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艺术”与“古艺术”之争

2014-11-18 21:41陆今菁
艺术评鉴 2014年19期

陆今菁

摘要:14世纪初欧洲政治经济局势激烈变化,其影响同时也波及到欧洲的文化主体,“新艺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新艺术”在音乐的风格、技法、观念、记谱方式等方面呈现出与“古艺术”截然不同的面貌。本文重点论述“新艺术”与“古艺术”之争的主要内容以及“新艺术”所开启的新音乐潮流。

关键词:“新艺术” “古艺术” 风格之争

一、14世纪初“新艺术”的应运而生

当法国作曲家兼诗人同时又是莫城主教的菲利普·德·维特里于1322—1323年左右所著的名为《新艺术》的短篇论文一经发表,法国“新艺术”的序幕自此便缓缓拉开。“新艺术”本是维特里在这篇论文中对音乐记谱法中出现的新形态的一种概括和记述,而后慢慢演变成为介于中世纪与文艺复兴之间音乐时期的代名词。为了与14世纪“新艺术”之前的音乐风格加以对比区分,“古艺术”的概念也随之提出,普遍认为“古艺术”泛指12、13世纪的多声部音乐。但“古艺术”的标签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这一时期哥特音乐风格绚丽璀璨的光辉。维特里在论文中论述并认同了之前一直被官方禁止的不完全二拍子节奏的出现,概括提出了音值量记谱法的新理论。法国与意大利成为“新艺术”发展的根据地,法国孕育了“新艺术”,而意大利深受法国“新艺术”的影响。

然而这个时期音乐上的变化并非空穴来风,“新艺术”所表现的种种新变化是由于当时欧洲政治经济剧烈变化造成的。与13世纪的相对稳定不同,14世纪显然充满着新旧交替的混乱与变革。1309年,为了与教皇争夺权力,国王美男子腓力四世将教皇驻地流放到阿维尼翁(Avignon),架空教皇在罗马的权力,以此控制教廷。教皇至高无上的权力遭到侵犯,封建世俗权力在不断扩张。英法百年战争持续60年之久,黑死病的死亡阴霾弥漫在整个欧洲大陆,在死亡的笼罩与威胁下,人们更加贪恋现世的及时行乐,宗教的神圣性逐渐被世俗化。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与经济危机引发欧洲全面的动乱与震荡,教会的普世价值理论宣告破产,教会的权威受到了广泛的质疑与否定。

中世纪以来建立的秩序几乎接近崩溃的边缘,文学与艺术作品纷纷从13世纪和谐统一、以宗教为中心的创作主题向注重现实世俗社会转变。教会主导音乐创作发展的局面被打破,音乐试图摆脱为宗教仪式功能所束缚的桎梏。世俗音乐的发展潮流势不可挡,它渗透在音乐创作的各个领域,记谱法的推陈出新、等节奏思维的普遍应用、为美而生的“伪音”理论昭示了“新艺术”风格的到来。

二、新派与保守派的风格之争

维特里《新艺术》短论一经发表,便得到新派音乐家的拥护与支持。在“新艺术”之前,还没有哪个时期在其音乐风格发展的过程中就被当世音乐家所自觉意识或认知。新派音乐家不仅清醒地意识到一种新音乐潮流的已然来到,而且不遗余力地推动“新艺术”的发展与繁荣。一场新派与保守派关于音乐风格之争的论战悄然上演。1324年左右,在《新艺术》发表不久之后,雅各布·冯·吕提希在《音乐之镜》第七卷中尖锐地反对“新艺术”的出现。他在书中写道:“新艺术流行,古艺术已被流放。但是,运用完满音的人被压制,使用非完满音的人支配着音乐,因为主人却应比奴仆更完美,这合情合理吗?”他承认了“新艺术”流行,“古艺术”大势已去的这一事实。歌词的世俗化、和声观念的改变、节奏的灵活多样、记谱法的革新,这一切都让这位60多岁的音乐学者无所适从。1325年左右,另一位“古艺术”的捍卫者,理论家雅克布·德·列日在《音乐宝鉴》一文中写道:“即使新手法由于新奇而取悦一时,却不能长久……这种带有挑逗性的歌唱究竟好在哪里?”他彻底否定了新音乐技法存在的必要性,将新艺术的价值贬低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新派音乐家们并没有与保守派展开激烈的唇枪舌战,而是以音乐的“新艺术”化实践来证明“新艺术”的必要性。从维特里探究的音值量记谱法到让·德·米尔斯对音符时值不完满划分可行性的论述,从马肖等节奏经文歌的创作到复调音乐结构的不断复杂、精细化,“新艺术”迈着稳健的步伐向人们昭示了属于它的繁荣已然到来。无论保守派对于“新艺术”的出现有多么惶恐不安,“新艺术”终究顺着时代潮流,挥别“古艺术”,作为横跨在中世纪与文艺复兴之间的桥梁永恒留存在音乐历史的长河中。

三、欣赏音乐成为一种习惯

“新艺术”抛弃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功能,使得追求音乐技法的复杂化与音乐审美的欣赏性成为当时的风尚。

(一)从具体音乐形态变化的角度来看,节奏的运用越发的自由,二元时间不完满符值和三元时间完满符值被看作具有同等地位;记谱法的革新为新符号提供了充分的发展空间;伪音的出现使得旋律更为“甜美可爱”;定旋律与定旋律对应声部以更柔和的三六度音响交织,带有歌词的高声部主导三声部织体,独唱声部用动人精致的音乐旋律勾勒典型的叙事歌风格。

(二)从音乐的社会需求变化来看,与中世纪音乐绝对服从于纯粹的宗教礼仪功能不同,“新艺术”时期下教皇权力逐渐式微,世俗宫廷势力的不断扩张,贵族阶层对于音乐的需要主导了音乐家的作品创作。贵族阶层往往具有颇高的音乐素养,他们对于音乐的喜好从圣母院乐派的奥尔加农转变为以爱情为主题的世俗歌曲。

(三)从音乐的传播广度来看,“新艺术”时期让音乐的灿烂光辉照耀在每个人的生活之中,音乐成为了当时王公贵族、黎民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薄伽丘《十日谈》中所描述的日常生活场景不难发现,空气里弥漫着音乐的芬芳与气息,欣赏音乐已然是人们精神生活的必需品。可以说在“新艺术”时期,享受音乐、欣赏音乐成为贵族阶层的一种社会风尚,“新艺术”替代“古艺术”成为中世纪晚期的主要音乐风格。

参考文献:

[1]伍维曦.“新艺术”时期的音乐观念、音乐受众和音乐家生存方式[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05,(02).

[2]伍唯曦.“新艺术”音乐的基本形态及特征[J].音乐探索,2005,(03).

[3]车国辉.新艺术时期法国音乐和意大利音乐之比较[J].黄河之声,2013,(20).

[4][美]唐纳德·杰·格劳特,克劳德·帕利斯卡.西方音乐史[M].余志刚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

[5][美]保罗·亨利·朗.西方文明中的音乐[M].顾连理,张洪岛,杨燕迪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

[6][美]埃格布雷特.西方音乐[M].刘经树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