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芳铭
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市场环境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障和规范。经济法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的功能不仅反映了我国当前经济法的特征,更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该文对我国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法律具有其自身的严谨性、规范性、目的性、强制性。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是带有特定目的而设置的。为了实现这一特定目的,每一部门法都具有特定的价值取向和功能意义。法的功能不仅要体现门法的特征,更要体现法所属部门的本质。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经济法来进行宏观调控。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分析,有助于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环境,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的稳定发展。
1.经济法的概述
经济法是国家及政府经济领导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对我国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制定各种经济法。为了更好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我国人大代表将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与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社会法、程序法并列。针对经济法,其功能不仅成为反映我国政府以及经济部门法特征的主要标志,更体现了政府以及经济部门法的本质。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功能。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是为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预设于经济法规范中,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性对我国社会经济进行有效地管理,从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经济后果,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2.经济法的重要性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过程中,法治是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国通过颁布不同的法律来对我国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而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需要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来进行控制和管理[1]。我国经济法是一系列单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特点的法律。经济法同社会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基础更为直接,是一种具有经济性特点的法律,经济法同科学技术、自然规律的关系十分密切,是一种具有效益性特点的法律。经济法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促进性两种功能,贯彻惩罚和奖励相结合是一种带有指导性特点的法律。经济法的实施是由国家经济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共同负责的,遵循经济司法与经济立法相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为了适应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要想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就必须依靠法律,根据经济情势的需要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3.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经济法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经济法有着制度性、强制性、规范性等特点,是我国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保障。经济法是调整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我国已经制定了一批有关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还制定了一批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行业管理、促进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法律。而我国社会经济要想取得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依靠法律来进行调节和管理。在我国当前社会形势下,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信息传递功能。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人,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之前,首先都会对自己进行这项经济活动的目的、风险以及后果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寻找出最优的决策方案[2]。而方案的确定需要决策人对影响方案效果的各种因素进行认知,必须了解一切相关的信息。经济法作为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法制保障,通过各种制度信息来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怎样做才合理,从而为人们提供准确的信息。然后人们就可以根据经济法提供的信息进行合理的经济活动。如果失去准确的经济信息,那么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的时候就会出现各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从而不利于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分配功能。从法律的角度看,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权利和义务机制的运作必定会影响到人们的利益,使得人们的经济利益得不到合理分配。经济法根据不同的分配对象,采用不同的原则和标准,使得社会各种经济利益得以平衡[3]。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经济资源在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供不应求。经济法以法律的形式,对我国现有经济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例如,我国有关部分对不同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进行不同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影响到注册公司的性质,同时还影响到公司今后的经营,使得公司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法的分配功能就体现在对公司各种资源的干预分配上。
整合功能。我国社会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各个经济主体以及经济部门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这种有机统一就要求相关法律来保障个人、集体、社会之间的利益,对三者之间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有分配就会有冲突,为了避免分配带来的利益冲突,就需要对其进行整合,处理好三者的利益关系,才能有效地避免利益冲突[4]。我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也要求了我国经济法必须对社会经济进行整合。在社会经济体制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主体所扮演的角色尽然不同,同时他们之间又存在必然的联系。这决定了只有各自合理行使权利,严格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或义务,才会形成社会合力,不仅对整个机体有利,且对自身有利,否则机体受损,各个个体都得遭殃。
安全保障功能。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社会经济地发展需要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对经济关系进行平衡协调是经济法特有的功能,但如果单纯将平衡协调上升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高度就显得不够充分,并没有完全揭示出经济法的本质内容。经济法律的完善本身并不代表这种良好经济环境已经大功告成,由于社会经济体系是动态向前发展的,这就要求经济法制不断地“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规划性地从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方面来建立和维持这种环境。
经济法的实质在于,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以法律的形式反映国家因素对市场经济关系的影响。换言之,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之法,管理为手段,协调为目的。政府经济管理是经济法的现实基础,经济法是政府经济管理的基本法律准则和手段,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紧密联系。面对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经济法功能存在漏洞也是在所难免的。只有岁我国当前经济法的功能进行详细分析,才能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从而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