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退耕还林是一项全国的工程,从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在全国25个省区开始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生态环境的改善是显而易见的。但随着工程的不断推进,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有效解决退耕还林过程中的问题,避免毁林复耕,是值得深思的。本文通过对退耕还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了一些建议对策,为制定后续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72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20.006
1 退耕还林的效益分析
1.1 体现在生态方面的效益
随着近些年来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进步及人们活动的影响,社会发展与环境恶化间的矛盾日益突现,掠夺式开发的结果必然是环境的破坏,从而引发气候的变化。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我国从2000年开始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通过多年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体现出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很多地方水土得以保持,风沙有所控制、洪涝灾害较之以前明显减少,多地恢复了青山绿水,人们的生存条件有明显改观。
1.2体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效益
这方面的效益不能直接显现出来,但从宏观层面上分析,还是可以看出退耕还林的好处。结合还林工程和产业结构来看,对农民收入有所增加,提高了生产率,促进土地结构和产业的调整。退耕还林后,一些农民地少了,闲余时间到城里打工,收入往往比种植山地的收入要多,而且国家还有补助,很多农民转移到多种经营上来,收入稳步增长。另外多数还林的耕地都是山地,这些地块山高坡陡、水土流失、耕作不便,而且在这样的耕地上耕作,相对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较多,还林后,农民可以把人财物力都集中到平整的地块上,提高了耕作水平和效率,也能增加产量。还林后,一些农民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而且影响下一代子女也转移到别的产业上,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2 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规划和计划欠周详,影响农民积极性
退耕还林的主要目的是使一些耕地还归林木地,从而达到生态改造的目的,对于退耕者,国家给予一定补偿,比如粮食补偿、现金补偿、种苗费补偿等,通过这些形式,使得退耕者在退耕后的生活有所保障,但在实行过程中,有的地方规划和计划不周详,不能从全盘进行考虑,达不到按部就班开展工作,有的地方财政补助不足,使补偿不能及时兑现,影响了农民退耕的积极性。
2.2 退耕好,还林差,虎头蛇尾
有的地方,对于还林目的及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退耕工作做得不错,地是退出来了,但是还林却未能保质保量完成,有的地方种苗量不足,有的种苗质量差,有的栽后管理不当,难以保证成活,还而不成林的现象屡屡发生。还有些地方,还林时,缺乏科学规划指导,经济林和生态林比例不科学,往往为了短期效益,经济林比例过大,难以达到生态效益的实现。
2.3 宏观指导不足,难以应对市场风险
有的地方在还林过程中,缺乏宏观指导,不能进行统筹规划和市场预测,在还林时,往往只考虑生态目标,而忽视经济效益,不能兼顾市场风险,在经济林的布局上,种植结构趋同,不以多品种兼顾,往往大面积单一品种,市场一旦不佳,则整个地区都会受损,使还林户的收益大幅减少,难以维持生计,有的地方还会出现毁林复耕的情况。
2.4 政策法规需要完善,落实不到位
一方面是基层管理不规范,有的地方对于退耕者应有的补助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该发的不能及时发放到退耕者手中。在退林资金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有的弄虚作假,有的挪用、挤占,甚至贪污。以粮补偿的地方,有的出现以次粮充好粮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损害了退耕者的利益。另外在还林后,有的套种一些低矮作物,随着对套种作物耕作,对苗木的生长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退耕还林条例》是不允许兼种其他作物的,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也是需要完善的地方。
3 建议与对策
3.1 做好规划设计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做好作业设计。科学合理确定造林面积、树种,以乡土物种为主,提倡造混交林,慎重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
3.2 整好地,选好苗
整地质量影响树苗成活率、幼林生长和水土保持,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挖穴呈“品”字形排列,保留植被带以控制水土流失。纳入退耕还林苗木,必须有“一签两证”,即出圃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林检疫证。严禁使用劣质苗或挖野生苗上山造林。
3.3 做好栽植工作,严格验收管理
退耕还林造林方式必须是人工苗造林,要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抓好起苗、运苗等环节,选择阴雨天气,随起随栽,做到深栽、压实、苗正、不窝根。要建立退耕还林的从上至下的层层管理机制,还林后要把好验收关,确保所植树木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对于不合格的,达不到标准的,按照层级责任,逐级追查,及时返工。同时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政策兑现的可靠依据。
3.4 大力宣传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
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现代的媒体工具,宣传《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提高人们对于退耕还林能改善生态方面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及干部都能从根本上认识到退林还林的最终目的,都能投入到恢复生态的多样性和综合平衡工作中来,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 张敏维.关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几点思考[J].绿色大世界:绿色科技,2010,(3):49-50.
[2] 杨春富,谭泽飞.大仓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对策[J].林业建设,2006,(06).
作者简介:刘丽,大专学历,宜君县退耕还林办,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科技推广、检查验收、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