃而入狱,顾佐知道江家是被冤枉的,就代其申诉于官府,江家得以清白。江家主人出狱后,为了报答顾佐仗义相救,将十七岁的女儿送到顾家为妾,顾佐没有接受。顾佐知道江家拮据,还准备了一些薄礼,送江女返回。江家以为顾佐是碍于颜面,故作推拒,于是再送、三送,顾佐仍坚决不受,并告诉江家:“人生天地间,应当为其所当为。我领朝廷俸禄,为百姓做事,此即是我当为者。提振纲常,方能挽回世道,去邪窒欲,才能清明人心。我一向以清净自首,胸中于礼法确信不疑,我诚心帮你,别无企图。”

(《明史·列传第四十六》)

糊涂官断糊涂案

明英宗天顺年间,杭州有个姓沈的人养有一只画眉鸟,善叫能斗,曾有安徽客商出价十两银子购买,主人却不肯卖,此事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某日早上,沈某到西湖边遛鸟,突然腹中剧痛,遂躺在堤上休息,无法回家。恰巧有个熟识的箍桶匠经过,沈某就请他带话给家人。等到沈某的家人赶到西湖边,他已经死了,头颅也被割去,经过查看,发现是用箍桶刀做的,于是沈某的家人就抓住箍桶匠报官。

主审的官员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就用酷刑逼供,箍桶匠屈打成招,说杀人后把夺得的画眉鸟卖给了他人,割下的头颅丢弃到了西湖里。主审官派人到西湖寻找死者的头颅,却始终找不到,案件陷入了僵局。主审官和沈家都各自出价悬赏,寻找沈某的头颅。不久,有一对打鱼的兄弟拿着一颗头颅前来领赏,由于被水浸泡多日,人头已高度腐烂,面目难辨。可是急于结案邀功的官员却以此为证物,把箍桶匠斩决了。

数年后,有人在苏州看到沈某的画眉鸟,就向其主人打听鸟的来历。主人说是从杭州某人的手上买来的。目击者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沈家人,沈家人根据线索,把卖鸟人告到了官府。经过刑讯逼问,卖鸟人承认是自己杀的人,人头藏在西湖边的一棵柘杨的树洞内。捕快到指认地点一看,人头果然在内。官府继续追查当初拿着人头来邀功的渔人兄弟,他们被捕后招供,为了获得赏银,把刚刚死去的父亲的头颅割了下来,浸泡到水里,及至腐烂,然后拿到官府领赏。一切真相大白,凶手和渔人兄弟皆被处斩,箍桶匠的沉冤得雪。

(《七修类稿》)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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