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淑赟
摘 要:我国古代礼教对女性的参政权、经济权益和家庭地位进行了定位。明清时期的弹词小说女作家们在其作品中对这些定位进行了反思,并表达了赞成女性参政、提倡保护女性经济权益和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的女权思想。这些思想的出现和形成受到了当时明清社会变革中产生的民主思想、重商思想、批判传统理学和同情女性的思潮的影响。
关键词: 妇女参政;经济自主;家庭关系;社会变革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4)06-0109-04
弹词最初是一种曲艺形式,主要用琵琶或者三弦伴奏,兼有说唱。关于弹词的起源,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一般认为弹词起源于唐朝变文或宋朝陶真。弹词这一称谓或说在元代已经出现,但由于证据的缺失,无从考证。明清时期,弹词是一种流行的曲艺形式,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弹词在这一时期分化为主要以说唱表演为主的弹词和主要用来案头阅读的弹词小说两类。其中,女作家所写的弹词小说为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
一、 明清女作家弹词小说在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从数量来看,女作家的弹词小说作品占有优势。这一时期可考的弹词作品有四百种之多,其中弹词小说有五六十种,流传下来的女作家弹词小说有三四十种,可考姓名的女作家就有二十一位。[1]女作家弹词小说占据弹词小说总数的一半以上。女作家弹词小说的影响大于男作家作品。著名的作品如《再生缘》、《天雨花》、《笔生花》和《榴花梦》等都是出于女作家之手。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有如此众多的女作家连续地参与,并在内容上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接续。[2]这不仅使明清女作家弹词小说成为文学史上至关重要的一环,并且成为研究这一历史时期女性思想的重要资料。这些作品对女性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家庭地位进行了期望式的描述,表达了她们对古代礼教的不认同。
二、我国古代礼教对女性参政权、经济权益和家庭地位的定位
(一)古代礼教对女子政治身份和活动范围的限定
中国古代礼教不允许女子参政。女性没有独立的政治身份,除了一些朝代独立于后妃系统之外的女官,女子没有独立的品级。《礼记·郊特牲》规定“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女性依附丈夫得到封赠,才能有政治品级。《周易·家人》规定:“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礼记·内则》规定:“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女人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家庭中,不能过问“外”事。女性既不能过问“外”事,当然更不能参与“外”事(政治活动)。另外,古代礼教致力于隔绝男女间的交往,“表面看来,‘男女授受不亲仅仅是一个男女之间交往问题,实际则不然,它本身不但包含着观念上的对妇女的蔑视,而且还在男女之间实实在在划上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把妇女从政治生活中排挤出去。” [3]
(二)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财产所有权和支配权的规定
在经济方面,《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除此以外,如果媳妇获得娘家的财物,也要“受而献诸舅姑”。也就是说,女性在婆家,完全没有任何经济权益,既没有所有权,又没有支配权,妆奁乃至婚后父母给的贴补,理论上都要听公婆处置。
(三)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家庭地位的规定
夫妻关系上,“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4]《女诫》规定妻子要“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妻子要完全服从丈夫。另外,女性终身只能有一夫,男性却可以再娶和纳妾。妾的地位更加低下,“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5]她们更像是家中的财物或者工具而非家庭成员。妾的地位如此之低,受到欺凌和残害也就不足为奇了。
由此可知,中国古代礼教将女性定位为附庸,没有男女平等可言。在政治上,女性没有参与权,政治身份和生活空间都受限于男性;在经济上,女性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即使被给予财产也往往无法获得完整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在家庭中,女性要顺从丈夫,处于卑微的从属地位。不可否认的是,在历史上,有些女性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这些限制,她们参与政事、支配财物或管束丈夫。即使如此,她们也不能完全摆脱礼教的限制:宫廷中参政的女性有依附于皇帝的后妃身份,少数宫廷外的参政女性往往有能够给予她们发挥才能的空间的父亲或丈夫;经济上的掌控往往来自于她们在夫家的主妇或者长辈身份;家庭地位的提升很多源于丈夫的懦弱无能等原因,无法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礼教始终压制着女性对自身权益的追求。到了明清时期,礼教中的上述规定在女作家的弹词小说中受到了挑战。
三、明清女作家弹词小说表现出的女权思想
明清弹词小说的女作家们在思想上超越了礼教的限制,在其弹词小说中塑造了各种参与政治生活、保护女性经济权益和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的形象。
(一)女作家弹词小说表现出对女性参政的赞赏态度
女作家弹词小说中描述的女性参政形式有男装参政和红妆参政两种。男装参政是指女性改换男装和冒充男性身份,以男性的姿态参政。红妆参政是指恢复女装或一直以本色示人的女性参与政治活动。在女作家弹词小说中,因为女性往往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礼教,所以“复女装”成为接受礼教对女性的定位、失去独立的政治身份的代名词,同时,“复女装”还意味着失去部分政治权利。
《再生缘》中的女主人公孟丽君男装参政,并且不复女装。孟丽君女扮男装后更名郦君玉。郦君玉科考中状元,进入翰林院为修撰。后来因为医治太后的病、献策招贤、处理朝政等有功,累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在郦君玉即将暴露身份时,皇帝曾设想即使郦君玉真是女子,也要“成了亲来改了妆,依旧要,天天办事进朝房”。[6]这一设想虽然因为郦君玉的离世没有实现的可能,①但能提出这一彻底颠覆礼教的主张,显示出作品极强的参政意愿。皇帝认为郦君玉“是个贤良宰相公”,甚至赞誉她“千秋世界全凭尔,一国河山尽仗卿”。[5](758)与此情节相似的弹词小说有《金鱼缘》和《子虚记》等。这两部作品中的女主人公钱淑容和赵浣香女扮男装,分别更名竺云屏和裴云,中状元、入仕,并不再复女装。作者赞扬这三位女主角的理政之才,对她们的参政追求持肯定态度。
《笔生花》中的女主人公姜德华是男装参政,后来恢复女装。姜德华女扮男装后,更名姜俊璧。在朝中,她与奸佞虚与委蛇,救父救夫,又在皇帝过世、奸佞篡国的情况下,迎立新皇朱厚熜。被揭穿身份后,她无奈复装,她的相位被皇帝赐给她的丈夫文炳。当文炳还乡和外出征战时,她仍处理政务。皇帝赞誉她“匡复山河怀大节,扶持社稷好奇才……全忠全孝的能臣,多智多才的义士……第一忠良要算伊”。[7]类似的作品有《玉钏缘》、《榴花梦》和《凤双飞》等。这类作品中参政的女性角色最后都恢复女装,有一部分人安心于家庭,有一部分人则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参与政治活动。尽管恢复女装者,在争取女性参政的激烈程度上不如始终保持男装者,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弹词女作家在作品中屡屡塑造此类形象,仍显示着她们对女性参政的赞赏态度。
(二)女作家弹词小说表现出对保护女性经济权益的追求
女作家弹词小说认可女性对妆奁和工作收入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有的作品寄希望于夫家的长辈或丈夫尊重女性的财产权。如《玉钏缘》中的李艳贞,她作画、做闺塾师和做中书所得的润笔、束脩和俸银,都被允许自己收存使用;同书中的另一女性角色郑如昭被允许自己管理妆奁,并自主决定馈赠和赏赐。《凤双飞》中的真大雅也被允许支配自己的润笔和俸禄等。有的作品表现了女性保护自己经济权益的才能,或安排他人来维护女性的财产权。如《笔生花》中的女主人公姜德华,赘婿入门,承继家产,不仰给与人,借母家的环境保障了自己的财产权。《榴花梦》中的女主人公桂碧芳,男装参政时因功封南楚王,复女装后,她以封国之富出嫁,虽然从南楚王退居王妃之位,但是封国的权力、包括经济权力一直掌握在她的手中。《玉连环》中的梁红芝为避免丈夫将家资和妆奁赌净、将财产转移,设计逼迫丈夫改邪归正,保住了家产。《天雨花》中的左孝贞,在被恶婆婆袁氏勒逼,妆奁罄尽后,受到她的叔父左维明的救助,后来左孝贞携子重整门户。
有的作品赋予女性角色独立的经济地位,如《再生缘》、《金鱼缘》和《子虚记》等。郦君玉认为自己 “虽则是裙钗,现在而今立赤阶……宰臣官俸巍巍在,自身可养自身来。”[5](607)这三部作品的女主人公郦君玉、竺云屏和裴云在朝为官,有俸禄,经济自立。作者对她们都持赞赏的态度。
(三)女作家弹词小说表现出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的期望
女作家弹词小说安排了妇唱夫随和平等相待的情节,来寄托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的愿望。妇唱夫随的例子有左仪贞、姜德华和桓琦徽等。《天雨花》中的女主人公左仪贞和桓楚卿结婚后,楚卿对待仪贞一直很好。妹夫王礼乾向左德贞形容桓楚卿说:“令姐要上天,他就掇梯。令姐要入地,他就把锄头。”[8]《笔生花》的女主角姜德华赘婿文炳入门。文炳在姜家代承子职,他曾经对妻子笑言:“向来闺闼随唱义,卿可知,此语而今已倒颠。”[6](1322)《榴花梦》中的桓琦徽,征战沙场,她的丈夫罗传璧追随而至,在战场上对她生死相随。夫妻平等相待的例子如王文彩、惠希光、李凤倩、张飞香等。《玉连环》中的王文彩与丈夫梁琪之间、《梦影缘》中的惠希光与丈夫庄渊之间一直保持着既是夫妻又是良友的关系。《精忠传》中的李凤倩和丈夫岳飞之间、《凤双飞》中的张飞香和丈夫郭永忠之间,能够互相尊重、平等交流。上述女性角色,作者对她们都持肯定和赞扬的态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几乎在所有的女作家弹词小说中,都隐含着赞同一夫一妻、不纳妾的思想。如设定作品中的某些正面人物不纳妾;描写妻妾成群家庭中女性的痛苦,对这些女性抱有同情,并塑造人物宽待她们或者安抚她们的痛苦等。如在《天雨花》中,最受推崇的诗书礼仪之家是左家,左家的男性成员,没有纳妾者;《凤双飞》中男主人公的父亲郭宏殷不肯纳妾,后来得一贵子;在《玉钏缘》中,作者塑造了善于安抚妻妾以减轻她们痛苦的男性角色谢玉辉等。从中不难看到,这些弹词小说的女作家们废除纳妾以实现男女平等的愿望。
四、明清社会变革对弹词小说的影响
明清女作家弹词小说表现出的女权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社会变革的折射。
(一)明清时期民主思想的产生
明清时期,是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前夜,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发生变化。资本主义萌芽开始出现,市民阶层兴起,人们的思想开始冲破封建主义的重重束缚。在政治上,反对封建专制的呼声开始高涨。如顾宪成、顾允成、高攀龙、左光斗、赵南星等大都持有皇帝应该以天下为公器而非私有的观点。黄宗羲的观点更加激进,他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9]唐甄发表“天子虽尊,亦人也”、[10] “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9](196)“乱天下者惟君” [9](66)等种种言论,旗帜鲜明地将其批判的矛头指向当时的封建君主。在政治上对一人之天下的反对,必然会在思想上要求百家争鸣,由政治民主引发学术民主。明清之际的顾炎武、黄宗羲等人持有这种观点,如黄宗羲提出学术见解不能“孤行一己之情”。[11]
弹词小说女作家大都出身南方的官宦、缙绅家庭,她们有机会与官员或文人接触。《天雨花》的作者始终站在东林党的立场上评论事物,《再生缘》的作者陈端生曾经“侍父宦游”,《再造天》作者侯芝的父亲曾历任知县、知府等职,《精忠传》的作者周颖芳其父其夫都是官员,从这些作者的个人经历可以看出,女作家们有机会受到这些新出现的社会思潮的影响。
(二)对传统重农抑商思想的猛烈冲击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给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带来猛烈的冲击。王阳明在《节庵方公墓表》中对工商业高度肯定,提出了“四民异业而同道”[12]的观点。何心隐认为商贾大于农工。东林党人赵南星认为“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岂必仕进而后称贤乎”。[13]黄宗羲认为“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9](41)都提倡提高商业和商人的地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妇女们也开始通过纺织、养蚕等生产劳动,挣取经济收入,获得经济自立。
一些知识女性也凭借个人能力谋生,如以书画收取润笔的王端淑、黄媛介等,塾师归懋仪、陈菊芬、苏碗兰等。弹词小说的女作家们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如《笔生花》的作者邱心如、《榴花梦》的作者李桂玉、《金鱼缘》的作者孙德英、《子虚记》的作者藕尚、《凤双飞》的作者程蕙英等都曾执教。
(三)对传统理学的批判和同情女性的思潮
在思想领域,各种学说纷纷兴起,理学遭到批判。如龚自珍在侑神之乐歌中批判理学家们:“圣源既远,其流反反。坐谈性命……其徒百千。何施于家邦?何裨于孔编?”[14]一些进步思想家开始批判理学对人性的禁锢,主张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妇女。如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李贽提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15]谢肇淛赞扬出众的知识女性,高度评价她们的成就。“若伏生之女口授尚书,韦逞之母博究经典,班氏手续兄书,文姬记录先业。皓首大儒不敢望焉!至于窦氏璇玑,以八百余言,纵横反覆,皆成文章,夺真宰之秘,泄造化之工,可谓出圣入神,亘古一人而已。谁谓红粉中无人乎?若夫残篇剩语,为时脍炙而名姓磨灭,莫知谁何。”[16]这种新思潮为女性思想解放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正是受这些新思想的影响和启发,明清弹词女作家们开始对自己的生活进行思考。从而在弹词小说中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女性意识的觉醒,应当说,这正是社会变革在女性中产生影响的一种表现。
注释:
①此处郦君玉的死亡采纳郭沫若在《<再生缘>前十七卷和它的作者陈端生》中推测郦君玉“可以在三天之中任何一天死去”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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