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桂敏 高德友 杨玲 刘洪杰
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电子商务日趋成熟,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食品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随之而来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又给监管工作添加了更重的砝码。如何做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是摆在每一个首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面前的沉重命题。基于“SWOT 分析法”架构,笔者尝试以一种新的思考角度,给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提供新的思路。
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首次被列为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规划》指出,到2015 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业将达到1 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 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 亿元以上的企业。下一步,国家还将重点推动研发和生产优质蛋白食品、膳食纤维食品、新功能保健食品等。未来发展还将呈现消费者群体多元化、保健食品销售模式专营化、宣传模式推陈出新以及保健食品成日常消费四大趋势。
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在市场需求、技术进步和管理更新的推动下,国内保健食品产业正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发展,但同时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根据最新的数据查询,目前国内经过审批的进口保健食品有711 种,国产保健食品有13107 种。仅在北京注册审批的国产保健食品就有2033 种,占全国的15.51%。据统计,截至2012 年底,全国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06 家。其中,北京市占了493 家。在这样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诸如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增多等,保健食品市场所面临的巨大威胁和发展短板也无法回避。(见附表1)
附表1 2013年全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统计
通过数据对比可以看出:虽然从2013 年5 月间开始的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活动有效地遏制了保健食品违法违规高发、频发势头。对比2012年同时段,本来是节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多发期,2013 年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反而下降了九成多,但是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仍呈现出越演越烈的趋势。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2.1 保健食品商标名与产品名或者产品名与批准文号不符。反映在根据批准文号查到的保健食品与所购买的产品名称不同,或发现多个产品使用同一个批号。根源在于生产厂商为追求金钱利益造假,经营者贪图利润不严格把关造成问题保健食品的流入。在现场检查时,往往能发现这类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没有履行正常的索证索票和验收手续。
2.2 夸大宣传或者宣称有治病功效。某些保健食品存在夸大功效或虚假宣传的问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有些商家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比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未经审查或不按照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还有些商家编造治疗机理,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这类保健食品主要集中在减肥、降糖、增强免疫力等功能性产品,且多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正规产品。
2.3 利用网络或电话销售假货并采取邮寄送达。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及能跨越地域的限制,电话销售“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致使某些不良商家利用有些群众善良容易轻信商家的心理,采取不见面销售邮寄送达的方式,将假货或者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销售到群众手中。这种行为不易追索赔偿,轻易逃避追责等后续责任,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2.4 假冒保健食品包装及批准文号。这类保健食品在制造过程中直接冒用合法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但从外观上来看,不是专业人员无法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