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莱士·史蒂文斯随笔

2014-11-13 09:53马永波/译
滇池 2014年11期
关键词:诗歌

马永波/译

二月的一天

温暖的下午勇敢地敲打着他的窗户,他的脸藏在一本书中,书页一张张翻过去,直到最后。他不知不觉地享受着照在背上的阳光,他也许把他的好心情归之于他正在读的哲学,而没有怎么意识到,毕竟,在这样的日子,任何哲学都是一种罪。他最初来学院的时候,身材高大精力饱满,但是,随着他把主题与主题、论点与论点堆积起来,他起初肩膀微微的弯曲变得明显了,他觉得空虚而毫无斗志;每天他登上那几级台阶,去背诵两三篇课文,那是无法和他在家的散步相比的,那时他独自在路上,无拘无束,精神高涨。

但是以前的乐观情绪偶尔也会坚持自己的权利,仿佛他混乱的研究中一个清晰的地点,那时他会惊奇于那业已发生的变化——从他诗意冲动的往日生活到这个充斥着图书馆和讲座的新生活的转变。每当读完了哲学,书归回书架,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走到窗前。下午依然充实而轻盈,他站在那里,也许比他打算的要久;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他能看见的仅仅是不再属于科学和他的智慧的事物。

这是不能理解的,可是突然,他猛地推开窗户。一阵深沉甜蜜的气流灌进他的房间,用快乐将他充满,而这种愉快是与他的课程完全相背的。他记起来,这是最初的温暖的日子,春天的预兆,它不时地迷失在日历里,尽管有气象局存在;伴随这种念头出现的,是其他的时日,在宾夕法尼亚的某座山上,一片枫树林,假期和夏天,一座他知道是家的房子。他还想到,现在应该是休息一个小时,重新做回自己的好时机。可那对他来说如此甜蜜的风已经停歇。它吹进干燥的角落,吹过他的图画,将他桌子上的东西吹翻——那些惊吓它、驱赶它的东西,被经济计算和数学设计覆盖的东西。那使他记起现在仍是冬天。

但无论是不是冬天,他发现他的工作令人不快,他失去了对它的信心。他为何在乎知不知道筑墩人1的宗教呢,或者不值得讲述的古代传奇?当他感觉到他的新生命、新的爱情之血的搏动,他还有兴趣去了解那引诱凯撒用剧院装饰罗马的推理技巧吗?他的行业似乎毫无价值,只要涉及到他自己;那就像一座纸板楼房,而他渴望的是西班牙城堡。所以,不要奇怪,这个片刻前还埋在哲学中的高大、渴望的人形,突然扣紧它的外衣,戴上一顶帽子,走出户外。

在街上,所有过去的热情都回到他的血液里,他的脸上,他的步态中。他在树下摇摆而行,恍如完成了一件功德,像一个穿着逛街衣服的骑士。他看见他习惯与之一同评论历史、写文章的同伴,他情绪高涨地向他们点头致意。当他发现房屋变得稀疏,便转身返回,眼睛明亮,脸颊发烫。他抛下的工作显得肤浅,他决定在此之后要更少一点儿浮士德,多一点儿潘神的精神。而后,他重新回到房间,把一大堆手稿抛进废纸篓,向一个想象中的人鞠躬,他说:“哦,老人家,老伙计,你不知道,你一点都不知道再次看见你我是多么高兴。”

(《哈佛倡导者》,1899年3月6日)

四种性格

1

“作为一名骑手,我从来没有对手。我的老马,金灰——呃?你记得她吗?哦,她是匹马。也从来没有对手——因为我恰恰知道怎么对待她。为什么,先生,我自打出生起就和马在一起。同样,我恰恰不记得了,就好像那仅仅是另一天,我的老金灰是怎么滑倒的。她颠颠簸簸,而我躺在沟里。哦,天哪!我跳起来,发现血从我的前额涌到了眼睛里,然后我摇晃着走到一棵树下,倒在路缘上。哦,天哪!我坐在那里,看着人们试图让老金灰站起来。其中一个踢了她一脚;另一个说,‘哦,他说,‘起来,你这该死的马。但是老金灰侧身躺在那里,她的呼吸吹散了鼻孔边的灰尘。过了一会儿,我跳起来,跪在她前面,用双手抬起她的脑袋,说,‘老金灰,你不认识我吗?哦,天哪,我恳求着那马。‘你不认识我吗,老金灰?我说。我拍她,哦,就像一只小羊羔。‘你不认识我吗?我不断地问了又问。我的舌头就像基列2的香膏,你知道在冬天我别的什么都不能做,我卖擦拭勋章、锡杯这类东西用的火药。为什么,我能让一个锡杯变得明亮非常——我曾经做到过。我去安迪·维格斯家,把他妻子叫到门廊上。我问她有没有又旧又黑的锡杯。哦,真棒,她露出怎样的表情啊!她笑了,在一个壁橱里给我搜出了一只。于是,我擦啊擦,把杯子举给她看,最后太阳光打在它上面,银子一样闪耀。但是维格斯家就是维格斯家,我的回报是惹了麻烦。我的舌头就像基列的香膏,可是天哪!你什么东西都不能卖给维格斯家。什么!老金灰?哦,她已经死了十年了,我猜。她那天就死在街道上。她始终没有站起来。为什么曾经——”

2

我坐在一片苜蓿地旁的栅栏上。天空中一片云也没有,大气非常清澈,让整个山地视野灿烂而突出。地平线是蓝色的,在东方,被一层淡粉色雾气加了花边;在西边,温暖的红黄色逐渐消融到稀薄的白色之中。八点钟之前还没有星星出现,那时我甚至还没有弄明白,我可能一直把一颗星星错当成了木星。近在手边的高高一丛黑莓上面,一只知更鸟正在风中摇摆,它的喉咙倾泻出一支令人着迷的妙曲。我倾听的时候,一个中等身材的农夫走过来,在我旁边停下脚步。他的衣服上覆盖着来自他耕田的泥斑。他正要和我说话,却突然听到了沉浸在狂喜中的知更鸟的歌声。农夫环顾了一下四周,直到他的眼睛看到了那只鸟。他惊奇地凝视着它。

“光是听那知更鸟在那儿诉苦。”他说。

3

一天晚上我遇见一个朋友,一名报社记者。他正要去看一位死者。我跟他同去。我们爬上一座出租屋的肮脏楼梯,敲了敲三楼一个房间的门。一个大约七十或七十五岁的老妇人来应门。她往后站了站,在我们进屋后把门关上。

“我是《时报》记者,”我的朋友说,“我相信一个叫比格斯比的男人今晚死在了这里。你能给我提供点信息吗?”

老妇人点点头,沿着一个很短的台阶向炉子走去,炉子靠房间的一面墙立着。她把一个沸腾的、冒蒸汽的水壶推到炉子后部,然后回到我们站着的桌子旁,弯身在暗弱的灯影里搜寻,把灯摇晃着,让它更亮些。

“是的,他今晚死在这里了。那就是他。”endprint

她把灯拿起来,穿过房间,走到一个黑暗的角落。那里有两把椅子,搭着一块烫衣板,板上躺着一个老男人的尸体,盖着床单。

“那就是我丈夫。”妇人继续说道,把床单从他的脸上扯下来。“他八十岁了,那相当老了,不是吗?我们一直在这个房间里。我负责洗涮,比格斯比就坐在旁边,抽他的烟斗。不,我不认为他有什么亲属——除了我自己。”

她把床单又扯回来,盖住那瘦削凹陷的面孔,把灯放在桌子上,再次走到炉子旁边。

“你们不喝点茶吗?”她问,“我正要泡茶。比格斯比讨厌茶。”

我们向他致谢,准备离开。

“我给你们照楼梯。”她一边说,一边穿过房间。灯光照亮了简陋的小屋,我们看见一张以前没看见的床。那只是一张破旧的床垫,稻草从边缘支了出来。床上一片光秃,没有枕头,也没有床单。

4

“我父亲在世的时候,房子周围的花园覆盖了半个街区。我们有数不清的仆人——迪克西、汤姆、海伦、梅。梅是我的家庭教师;我相信她此刻在陪着阿诺德·阿姆斯夫人。你进来时可能注意到过,门道和前厅是风神庙的门道和前厅的复制品——我父亲的一个弱点。可怜的爸爸!这个房间就是他的。”——这是阁楼上的一个房间:木器都漆成棕色;绿色墙纸已经褪色,半已倾颓的屋顶上,漏雨的地方染上了灰色——“他把这个房间漆成威尼斯杜卡尔宫的样子。我没去过威尼斯;我打算去的那年夏天父亲死了。但我的一些朋友说这种模仿非常出色,尽管我不太在意。还有花园!——花园!夏天的傍晚我们是多么习惯于在那里跳舞啊!——小灯笼把树照得亮堂堂的,玫瑰丛用彩带捆扎起来,还有最甜美的吉他和曼陀铃的管弦乐队藏在绿丛里。全都是我们的朋友!可我不得不先把这个卖掉,然后是那个,直到现在什么都不剩。你已经看过各个大厅和客厅了吧!——没有寄宿者。这下面的房间以前是一间客房。阿诺德·阿姆斯夫人整个冬天都住在那里。如果她能看见肮脏的小史密斯把盒子、书籍堆在她坐着打发早晨时光的地方,她会说什么呢!我们那时非常幸福。我常常把梅带到房间里,她会给我们读书听。楼下有一个餐厅,高高的白色天花板,金色的枝形吊灯。嗯,你会看见的,如果你决定来。你也会见到和你一样的寄宿者。我们有一个女裁缝和一个艺术家,还有史密斯,一个电工。但是你会看见的,你会看见的!”

(《哈佛倡导者》,1900年6月16日)

关于诗歌教授职位

(备忘录)

通向诗歌教授职位的第一步是尝试把一个人大致的目的固定下来。人们不想参与一门文学课程,除非诗歌理论是文学理论的一部分。其目的不是阅读从古至今的诗歌,不是教授诗歌的写作。而且,用最后一个否定来表述,其目的也不在于培养一个教派。

研究诗歌理论的目的关系到诗歌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它是文学的一部分,仅仅是一部分。诗歌并不意味着诗歌的语言,而是事物本身,无论能在哪里发现这些。它不意味着韵文,就和哲学不意味着散文一样。诗歌的主题是要去弄清的事物。让我随便说一个例子,主题是在一个人谈起八月时在他脑子里出现的东西:“你不是八月,除非我让你是。”

诗歌给人们增加的正是世界和男人女人们的各个方面。这些方面是难以辨认和测量的。

在这个领域,审美思想是很平常的,引进它不是对肤浅的引进。世界上主要的诗学思想一直是且永远是有关上帝的思想。现代想象的有形运动是偏离上帝思想的运动。它创造了有关上帝思想的诗歌,或是让自己适应我们不同的智力,或是创造一个替代品,或是使其变得没必要。这些选择可能意味着同一个东西,但目的不是培养一个教派。诗歌知识是哲学的一部分,也是科学的一部分;诗歌的引进是精神的引进。必不可少的诗歌人物应该是精神人物。生活的喜剧或悲剧作为艺术的材料,生活的模型作为艺术创造的对象,这些都要思考。

所有这一切的优雅和意义表明,根本不存在这种东西,要确立它需要敏锐和重要的人互相合作。诗歌教授职位或者是一个灿烂的中心,或者根本就啥也不是。不能临时把它拼凑起来。这样一个职位的奠基者最好是邀请一个合作小组,共同准备课程。如果能找到一个有足够影响的人,由此人开头,这门课程就能在几年内完善起来,当他找到自己的方式,就会发现需要的东西。席位的拥有者一定要头脑活跃,并且是这个领域的学者,有很强的原创力。一个像桑塔耶那博士那样的人就体现了这样的特征,尽管在他身上宗教和哲学占了上风。提到他仅仅是作为例子。有可能一个像T.S.艾略特那样的人也表现出这样的特征,只不过我把他当作消极而非积极的力量。我不认为找到所需要的真正严肃的人会很困难。

如果有人反对说,这个计划的吸引力在于一种学院式的新奇,那么回答一定是它必定是一种奇怪的文明,其中诗歌不是哲学的对等物,许多大学大部分是为了这个存在的。它不会启动对诗歌真正本质的研究;它仅仅会在一种极其学术的意义上启动它的研究,当然是在美国。

而且,如果有人反对说,诗歌终归是特殊者的领域,回答便是,它不得不如此:它别无选择。那是剥夺它的威望的一种事物,如果从恰当的视角去看,它本来会具有那种威望。

还有,如果有人反对说,在充满如此多的社会主义煽动的时代,这会把人道主义带到超出它应该被带到的地步,那么,回答一定是这样的,人道主义是一回事,社会主义是另一回事,仅仅把这两者区分开就应当有助于保存人道主义,并有可能对社会主义也有益。

主要的反对意见是,这将会是一门幻想中的课程。我认为这无需回答。

(1940年10月15日)

塞缪·弗伦奇·莫尔斯

《岁时》序言

一本早年诗歌的结集会有什么马上让我们感兴趣的东西吗?首先,我们可能会有一个全新的机会去意识到,世界上的人、世界上的对象,以及作为整体的世界,都不是绝对的事物,而是相反,是知觉的现象。简而言之,有可能一种新诗歌就在我们身边,一个特殊的人,他有着独特的、甚至可能是非凡的知觉,梭罗的《秋天的色调》中有一段的末尾提到他,莫尔斯先生以此来介绍他的诗选。既然生活的知觉是生活本身,一本包含了新诗人的早期诗歌的书对我们自然就具有了一种强烈的吸引力。endprint

这是真实的,即便当我们翻开书页,发现它们有点固执。但它们几乎不可能是别的样子。如果我们全都是相像的;如果我们成百万的人都同声说哆、唻、咪,那么一个诗人就够了,赫西俄德自己就会做得非常好了。他所说的每件事都无需阐述,或是很久以前就得到了阐释。但是我们不全都是相像的,而且每件事也都始终需要阐释,因为,只要人们在生活和死亡,每个人就都是在感知自己的生活和死亡,而大多数人是凭借自己和在自己内部来感知的,于是,就发展出了一种对他人感知的好奇。正是这种好奇使得旧事新说能够继续。事实上以新方式说新事物是受到我们欢迎的。如果一个擦皮鞋的人说,他是如此厌倦像条狗一样躺在树下,他是在旧事新说,以一种新的方式说。他的新方式不是文学上的新奇;那是他对事物的感知的一种真挚陈述。

以这种观念写下的诗歌往往不是拥有,也不意图拥有情感或情感的音乐。相反,它们将拥有,且意欲拥有,文图里先生最近谈到的塞尚绘画中的那种“道德之美”。当这样的诗歌作者越来越能够驾驭自己的诗歌:就是说,当他能够更好地认识他的个人感知,当他获得对他作为诗人的作用的信念,他就很容易把他早年作品的严谨投射到后来的作品之中。所以,他的早期作品的确反映出他的特性。

那么,什么是莫尔斯先生的特性呢?那就是他对诗歌的严肃。来自梭罗的段落表明了这点,来自《圣经》约伯记的三四句话也是如此,它们紧随在约伯哭喊“你查看岂像人查看吗?”这样的诗歌之后。可什么是他作为诗人的确切特征呢?他的一首诗,《沼泽中的轨迹》,涉及到一条荒废的道路,这种迷失的路在新英格兰到处都是。我们已经习惯认为,在这种道路的遥远尽头,依然生活着超验主义者的幽灵。显然,他们没有生活在这个尽头。莫尔斯先生不是超验主义者的幽灵。如果他对康德还有点用,那就是去撑起绳子已断的窗户。他是反超验的。

他的主题是经验的细节。他是个现实主义者;他试图抵达新英格兰经验,抵达新英格兰的过去和现在,抵达新英格兰的狐狸、雪和雷雨云砧。当他做归纳的时候,比如在《一年结束》中,他的综合在本质上是新英格兰的综合。他写自己的人民和自己的对象,尽可能靠近自己的感知。这种纯正在他所写的事物中均有所体现。

(1943年)

曾经有一只母鸡

曾经有一只母鸡,她有三只小鸡。老大是小公鸡,叫哈夫先生,老二叫大卫·霍利,最小的婴儿叫克洛佛·斯麦利。

有一次母鸡要离家一段时间。她把小鸡们带到他们的祖母那里。她问孩子们的祖母是否愿意照看他们。祖母说,“我会尽力,但要照看三只小鸡,这数量可也不少。”母鸡就问祖母能不能让谁来帮她。她说她有个邻居,鲁斯特先生3,他和蔼可亲又潇洒漂亮,而且热爱音乐,尤其是打鸣。

鲁斯特先生同意帮助祖母。他尝试教小鸡们如何打鸣。他在哈夫先生这里没遇到什么麻烦,因为哈夫先生是只小公鸡,能够很出色地打鸣。他教他这样打鸣:几几里几,郭郭若郭,咕咕罗咕。

每次他试图教大卫·霍利的时候都会有些麻烦。大卫·霍利是只小公鸡,打鸣也打得很好。他根本无法教克洛佛·斯麦利打鸣,因为她还是个婴儿。

过了一段时间,母鸡回来了,鲁斯特先生给她看他把哈夫和大卫·霍利教得有多好。母鸡很高兴,很幸福,她是这么喜欢鲁斯特先生,以至她请他做自己的丈夫,于是他们就结婚了,在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1943年)

典礼

17世纪的时候,有兄弟三个离开荷兰去寻找发迹的机会。一个找到了去锡兰的路,他在那里遇到一群大象。他对着象群发表讲话,说他是人类,相信单单这点就足以让他在大象中间立足。但是人的传统在象群中与在人群中不同。大象们得出结论,总体上那个人的传统在其他人中比在象群中更没有价值,于是大象们谴责他,并把他踩死了。

老二去了巴西。他离开贝伦附近的荷兰城堡,沿亚马孙河逆流来到一个遥远地带,遭到那些从来没见过荷兰人的印第安人的袭击。被俘之后,他试图获得自由,他尽可能地表明,他不是敌人,尽管有很多差异,他和他们是朋友,或能够成为朋友和同盟。印第安人有尊重西班牙人的传统,决定饶了他的命。他们解除了他的武装,把他囚禁起来,一直关押到死。他们与他保持距离,因为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传统有共同之处;埋葬他的时候,他们为他建了一个土丘,离他们自己的土丘远远的。

老三去了新尼德兰,在新乌得勒支买了一座农场。他与一群在他还是孩子时就已离开荷兰的人为邻,他从家乡给他们捎来书信和消息,还有父母和朋友们的话。他来自莱顿,受到了欢迎,就像任何来自故乡的人一样,在那些离开故乡并且认识他的人中间受到欢迎。他还像原来那样生活,他的传统得到了认可。在他去世时,他被埋葬在所属教堂的祭坛下。

很长时间以后,这三兄弟的幽灵在晚餐时相遇了。第一个幽灵说起他在象群前的讲话,他说不能向野蛮人呼吁传统,无论是大象还是别的,既然传统取决于对共同荣誉的持守;正是这种对共同荣誉的持守产生了强迫作用。第二个幽灵说起他在印第安人面前的哑剧,传统不是自己模仿自己。如果那样,传统就成了过去的遗留,再没有别的。传统不仅仅是记忆和记忆的习惯。它是有意为之的生活的实验。第三个幽灵说,传统是唤醒一种感觉的东西,不仅仅是与之相关的东西,而且也是其本身。于是,当他把莱顿大学的消息带给新阿姆斯特丹的事务官,当他传递来自众多留在家乡的叔叔们的信息,当他描绘老教堂里的新旗子,那些与之说话的流亡者就不仅仅是重新回到了荷兰,而且为自己一直是,或者依然是这种事物的一部分而感到骄傲。第三个幽灵说,那种骄傲,那种对很多事物的温暖感觉,不仅在于伟大的事物,而且在于渺小和我们感到亲切的事物,那些先于我们离开的人和我们自己在共同的荣誉中所保持的事物,正是它们唤醒了一种感觉,即传统就像是一种本能的启示录。

这时,一群人涌进这三个幽灵用餐的房间,里面还有很多人在吃饭。这群人仿佛是一个群体,用担架抬着一只古老的铅鸟,一只拼死想要到户外去的公鸡,正用它所有的羽毛与风抗争。面对这个壮观场面,所有人都站起来向这个队列致敬,在空中、在一场风暴中挥舞他们的餐巾,就在这当口,三个幽灵突然消失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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